注释: ①最早的“东方专制主义”论者美国的K.A魏特夫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畜牧社会”之后,在西方经希腊、罗马和中世纪进入“工业社会”,而东方则自始至终是“水利社会”,停滞不前。由于东方有水利灌溉之必要,水利管理演变为专制主义统治,出现了专制主义。 ②《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435页。 ③⑤《汉书·西域传》。 ④参阅[日]羽田亨著耿世民译《西域文化史》1981年新疆人民出版社第25页。 ⑥苏联久梅涅夫:《近东和古典社会》一文,见《史学译丛》1958年第3期。 ⑦《新疆出土佉卢文残卷译文集》447条。 ⑧562条。 ⑨655条。 ⑩581条。 (11)42条。 (12)374条。 (13)142条。 (14)272条。 (15)阿甫基也夫:《古代东方史》引论。 (16)B.H狄雅可夫及H.M尼科尔斯基合编《古代世界史》日知译,1954年商务版第60页。 (17)296条。 (18)133条。 (19)292条。 (20)373条。 (21)“普遍奴隶制”是马克思语,见《马恩全集》第46卷496页。 马克思并不是用这话来阐明东方奴隶制的特征,而仅仅只是打个比喻,说明在公社所有制的亚细亚形式下,单个人就象被剥夺了财产的奴隶一样不能成为财产所有者。 (22)590条。 (23)331条。 (24)《后汉书·西羌传》 (25)《魏书》卷一百二。 (26)567条。 (27)272条。此文集是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民族研究所油印本,由王广智同志根据伦敦英国皇家亚洲协会1940年英译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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