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立国及中立溯源(2)
二 相传,乌里、施维茨和翁特瓦尔登自由民的代表于1291年8月1日在四州湖畔吕特利③一块偏僻草地上宣誓结盟,决心互相帮助,共同斗争,摆脱哈布斯堡王朝的控制,在森林州发起的独立运动中,产生了瑞士民族英雄威廉·退尔④的故事。吕特利誓约和退尔传奇被视为瑞士联邦立国的象征。不过,瑞士作为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内事实上的独立国家露头,是在14世纪末期。这一事态是与当时帝国治下其他地域的演变,即从封建性构架向世袭的公国联盟进化,平行地出现的。但就瑞士而言,由于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崩溃较早,地方贵族的力量不够强大,城邦相对独立,乡区力拒干预,因而难以形成奥地利、西班牙那类专制君主政体。 旧制度下1291至1798年间的瑞士,史称旧联邦⑤。旧联邦各个时期包括数量不等的国家⑥和地区,它们的独立程度不同,彼此间在法律地位上亦有明显的差异。而且,并无一项总的联邦条约将这些国家和地区结为一体。迄1353年,率先结盟的8个国家结成联邦的标志,是6项关于军事同盟,仲裁和司法援助的协议。首项协议由最初的三州(乌里、施维茨、翁特瓦尔登)缔结,时为1291年,1315年予以重申。第二项条约系上述各州同卢塞恩在1332年签署。1351年,以“老三州”和卢塞恩为一方,苏黎世为另一方又达成一项协议。1352年,老三州和苏黎世(卢塞恩未参入)与格拉鲁斯结盟,此为第四项条约。同年,格拉鲁斯除外的各入盟州与楚格缔约。第六项协议于1353年由伯尔尼与老三州签署。瑞士最重要的两个州伯尔尼和苏黎世迟至1423年彼此才直接结盟。1481年,勃艮第战争过后弗里堡和索洛图恩一齐加入已有8个州的联邦。在瑞士民族史上称为“英雄时代”的15世纪,中欧这个结构松散的城邦集团凭借政治结盟和军事扩张不断增大疆域,哈布斯堡王朝先前据有的采邑在莱茵河以南仅剩下巴塞尔方面的一隅之地。而此种状态亦未延续多久:1501年,巴塞尔和沙夫豪森在施瓦本战争后即分别同联邦达成盟约。1513年,阿彭策尔也在诺瓦拉战役结束时参加联邦。至此,瑞士共有13个成员州。联邦一级的权力机关为国会,由它召集两类会议:一是占有共同管辖区的各州派代表参加的定期会议,议决各州利害相关的共管区事宜;二是全体成员州和少数结盟区遣员出席的不定期会议,旨在协调联邦的内政外交。各州不论幅员大小,表决时均只有1票,但实际上苏黎世、伯尔尼两大州在国会内举足轻重⑦。鉴于作为独立政治实体的州拥有立法、军事、外交诸方面的基本权力,国会的职能十分有限。虽如此,它在调和州际纷争,强化联邦整体防务特别是在促成共同的中立政治上仍起显著的作用。 应当指出,根据弗里堡、索洛图恩、巴塞尔、沙夫豪森和阿彭策尔入盟的4 项条约,这5个州不具备与另外8个州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名副其实的二等州。比如它们承担军事义务却不享有相应的权利,不得自主地同外国缔约。旧联邦治下,瑞士除上述分属两种类型的13个成员州外,也有称为联盟区的地域,诸如瓦莱、纳沙特尔、日内瓦城、比尔城、格劳宾登同盟、圣加仑(圣加仑城及修道院)和牟罗兹等。联盟区与瑞士或它的某些州保持政治、军事、经济关系;联盟区很少能出席主要由成员州的代表组成的国会,只有圣加仑和比尔城例外。最后,还有地位更低的属地,即成员州、联盟区共同的或各自的管辖区。如阿尔高东部、图尔高是几个州共同的属地,阿尔高西部、沃的大部分归伯尼尔独占。属地通常为乡区。此时,瑞士如同中、西欧一些国家一样已处于宗教改革的前夕。 1519年,苏黎世大教堂的本堂神甫乌尔里希·慈温利(Ulrich Zwingli)在该州发起改革运动。他抨击教会腐败堕落,指出“基督的训诲中无任何一点能够表明教会的权力和财富是合法的”,鼓吹“回到圣经上去”。慈温利也谴责农奴制,主张减轻封建性苛捐杂税。在瑞士的结盟区日内瓦,冉·卡尔文(Jean Calvin)倡导的改革也迅速发展,扩及周边法语区。1566年,宗奉慈温利教诲的城市和拥护卡尔文训谕的城市选定“海尔维第重定教义”作为共同的信仰。经过宗教改革,联邦逐渐形成以苏黎世、伯尔尼、巴塞尔、沙夫豪森、圣加仑、沃、日内瓦等城乡(城市居多)为一方,以乌里、施维茨、翁特瓦尔登、卢塞恩、楚格、弗里堡、索洛图恩等城乡(乡区居多)为另一方的新、旧教联盟两大营垒。新教、旧教联盟1529年首次兵戎相见,旋达成妥协;1531年再度爆发战争,天主教派占居优势,同年双方缔结第二次卡佩尔(Kappel)和约。和约确认了教派的分野,也确立了天主教州在联邦国会的多数席位。两大营垒的争斗虽有继续,但动武较少,大体维持相安局面。至18世纪初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导致欧洲烽烟四起时,新教派凭藉1712年维尔梅根(Villmergen)战役的胜利才得以推翻旧教派在国会的统治,两派于同年签署有利于新教州的第四次民族和约。和约标志着长达近两个世纪的教派斗争基本结束,对工业蓬勃发展的城州尤有积极意义。然而,联邦除了教派冲突,城乡之间亦有抗争。 中世纪瑞士诸城邦对乡村的控制时而激起农民的反抗。城州的寡头统治集团在乡区专横独断,宗教改革时期的民众咨询在17世纪已不再运用,小镇和村庄被逐渐剥夺先前享有的自治地位,农民沦为城邦上层资产者“阁下的臣民”。30年战争(1618—1648)期间,苏黎世地区和联邦东部的农民为抗议征收新税奋起暴动,遭到残酷镇压,7名领导人被处决。30年战争结束后,卢塞恩、 伯尔尼城邦属地的农民因当局强制实行货币贬值而武装反抗,并随即得到索洛图恩、巴塞尔乡村居民的响应。起义又被城邦的寡头统治集团粉碎,领导人汉斯·埃梅纳格(Hans Emmenegger)和尼克劳斯·勒恩贝格(Niklaus Leuenberger)均因举事而死(1653年)。1755年,勒旺蒂纳乡民反对乌里的暴动归于失败,他们被迫向乌里当局宣誓效忠,还得脱帽下跪,目睹自己的领袖被当众斩首。在瑞士,乡民斗争一般具有双重目的:就广大小农阶层而言,起义旨在抵制和反抗城邦统治者加于他们的剥削和桎梏;对于控制地方的乡区的首领,则主要是为了恢复中世纪早、中期乡绅独揽村镇事务和村镇享有充分自由的那种局面,由城邦联合构成并力图依据盟约实行治理的联邦一级权力的强化,有损他们的利益。 在城邦内部,政权的架构则长期呈现一种封闭的状态。比如伯尔尼、弗里堡和卢塞恩的实权,是由凭藉征召雇佣军、占有地产、经营工商而成为巨富的一些豪门望族掌握的,他人难以染指。欲在伯尔尼州行政部门任职,必须具备州议员资格,而州议会的席位却为各贵族家庭享有,这些家庭总数只有68个。豪门望族角逐政坛,互相倾轧,形成居于社会上层的寡头势力。在苏黎世、巴塞尔和沙夫豪森是行会占优势,它们把持官职而组结了另一类型的对外封闭的权力机制。上述城邦里绝大部分居民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18世纪,城邦反抗寡头政权争取修改法律的起义或密谋时有发生;伯尔尼出现过萨米埃尔·亨济(Samuel Henzi)及数名同谋策划的暴动,以失败告终;日内瓦的市民经过斗争,在1737年从寡头势力手中夺回部分权力,继而通过1782年伊萨克·科尔尼奥(Isaac Comuaud)发动的人民起义使大部分处于无权地位的民众得以参与该城的治理。瑞士多数州寡头政治的局面,至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法国革命和拿破仑帝国时期方有显著的改观。 1797年12月法军开始入侵瑞士,联邦的旧秩序迅即瓦解。翌年,波拿巴将军颁布旨在将这个松散的联邦改造成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的瑞士新宪法,强调“州与属地之间和州与州之间的边界不复存在”。应当说新宪法设想的政权框架是不符合海尔维第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的。数年间,力主中央集权的“统一派”和要求恢复各州主权的“联邦主义者”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出现过5次政变,终于导致确立联邦制共和国的1803年宪法(史称“调解法令”)的产生;各州的权利得到恢复,政局才缓和下来。 1803年,瑞士增添了圣加仑州、格劳宾登州、阿尔高州、图尔高州以及居民分别操意大利语、法语的提契诺州和沃州。1815年,又有居民操法语或多数操法语的瓦莱州、日内瓦州和纳沙特尔州参加联邦。从欧洲的地缘政治着眼,19世纪初年,拿破仑战争期间和维也纳会议之后,各非德语州加入联邦明显地增加了瑞士奉行“永久中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这个至此已完全处于德、法、意、奥包围中的国家古老的中立政治注入了新的因素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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