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帝国与秦帝国集权君主政治的共性(2)
秦帝国的郡县制与行省制相同,亦是将全国划片分区,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级管理,因而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国的行省制”。(13)郡县制在秦统一中国之前已在秦国推行。六国被灭,“秦兼并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14)于是,郡县制得以在统一的中国推行。秦郡的区划颇似亚力山大帝国的“萨图剌皮亚”。郡设有治所,治所即为地方中心城市。每郡设守、尉、监,执掌地方军政事务,上受中央“三公”节制,听命于皇帝。郡下为县,治所即县城,县设县令为长官。首都咸阳是帝国的中心城市,有驿道与全国40余座郡城、900余座县城连成幅射状的网络结构。“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15)皇帝的权力和意志便通过郡县城市这个网络自上而下,分级贯彻,直至寻常百姓。 “行省制”和“郡县制”的施行对亚力山大帝国和秦帝国具有重要的意义。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对大一统国家的行政制度比较研究后作了这样的结论:统一国家的缔造者将领土划分省区分级治理,具有两个特殊功用。一是保持国家的统一;二是维持帝国缔造者至高无上的权力。并认为分级治理是保证发挥这两个功用“最保险的措施”(16)。“行省制”和“郡县制”对亚力山大帝国和秦帝国的意义即在于此! 神化王权和对君主的个人崇拜 “君权神授”,是维护集权君主政治的精神武器。亚力山大和秦始皇在建立和巩固自己帝国的过程中,都利用了这一武器来神化王权,制造对君主的个人崇拜。 亚力山大的统治在相当程度上仰赖于神力。他非常迷信,凡遇重大决策,必求神示。东征波斯,军中有祭司同行供他求神问天;坐阵巴比伦,他又常与宫廷预言者和占星家讨论吉凶,故尔学者称他“至死是个迷信的奴隶”(17)。遇事求神,旨在表明他的统治是顺应神意行事,从而使王权得到神化。 对埃及阿蒙神庙的拜谒是亚力山大利用神力获取和神化王权的一次著名活动。阿蒙神是埃及至高无上的神,埃及法老被视为阿蒙神之子。亚力山大知道欲得埃及王权,必得阿蒙神的认可,所以他到达埃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谒阿蒙神。他不顾炎热和缺水的艰辛,长途跋涉穿过茫茫沙漠,去到阿蒙神庙向阿蒙神顶礼膜拜,并奉献上丰厚的祭品。他的虔诚的敬神举动,使他得到了神的认可,神谕承认他是阿蒙的后裔。埃及人因此把他视为阿蒙神之子,是神派来的解放者。阿蒙祭司也就依照埃及礼节为他加冕,以神的名义授予他统治埃及的权力,封他为法老。就这样,亚力山大不费一兵一卒,利用神的力量获得了埃及的王权。综观亚力山大的统治,尤其是在东方王权的建立,在使用武力的同时,无不与王权的神化相联系。他求神、护神、敬神,或以神使神子自命,使帝国的王权充满了浓厚的神秘色彩。似此,使迷信的被征服者视他为神允的应世之君,是当然的统治者,从而也就证明了他的统治的合法性。 秦始皇也极力利用神力来神化王权。秦始皇以“五德终始”说为立国之论,宣扬秦王朝的建立是“受命于天”。秦统一后,秦始皇自称一统天下是“赖宗庙之灵”,借阴阳家之口以“五德终始”大造舆论。说秦为水德,周为火德,水德正兴,火德已衰。秦灭六国,代周而兴就是以水克火,以水德代火德,这是天意。并证明五百年前秦文公猎获了一条黑龙,就是秦获水德的“符应”。秦始皇依此“更命河曰德水”,定黑色为秦王朝的国色,还将“五德终始”说的迷信贯彻到政治措施、典章制度中去,使一切的统治活动都与“天”、“神”联系起来。“五德终始”说的被宣扬使秦帝国的统治蒙上一层神秘的光环,使王权得到神化。在迷信流行的当世,这对防止民众和六国贵族的反叛,在精神上无疑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出于独裁统治的需要,两帝国在神化王权的同时,都制造了对君主的个人崇拜。 亚力山大的个人崇拜主要是通过对本身的神化实现的。亚力山大给自己制造了一个神的出生,说他生于一个神系家族,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是他的祖先,他本人则是神王宙斯显灵所生。流传的故事说其母在新婚之夜受雷击着火,与宙斯交媾,神秘受孕遂而生他。亚力山大据此就常以神子自命。公元前324年他公开自封为神,要求各希腊城邦公认他是宙斯的儿子,象神一样崇拜他。各希腊城邦不得不派代表去到巴比伦,就象进香朝圣一样,依次给他戴上象征神的金冠。亚力山大自己也就经常打扮成神的模样,甚而把阿蒙的神角装饰在头上。被神化了的亚力山大此时达到了个人崇拜的顶峰,他已是集马其顿国王、波斯皇帝、埃及法老和神的身份于一身,至高无上,不可一世。 秦始皇的个人崇拜主要是通过皇帝制度树立皇权至上、皇帝至上来实现的。秦统一之前,诸侯国君都称为“王”,秦国亦如此。在“民贵君轻”思想一度流行的那个时代,“王”的地位并非至尊至上。秦统一之后,“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8)秦始皇权力无限,如君主仍然袭称为“王”,显然不足以示其尊贵。于是秦始皇便下令“议帝号”。经过一番推敲,最后取定将“皇帝”作为帝国君主的称谓。“皇”、“帝”二字在古代被认为是最神圣的字眼,“皇”乃“天人之总称”,(19)“帝者天号”,(20)“得天之道者为帝”。(21)将“皇”与“帝”合而称“皇帝”则神圣之极。于是开国之君的秦王嬴政便改“王”而称“始皇帝”,规定后继国君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为与“皇帝”的身份相应,秦始皇还制定了一套表明“皇帝”与臣民不同的制度。如规定皇帝自称为“朕”,臣下称皇帝为“上”,皇帝的命令叫“制”、“诏”,皇帝的印鉴称“玺”。臣下议事,不准提及皇帝之名,叫避讳。行文中逢有“皇帝”、“始皇帝”等字样均另行顶格书写。皇帝的服饰,起居也都有定制。这些规定臣民不得违犯,否则治罪。秦始皇创立的皇帝制度的种种规定,就象一道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把君主与臣民严格区分开来,使君主的绝对权力和地位得到肯定和宣扬。皇权至上,也就制造了对君主的个人崇拜。皇帝制度的建立,是秦帝国对君主个人崇拜的制度化,实则是对君主个人的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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