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皇从被神化的偶象变为神化的专制君主,仍处于一种虚虚实实的矛盾状态。在狭小、封闭、落后的海上岛国,尽管引进了中国专制君主的法制,尚不足以使天皇成为真正的专制君主,还必须延用传统的神道,设置神祗官,用以神化天皇。天皇不仅被说成神的后代,而且是活着的神,即所谓的“现人神”。为了实现“神”与“君”在天皇身上的同一,把全部土地、人民都变成天皇的公地公民。公民从天皇那里接受班田,受天皇奴役。由于在理论上天皇又是神,在实际运作中必然需要一种中介来实现天皇的权力。出身权门望族的太政大臣往往是天皇权力的最高执行者。从中央到地方基本上世袭政治权力的家族长们,又是实际上天皇认可的天皇权力的代行者。对整个封建统治阶级来说,天皇是否是名符其实的专制君主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这样两点,一是让人们相信天皇是神,以便说明自己的权力是神授的,忠于天皇,必须从忠于他们那些家族长做起,以便谋取其一家一族的私利,二是维护一个连续不断的天皇谱系,于是,围绕天皇这一轴心旋转的家族长们也就有了世袭权力的依据,尊卑秩序也不致于发生混乱,他们便可世世代代“代表”天皇役使万民,然而,这种“代表”必然要发展为“代替”,但表面上的天皇至尊,神圣却不能取缔,因为这关系到整个统治阶级的安危。 在以上日本文化的两个特征中,父家长制家族的组合结构起着决定的、制约的作用。日本历史的演进,日本历史上的很多变故,都与此密切相关。 三 在不同文化因素的矛盾运动中,统治阶级总是要利用传统文化的惯性,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本民族的价值取向,对外来文化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造,从而使外来文化成为自身文化系统中的有机部分。对大化体制中的中国文化成分,世袭政治权力的家族长们就是这样做的。 对班田制的改造(或者应该说“破坏”),是家族长们的首要目标。由于班田制的实施过程是靠世袭政治权力的家族长们运作的,他们便借机谋取私利,增加农民负担,兼并农民的班田,侵吞公田,“多占山野,妨百姓业”(15);当国家无地可班,破产农民又纷纷逃亡的时候,“权势之家”又“驱使百姓”,“竞为垦田”(16),建立庄园;随着私有土地的增加、庄园的扩大,权门望族的庄园又取得了“不输”(不向国家纳税)、“不入”(不许官吏进入庄园)的特权,班田制已不复存在;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的家族长们,政治权力的欲望也日益膨胀,有势家族或控制天皇,专擅朝政,或豢养武士,扩充实力,自成一统,普通庄园领主也武装同族,训练庄客,“结党成群,填城溢国”,形成大大小小以同族为基础、以模拟家族的方式扩展势力。至此,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土崩瓦解,剩下的仅是天皇制这座空虚的殿堂。这一过程开始于八世纪中叶,至十二世纪中叶才见分晓,其间充满了血与火的角逐。 正是经过上述那样长期、激烈的斗争,世袭政治权力的家族长们最终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本土文化的固有逻辑,改造了大化体制。于是,日本民族的文化在新的层次上全面回归,中国文化被加工成本土文化的营养,消化、吸收到整个文化机体之中。(1)儒家学说被改造成为武家政治服务的道德准则,强调家臣对主君要“忠”,为主君所代表的家族利益奋争要“勇”。而对中国儒家思想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仁”却不予理会,尤其是对孟子的民贵君轻、禅让、放阀等思想更是坚决加以排斥。(2)将从中国传入的佛教改造成为武家政治服务的宗教信条, 一方面要求人们“放舍诸缘,休息万事,不思善恶,莫管事非”,服服贴贴地听任家族长的摆布;另一方面,寺院不仅占有大量土地,形成庞大的庄园,而且自备武装,训练僧兵,在神佛一体的旗帜下,参予家族纷争。对佛教的禁欲主义却予以抛弃,僧人娶妻生子,寺院如同官邸。对佛教“沙门不敬王者”的教义也不奉行,因为使天皇成为神与佛在现实社会的代表,可以提高佛教及其僧侣的地位;天皇、贵族纷纷出家,僧侣不断取得政治权力,又使日本佛教贵族化。(3)从中国引入的典章制度已不见其整体原貌,而是用日本传统文化着色后,保存在武家政治的各个环节中。如天皇虽已名存实亡,但在形式和礼仪上仍宛如中国的皇帝,朝廷百官,顶礼膜拜;发布诏书,批复公文,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幕府将军在表面上也要由天皇册封,并且要定期朝觐天皇;幕府政权的结构尽管已家政化,简单化,但也吸收了中国封建官制中的成份,分级管理,互相制约。 显然,大化体制瓦解后,日本社会“重祭祀,贵血统,以族制立国”(17)的文化特征更加明朗化,父家长制家族组合体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发展为模拟家族的封建国家。其表现:一是大大小小的家族长在驾驭同一家族成员的基础上,拢络无血缘关系的依附者,以同族骨肉亲情诱其效忠,构成模拟家族。这种模拟家族从一庄一郡,扩展到跨庄跨郡,收养子,结姻戚,形成庞大的模拟家族集团,或独霸一方,或控制全国,构成形态各异的武家政权。二是取得政权的家族,模拟家族结构建立统治机构。中央要枢和战略要地多由同族成员控制;臣服的家族基本上保持原来的家庭结构管理领地,以子嗣的姿态效忠最高统治者;各个家族管理机关直接承担国家官僚机构的职能,只是进行了部分调整。三是主从关系、上下关系,都被视为家族内的长幼关系;家族伦理观念,被认定为国家的道德规范;法律也基本上是“武家之习,民间之法”的成文化。服从长者,效忠主君,尊卑有序,被统治阶级确定为最高社会准则。四是天皇虽已徒有虑名,却不断被神化,以便使天皇成为亦神亦人的最高家长。众多家族长都将族自己的祖先说成是某一天皇的后裔,从而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找到依据。诚然,这种由纵式排列的家族构成的社会,尚具有一定的竞争机制,对向近代社会过渡也曾是一种有利因素。但是,封建统治者挑起的家族间的角逐与仇杀,也给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古代日本在大化革新及其以后的相当长的时期里,尽管中国文化因素在其整个文化系统已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其本土文化因素仍起支配作用。经过长期、复杂、艰苦的对外来文化的加工、改造、消化的过程,既促进了日本社会的进步,又使日本的历史沿着自身的轨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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