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在亚洲各国曾引起广泛的注意。多年来中国和日本的学者出于各种原因曾围绕此书进行激烈的争论。然而它在印度的历史学界却几乎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不管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还是传统学者对这本着作都不以为然。魏特夫虽然不专攻印度历史,但我们仔细核对书中有关印度历史的评述,发现历史事实方面的错误并不多。作者广征博引,有的地方直接引用史料,有的地方引用权威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东方”的大框架下,也注意到印度与其他亚洲国家的不同之处。但是他把印度作为他的“治水社会”体系的一员,把治水作为历史上专制王权的基础,使大多数熟悉印度的学者认为他的模式不符合印度历史事实,没有概括出印度历史的规律,或者说印度史上专制王权形成和发展的规律。笔者在此试分析魏特夫在研究方法和理论上的缺陷,找出为什么他从众人所接受的历史材料中得出众人所不能接受的结论的原因。 一、历史的时间概念问题 历史学家是跟着时间走的。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找出一个社会随着时间发展而产生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的前因后果,也就是不同历史阶段的继承性。魏特夫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显然是注意到东方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色。然而,为了把东方各国纳入他的治水模式的大框框,他往往抛弃历史的时间概念,而把不同时期的各个社会分成类型,把不同历史时期的各个社会分门别类地纳入不同类型的治水社会。例如在谈到“不关心治水的统治者”时,说穆斯林统治者“建立了并且维持着大规模的灌溉工程,但他们始终没有完全恢复孔雀王朝帝国时代似乎很宏伟的治水经济。他们指派给地方‘头目们’及收税包办人的任务,说明在穆斯林统治印度时期,官僚机构的强度是比较低的。”①首先,孔雀王朝和印度历史上的最早的穆斯林统治者已相距一千余年,他们所统治的国土上的生产力水平,社会结构,人口等基本要素都已发生根本变化。作者没有任何证据说穆斯林统治下的水利工程比不上孔雀王朝时期。就是穆斯林统治者也不能一概而论。从8世纪穆斯林开始入侵印度,到印度独立,穆斯林的各种王国在印度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些统治者除信仰伊斯兰教以外,其他的共同之处很少。他们有阿拉伯人、突厥人、黑人,属于不同的民族和文化背景,统治方式也各异。魏特夫所说的“收税包办人”显然是指在18世纪莫卧儿中央政权衰落以后出现的特殊历史现象。这里作者是在以今推古,推论穆斯林统治者大略如此。他继承了18世纪以来的西方思想界的传统思潮,把东方社会,特别是印度社会看作是停滞不前的,无变化的社会。 近几十年的研究证明,印度社会是一个充满变化的、生机勃勃的社会。仅从政治体制来看,就出现过不同形式的专制王权。各个王权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统治方式自然也相异。孔雀王朝在公元前3世纪建立,都城设在恒河中下游的华氏城。中心地区以水田农业为主,又占有恒河水运之便和附近的铁矿资源。从当时出现的《政事论》来看,孔雀王朝有一套相当严密的专制机器,在王室的直接领地上也有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②希腊使者麦加昔尼也提到有管理水利设施的官员。③但是,孔雀王朝时期的印度,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在农业发达的核心地区外围,还有大片未开发的森林和草原,有大批处于部落社会的人口。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到手中的财富很有限。当时的手工业已发达,出现了很精美的石雕艺术品,但全国各地除了一些造形粗糙的佛塔外,并没有发现大型纪念性建筑。已知的唯一的大型水利工程就是在西部地区修的“美丽之湖”水库。④大部分水利设施是民办的小型的水井、水塘之类。因而《政事论》的作者提倡政府支持民办水利,对民间水利的管理也有一些措施。⑤ 孔雀王朝时期的生产力水平限制了它的治水能力。有些技术问题是当时不可能解决的。例如提水问题不解决,就只能使用溢流灌溉。水流受地形限制,任何蓄水设备的灌溉范围都很有限。穆斯林入侵南亚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带来了一些新的生产技术。以农业而论,是灌渠的广泛使用和畜力提水设备的推广。来自中亚和西亚的突厥人口擅长于修造引水渠。是谁最早使用所谓“波斯水轮”尚有争议,但在北印度广泛使用畜力引水的波斯水轮无疑是在穆斯林统治建立之后。这种提水机械的推广不仅有利于开发水井的水源,而且是促成印度河流域灌渠网形成的重要因素。⑥穆斯林统治者有些重视治水,有些不重视治水,但是中古后期南亚次大陆水利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经济繁荣是公元前2世纪的孔雀王朝的国王无法想象的。 专制君主在多大程度上直接管理水利设施,一方面取决于他们对农业投入与税收的关系的认识,另一方面取决于社会上流行的土地占有形式。孔雀王朝以农业立国,农业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当然对民办、官办的水利工程都很重视。贵霜帝国的统治者出身游牧民族,入主印度之后,要想做到在行政上控制到一乡一户本不可能,加之当时工商业繁荣,来自贸易的税收充盈王室的金库,就没听说他们在水利事业上有所作为。笈多王朝及其后的统治者虽然也立本于农业,但是土地分封制盛行,水利设施随着土地一起一层层分封给领主,君主能控制的地区很少,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很有限。治水自然也是领主和民间的事了。玄奘见到的戒日王帝国,就是这种情况:“政教既宽,机务亦简。户不籍书,人无傜课……宰牧、辅臣、庶官、僚臣,各有分地,自食封邑。”⑦玄奘也使我们看到,这位收税不多的着名君主,所到之处,威风凛凛,属臣属民行礼跪拜,不能不算是一位专制君主。这位君主治国勤勉,不能说是不关心农业生产,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老百姓连户籍都没有,又不直接向他交税,他能够直接管理的事务很少。因此可以说是土地占有形式决定谁来如何治水,而不是治水决定土地占有形式乃至行政管理方式。 11世纪进入印度北方的突厥统治者,一开始并没有把印度作为自己的国土来统治,只是一心抢掠财富,对水利确实不关心。经过一百多年的统治才认识到农业投入和税收的关系。同是突厥后裔的穆斯林统治者,越来越注意水利建设。特别是到了莫卧儿时期,至少在王权的核心地区和王室的直接领地上,水利设施的规模和数量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然而,在任何时候,民间社会和宗教机构乃至个人兴办的水利设施都是治水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一览印度的政治史,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统一大帝国下的太平盛世所占的时期很短。长时期战乱频仍,外族入侵和小国争战不断。但是这些未必都是对生产力的大破坏。直到英国殖民统治之前,印度的富庶始终闻名于世界。早在孔雀王朝,麦加昔尼就惊奇地注意到,当职业军队在发生激战时,近在咫尺的农民照样耕作不辍。⑧印度历史上的这种特殊现象,至少部分地要归结于民间的社会、宗教机构极其发达。这些机构在政权不稳定,国家无力顾及民生的时期发展特快,它们在组织社会生活和生产上起着补偿的作用。这里就涉及到魏特夫的另一个重要论点,即国家强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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