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西班牙美洲殖民地天主教传教活动的政治作用(3)
从15世纪末起葡萄牙和西班牙就一直对新发现的大陆岛屿的归属问题存在着争议,1494年两国在教皇亚历山大的仲裁下,签定了条约, 划出“教皇子午线”,1506年,教皇朱利乌斯二世(Julius)再次认可这一条约,除葡属巴西外,整个美洲都归属西班牙。西班牙王室完全控制了美洲与欧洲之间的贸易,美洲的所有货物都必须运往西班牙,美洲所需物品只能由西班牙商人经营,而且只能经由赛维利亚港口,甚至殖民地内各地区相互间的贸易也只能由西班牙商人作为中间人(25)。 西班牙对美洲的贸易垄断权,自然引起西欧其它国家特别是英国的不满。16世纪中叶,英国经过了圈地运动的高潮,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迫切要求扩大海外贸易,而西班牙的海上霸权是英国海外贸易的主要障碍。然而当时的英国尚不具备与西班牙强大的无敌舰队公开抗衡的能力,因而采取迂回的政策,支持海盗和商人进行同美洲的走私贸易,劫掠西班牙的贸易商船(26)。葡萄牙、法国、荷兰等都参加了这种走私贸易。正是在这一时期,16世纪70年代,西班牙王室先后在利马、墨西哥和卡塔赫纳设立了异端审判所。应该指出,美洲的异端审判所并不是为被视为野蛮人的印第安人而设。因为印第安人对西班牙王室在美洲殖民地的政治经济利益很少能构成严重的威胁。他们被强暴的专制压在社会的最底层,被剥夺了任何权利。处罚他们不需要法庭,也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从70年代至90年代美洲的异端审判所以新教异端的罪名处死了十几名来自英、法等西欧新教国家,甚至是来自葡萄牙天主教国家的商人和海员(27)。可见,美洲的异端审判所是为了处罚那些信奉基督教、在美洲大陆从事贸易活动、对西班牙在美洲经济利益有威胁的西欧人而设。美洲的异端审判所与其说是为了教派斗争,倒不如说是西班牙王室为了防御西欧其它国家而采取的政治措施。 四 对美洲殖民地的基督教化,是西班牙王室殖民统治的一种补充,用基督教的精神镣铐补充铁镣铐所起不到的作用,以此加强殖民地对宗主国的依附性。 西班牙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陆后,就完全破坏了美洲原有的社会结构,但是他们在美洲也从来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的封建社会制度。因为,地理大发现这一历史事件本身就已经不具有封建主义的意义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它“虽然最初是以封建和半封建形式实现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与封建主义不相容了,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它对外征讨主要是为了取得土地”(28)。而开辟新航路主要是为了到东方去寻找黄金,是以商品货币经济为基础的。“航海业是确定的资产阶级的行业,它把自己的反封建性质也烙印到了现代的一切舰队上”(29)。尽管殖民美洲的西班牙人中有很大部分是封建主,但是他们也竭力阻止在美洲建立封建的等级制度。因为,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等级制度不符合他们在殖民地的经济利益。然而,他们又享有西班牙王室给予的各种特权,利用这些特权聚敛财富,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与西班牙王室之间的关系都是以货币经济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在美洲形成的社会结构中虽然保存着众多的封建因素的残余,但已不具有完全的封建的性质,而是多种因素混合的独特的社会结构。 西班牙王室在美洲确立了殖民统治后,虽然在某程度上仍保持了印第安人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但是却彻底破坏了原有组织的机制,通过传教士重新组织他们的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使其完全服从于殖民统治者。 西班牙早期殖民者在美洲肆意地掳掠印第安人,残暴的压迫印第安人,就连欧洲的作家都把他们形容为“象觅食的野兽”,“比任何蛮族更为野蛮地嗜血”(30)。拉斯·卡萨斯所以公开指责西班牙殖民者的暴行,是因为他认为这种暴行必然要激起印第安人顽强的反抗,事实也正是如此,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海地岛上有一个印第安部落曾顽强地抵抗西班牙殖民者的入侵。为此,拉斯·卡萨斯受命前往那里安抚,他游说该部落的酋长率全部落皈依基督教,放下武器,服从殖民统治(31)。拉斯·卡萨斯传教活动的成功,使西班牙殖民者意识到单靠强暴的手段不能完全满足他们无止境的贪婪,因而接受传教士们提出的“和平殖民化”的建议。有关所谓“和平殖民化”的内容,16世纪末耶稣修会在美洲著名的传教士约瑟·得·阿克斯塔(Jose de Acosta)在他编写的传教手册中清楚的表明,一手高举鞭子,一手紧握十字架,为印第安人套上基督教的辔头和缰绳,不是用剑刺杀他们,而是用鞭子抽打他们,强迫他们服从(32)。“我们要把奴隶变为忠诚的基督教徒,你们就将因此得到很好的工人”(33)。耶稣会修士的这句话使“和平殖民化”的目的昭然若揭。 西班牙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印第安人正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阶段,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是部落。虽然在土地所有制方面还基本是原始公社所有制,但是,在氏族内部已经产生了阶级分化,出现了贵族和奴隶(34)。出于传教的需要,传教士一踏上美洲大陆就开始学习当地的语言,熟悉风俗习惯,是当时唯一会讲士著语言的人。因此,他们理所当然成为西班牙王室统治土著人的有效代理人。为了使土著人完全地服从殖民者,就要彻底地改变土著人的传统文化和观念,强制推行基督教。传教士无情地捣毁他们的神庙、神像,摧毁了他们的精神支柱--氏族神祗,在土著人居住区修建基督教教堂,建立修道院,开办教会学校,强迫他们皈依基督教,施浸礼受洗。同时,还强迫他们学习西班牙语。土著人原有的传统文化几乎荡然无存。为了传教的成效,传教士借助土著人古老的形象记忆书写法,作为讲解教义的工具,还把有关基督教的书翻译成士著语。1529年传教士彼得在他的信中详细描述了他们在墨西哥的传教活动:他们日夜地布道、讲授,白天教写、教读、教唱;晚上,朗读基督教的问答手册。他们还把酋长和部落贵族的子弟集中起来,向他们灌输天主教信仰,再由他们对其父母施加影响(35)。传教士的传教活动造成了土著部落中贵族阶层的分化,有相当一部分土著的中上层人物支持传教活动,他们因而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到保护(36),并且成为西班牙殖民者的帮凶。 另一方面,传教士们还以欧洲文化传统组织印第安人的社会活动。传授他们生产技术,使其成为殖民者需要的劳动力。1519年,拉斯·卡萨斯经查理五世批准,在今天委内瑞拉北部的巴里来海岸建立“自由印第安人村镇”,强迫印第安人离开他们原居住地迁移至此,把他们分配给殖民在美洲的西班牙农民,在其支配下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然而这一形式实施不到一年就由于西班牙上层殖民者的反对--因为这种形式限制了他们随意役使印第安人的权利,以及奴隶贩子的劫掠和要求自由的印第安人的袭击而无法继续下去。在此之后,西班牙王室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政策,规定印第安人不能与西班牙人、黑人或混种人居住在同一地。建立以修道院为中心的“归化村”。印第安人以部落的形式归属修道院,王室总督保证他们免遭奴隶贩子的劫掠和不接受西班牙人的委托监护。他们则必须向王室总督缴纳黄金、棉花、蔬菜、水果或者其它农产品(37)。在归化村里,传教士是他们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教他们种植蔬菜、果树,带领他们兴造水坝、导水槽等水利工程,传授他们石匠、木匠、铁匠、裁缝、鞋匠等手工业技能(38)。通过这种保护与纳税关系,西班牙王室占有了印第安人这个殖民地财富唯一的自然基础。传教士就是这样协助西班牙王室在美洲建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制度,马克思称之为“基督教殖民制度”(39)。 综上所述,罗马天主教的传教活动是西班牙王室在美洲建立和加强殖民统治而实施的重要政治措施,是西班牙王室殖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班牙王室利用它集中在美洲殖民地的权利,借助它抵制西欧其它国家对美洲的染指,通过它统治和剥削印第安人。可见传教活动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单纯的宗教活动,它从属于世俗政权,服务于世俗政权。离开世俗政权,传教活动就失去了意义。因此随着西班牙的衰落,天主教的传教活动也逐渐丧失了其原有的影响。而随着英国殖民者在美洲势力的建立和扩大,为其服务的新教也在美洲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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