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部分中、高级文官中推动“功绩工资制”。长期以来职业文官增加工资取决于服务年限而不是服务质量,职业文官几乎都是按职位分类制定的工资表实行按年限的自动等内升级提薪,而不是按成绩付酬,这种情况不利于调动职业文官的工作积极性。1978年改革法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对部分中、高级官员实行功绩工资制。具体作法是,对一般行政级12等到15等的14万男女官员,从1981年10月1日开始,将不根据他们的工作年限实行等内加薪,而是根据他们的工作成绩以及他们所主管的单位的成绩评价加薪。实行“功绩工资制”时,职业文官基本工资不动,将每年等内自动升级加薪的那部分工资以及与私营企业相应人员比较增加的那部分工资,放到一起作为“可比性工资”统一分配。这部分工资要根据文官的工作成绩(包括其主管单位的成绩)的好坏进行分配。成绩突出者,可在功绩加薪之外。给予奖金10000-15000美元⑤。推行这一工资制度,对于克服官员中论资排辈思想和碌碌无为的腐朽作风,对于推动全局性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重职不重人”、“重资历不重表现”的片面倾向,使美国文官制度得以较为充分地发挥作用,并且更加符合时代精神,可以认为这是美国文官制度发展史中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美国的职位分类制度产生于本世纪初,一直处于不断发展、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尤其是战后,这种发展、调整和完善的成就更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美国的职位分类制度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最典型和最完备的职位分类制度。但是,这一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职位分类日趋细致与工资管理日趋统一的矛盾,仍然使人们感到困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日益专门化、复杂化,这些问题还将越来越突出。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杰·希尔斯曼(Roger Hilsman )所说:“官僚机构存在的问题不是通过一次改革所能解决的。”⑥ 注释: ①George J.Gordon: Pubbic Adminictralion in America. Second edition 1982. P310 Table 10-3. ②⑥《美国是如何治理的》[美]希尔斯曼,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25、233页。 ③④参见《外国人事制度》杨柏华等主编,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年3月版,第170页。 ⑤Senior Manegement Employees, Your Merit Pay System Docu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fice of Personnal Manegement U.S. Gorernment Printing Offics PMS 540-A Nor,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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