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南亚次大陆分治时,由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教派冲突,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发生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相向人口迁移运动,波及的人数多达1200万。进入巴基斯坦东翼(现孟加拉国)地区约125万穆斯林中,除少数来自西孟加拉邦外,大部分来自印度东部的比哈尔、奥里萨、阿萨姆等邦。目前居住于孟加拉国的所谓“比哈尔人”,指的就是次大陆分治时从印度这些地区迁入的非孟加拉族穆斯林,他们组成孟加拉国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 巴基斯坦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结构多元化的国家,几乎从一开始就面临着维护和巩固国家完整和统一的艰巨任务。大量外来移民的涌入使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复杂,更加难以克服。在东巴基斯坦,上百万“比哈尔人”流入,在民族、语言、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带来新的不和谐的因素。 “比哈尔人”,无论属于比哈尔族还是属于奥里雅族、阿萨姆族等民族,从人种学看,与孟加拉族一样,基本上均渊源于欧罗巴人种,然而在民族特性、心理素质、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具有鲜明的品格。这些民族品格由于独特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而长期得以维持。与其他移民群体一样,“比哈尔人”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城镇的某些特定的地区,许多大中城市,如达卡、吉大港、库尔纳、迪纳杰普尔、纳拉扬甘杰、赛德普尔、伊舒尔迪等,均有大批“比哈尔人”和他们集中居住的街区。达卡郊区的米尔普尔和穆罕默德普尔,是全国最大的“比哈尔人”聚居区,其人数分别有25万和5万①。这样一种生活环境, 加上“比哈尔人”的以纯正穆斯林自命不凡的自豪感,即认为东孟加拉社会受印度教影响很深,自己才是伊斯兰教义的真正信奉者和捍卫者,使他们不很情愿与当地孟加拉人交往。他们有自己的学校、医院和其他服务设施,也很少与孟加拉人通婚,因而逐渐形成一种与孟加拉族迥然不同的群体意识。事实上,印巴分治后在东巴发生的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教派冲突,大多数发生在孟加拉族印度教徒和“比哈尔人”穆斯林之间。 另一点使“比哈尔人”引以自豪的是,他们使用的是伊斯兰色彩比较浓厚的语言乌尔都语。虽然乌尔都语与孟加拉语同属印欧语系印度语族,而且操乌尔都语的“比哈尔人”在东巴基斯坦系少数语言民族集团,但“比哈尔人”认为,乌尔都语受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影响较深,较鲜明地体现伊斯兰文化传统;而孟加拉语则衍生于梵语,遗留着印度教的痕迹。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独立不久,便宣布以乌尔都语为国语,这在孟加拉穆斯林和“比哈尔人”中引起不同的反应。孟加拉穆斯林认为,孟加拉语是本民族世世代代劳动和创造的结晶,孟加拉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曾对人类文明作过杰出的贡献,尊重孟加拉语实际上是对孟加拉民族历史价值的肯定和赞赏。而且使用孟加拉语的人口占巴基斯坦总人口的54%,否定孟加拉语的国语地位,也就剥夺了占人口一半以上的人在就业、受教育、在政府机关和军队任职的平等地位。然而“比哈尔人”却同巴基斯坦执政集团持同样的观点,认为巴基斯坦是伊斯兰国家,理所当然要以乌尔都语为国语。乌尔都语在西巴通行,那里各语言集团把它作为混合语使用,自然“比哈尔人”更向往西巴基斯坦。因此,他们对孟加拉人几乎从印巴分治时开始到1952年达到高潮的东孟加拉语言运动持保留甚至否定态度。这是“比哈尔人”和孟加拉人政治态度歧异的第一次暴露,也是这两个民族群体政治分歧的开端。 经济利益的不同,是“比哈尔人”和孟加拉穆斯林产生隔阂和分裂的深刻根源。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比哈尔人”主要居住在西北部和中部较富庶的地区,如库什蒂亚、迪纳杰普尔、拉杰沙希、朗格普尔、博格拉和达卡等地区。由于历史原因,总的说来,“比哈尔人”文化教育水平较高,加上以乌尔都语为母语,受到巴基斯坦执政集团的青睐,不仅在政府机关、军队、专业公司、银行就业的人较多,而且在工业、商业以及专业技术部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孟加拉国独立前,他们有许多人在东巴基斯坦政府和军队中任职。据统计,“比哈尔人”占当时东巴人口的不足2%,但在铁路和重工业部门雇员中,他们约占20%。他们以优秀的汽车修理工、铁路技师、纱丽和地毯行业的能工巧匠而著称。这种情况在这个工业基础薄弱、劳动力过剩、失业人口众多的社会中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在一些地区和单位,“比哈尔人”和孟加拉人关系不时出现麻烦,甚至发生摩擦和冲突,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基于上述情况,“比哈尔人”的政治态度与孟加拉穆斯林彼比相悖,前者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于西巴基斯坦执政集团。东孟加拉与西巴基斯坦相距1600公里,无论民族、历史文化、语言还是政治要求和经济利益,都有明显的差别,当年之所以组成为一个国家,基本动力是居民的宗教信仰相同。显然,这种联系不可能牢固和持久。1947年8月印巴分治不久,孟加拉穆斯林便开始为本民族利益进行斗争,他们与“比哈尔人”的矛盾便逐渐显露出来。孟加拉穆斯林起初对这些来自印度的被压迫的穆斯林兄弟表示同情,但随着东孟加拉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日益紧张,他们对“比哈尔人”产生怀疑、反感和对立情绪。由于东巴政治局势一直动荡不定,中央政府难以实行牢固的控制。它需要寻找某种社会力量来与东巴的民族民主力量相抗衡。当然,它选中了“比哈比人”作为实施民族歧视政策的社会支柱。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就业等方面,“比哈尔人”享有优厚的待遇,其结果是在东巴基斯坦,一个强有力的“比哈尔人”中产阶级迅速形成,他们不仅与广大贫苦的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处于对立的地位,而且与孟加拉穆斯林中正在形成的城乡有产阶级发生尖锐的利益冲突。政治上,这些“比哈尔人”在许多场合与东巴以要求实行充分区域自治为目标的民族民主运动唱对台戏。在同一个城市或同一个地区,往往出现这样一种戏剧性场面:由人民联盟、民族人民党等政党组织的要求民主和自治的群众集会与由某些伊斯兰教政党组织的支持政府的群众集会同时或几乎同时举行,“比哈尔人”充当了后一种运动的中坚力量。东孟加拉穆斯林对他们所扮演的执政当局的忠实卫士角色感到愤慨,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对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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