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德服人”与“以力服人” --郑和下西洋的外交行为分析 从明成祖在第二次派遣郑和下西洋时所下的“敕谕”中,我们也可以了解明成祖对郑和西洋之行所布置的“施恩布德”的具体任务。该“敕谕”曰:“皇帝敕谕四方海外诸番王及头目人等:朕奉天命,君主天下,一体上帝之心,施恩布德。凡覆载之内,日月所照,霜露所濡之处,其人民老少,皆欲使之遂其生业,不致失所。今特遣郑和赍敕,普谕朕意:尔等祗顺天道,恪遵朕言,循理安分,勿得违越,不可欺寡,不可凌弱,庶几共享太平之福。若有摅诚来朝,咸锡皆赏,故兹敕谕,悉使闻知。永乐七年三月。”[13](P2)由这份“敕谕”可见,明成祖为了树立他本人已“奉天命”并“君主天下”的权威,要求郑和一行在海外诸国“施恩布德”。为了证明自己已“君主天下”,他对郑和等人的西洋之行的具体要求是:一是使海外诸国“恪遵朕言”、“勿得违越”,二是使海外诸国派遣使团入明朝贡,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建立以他为政治核心的天下秩序。 要使海外诸国普遍认同明成祖的政治权威,“恪遵”明成祖之言并“勿得违越”,郑和的西洋使团必须充分显示明朝的实力。从永乐二年初明成祖下令有关机构大量建造海船以通西洋的情况看[12](卷27),明成祖已有派遣大规模船队通使西洋诸国的打算。同时,明成祖最初就有选择郑和作为正使的打算。据当时人记载:“永乐欲通东南夷。上问:‘以三保领兵何如?’忠彻对曰:‘三保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臣察其气色,诚可任。’遂令统督以往,所至畏服焉。”[14](P49)可见,郑和正是由于他的军事才能而被明成祖委以重任。而明成祖决定由郑和统兵二万余人出使西洋,显然有显示明朝实力而使西洋诸国“畏服”的意图。那么,明成祖派遣郑和下西洋,究竟是要“以力服人”还是要“以德服人”呢?我们可以从郑和等人在出使过程中的相关事件中进行分析。 郑和等人在第一次出航西洋途经爪哇岛时,该岛的西王在与东王的争战中曾误杀明朝使团成员一百七十人。据史书记载:“时朝廷遣使往诸番国,经过东王治所,官军登市易,为西王兵所杀者一百七十人。西王闻之,惧。”于是,他立即遣使到明朝谢罪。明成祖也宽大为怀:“朕以尔能悔过,姑止兵不进。但念百七十人者死于无辜,岂可已也?即输黄金六万两偿死者之命,且赎尔罪。”[12](卷71)次年,爪哇西王即遣使送来黄金万两以示谢罪之意,明朝礼部官员认为这与当初所要求的六万两还差五万两,奏议将爪哇使节予以治罪。明成祖明确表示反对,并指出:“朕于远人,欲其畏罪而已,岂利其金耶?今既能知过,所负金悉免之。”[12](卷86)显然,郑和使团在面对爪哇西王误杀明朝使团成员事件上,并没有依恃武力而讨伐爪哇西王;而明成祖在处理这一事件时,鉴于爪哇西王已主动承担责任,也采取了宽大为怀的方针。 在第三次西洋之行的回国途中,郑和使团于锡兰山国也曾展开过一次军事行动。据史书记载:“(郑)和等初使诸番,至锡兰山,亚烈苦奈儿侮慢不敬,欲害和,和觉而去。亚烈苦奈儿又不辑睦邻国,屡邀劫其往来使臣,诸番皆苦之。及和归,复经锡兰山,遂诱和至国中,令其子纳言索金银宝物,不与,潜发番兵五万余劫和舟,而伐木拒险绝和归路,使不得相援。和等觉之,即拥众回船,路已阻绝。和语其下曰:‘贼大众既出,国中必虚,且谓我客军孤怯不能有为,出其不意攻之,可以得志。’乃潜令人由他道至船,俾官军尽死力拒之,而躬率所领兵二千余由间道急攻王城,破之,生擒亚烈苦奈儿并家属、头目。番军复围城,交战数合,和大败之,遂以归。群臣请诛之,上悯其愚无知,命姑释之,给与衣食,命礼部择其属之贤者立为王,以承国祀。”[12](卷116)对于侮慢不恭并且从事海盗活动的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郑和等人最初采取了回避冲突的态度,只是第二次因自身生存出现危险局面才被迫予以应战。尽管如此,明成祖对于这位从事海盗活动的锡兰山国王,还是给以生路,并在第二年予以赦免并派人护送回国。同时,明朝虽然剥夺了亚烈苦奈儿的王位,但还是根据锡兰山国人的意见选择了一位“修德好善”的新国王[12](卷130)。从郑和以至明成祖处理此事所表现出来的思想行为倾向看,明朝君臣并没有依恃自身武力而控制对方,而是强调以“德”来协调两国之间关系的发展。 另外,从郑和使团在锡兰山国所树立的一块宗教石碑情况看,明朝也有与锡兰山国内各种宗教势力建立良好关系的愿望。1911年,锡兰岛上的加勒曾发现一块当年郑和在锡兰山佛寺布施所刻的石碑。根据当时参加西洋之行的费信记载,这块石碑是在郑和第三次下西洋时预先在国内刻制的,并运至锡兰佛堂山(位于距加勒四十英里的德旺德拉)树立。不知何因,这块石碑竟被发现于加勒。在加勒发现的这块石碑的所署日期正好为永乐七年二月初一日,其碑文用汉文、泰米尔文和波斯文三种文字书写。十分令人惊奇的是,这块石碑上三种文字所书写的内容虽在供物的名单上大致相同,但所颂扬的神的对象却不一样。汉文中书写有:“大明皇帝遣太监郑和、王贵通等,昭告于佛世尊曰:仰惟慈尊,园明广大……深赖慈佑,人舟安利,来往无虞。永惟大德,礼用报施,谨以金银、织金苎丝宝幡、香炉、花瓶、表里、灯烛等物,布施佛寺,以充供养,惟世尊鉴之。”[14](P1957)而泰米尔文则是说,明朝皇帝听说特那瓦莱、那亚尼耶尔等印度教神只的名望,为了表示对其赞扬而建立了石碑;另外,波斯文则写着对阿拉和伊斯兰教圣人们的颂扬[15](P64-65)。这一碑文上的三种文字及其内容有别的情况表明,郑和使团不希望因为各种宗教的对立而影响在西洋的航行。郑和使团的这种做法,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思想。而这种对“和”的追求,在本质上与“以德服人”的主旨相近。 郑和使团在第四次出使西洋的回国途中,还曾在苏门答剌国遇到一次挑战,“初,(郑)和奉使至苏门答剌,赐其王宰奴里阿必丁采币等物。苏干剌乃前伪王弟,方谋弑宰奴里阿必丁以夺其位,且怒使臣赐不及己,领兵数万邀杀(明朝)官军。(郑)和率众及其国兵与战,苏干剌败走,(明军)追至喃渤利国,并其妻子俘以归”。苏干剌被郑和带回中国后,明朝兵部尚书方宾认为:“苏干剌大逆不道,宜付法司正其罪。”于是,明成祖“遂命刑部按法诛之”[12](卷168)。值得注意的是,明成祖对苏门答剌国苏干剌的处置与他对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的处置极不相同,是否意味着他要放弃“德”而要杀戮海外的挑战者呢?从明朝文献中所显示出来的苏干剌的罪行看,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他要“谋弑”苏门答剌国现任国王宰奴里阿必丁,二是“领兵数万邀杀”郑和使团。其中,苏干剌所犯的后一种罪行与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所犯的罪行相同。因此,明朝认定苏干剌犯有“大逆不道”罪并予以诛杀,更多缘于他“谋弑”苏门答剌国王宰奴里阿必丁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明朝诛杀苏干剌也是为了苏门答剌国政局的稳定,从而来谋取明朝与苏门答剌两国之间宗藩秩序的顺利发展。 从处理爪哇和锡兰山两王的事例看,明成祖对他们采取了“以德服人”的方针。实际上,郑和使团在出使海外诸国过程中,也基本表现了上述外交行为特征。诚如郑和在《“天妃之神灵应记”碑》碑文中所表述的:“和等统率官军校旗军数万人,乘巨舶百余艘,赍币往赉之,所以宣德化而柔远人也。”[14](P42)所谓“宣德化而柔远人”,具体则是通过郑和率“中国宝船到(海外诸国),(对其国王)开读诏书,并赏赐劳”[14](P1000)。然而,“宣德化”并不仅仅只是郑和代表明成祖对海外诸国国王的“赏赐”行为。据明成祖在御制《南京弘仁普济天妃宫碑》文中所说:“恒遣使敷宣教化于海外诸番国,导以礼义,变其夷义。”[14](P39)要承担传播中国礼义文化的重任,也决定了郑和等人在出使海外诸国过程中采取友好交往的行为。另外,“以德服人”还在包括明成祖对海外诸国所采取的“使远邦异域各得其所”的交往方针。明成祖在郑和第五次下西洋时赐给柯枝国王的御制碑文中曾说:“朕君临天下,抚治华夷,一视同仁,无间彼此,推古圣帝明王之道,以合乎天地之心。远邦异域,咸欲使之各得其所。”[12](卷183)于此可见,“使远邦异域各得其所”是明成祖模仿古代“圣帝明王”“以德服人”的外交行为,也是郑和等使节在海外“宣德化”的一个重要内容。郑和以及当时明朝其他使节在出使海外过程中,对一些国家之间关系的调解立场和敦促他们相互睦邻的行为,即本于这种“一视同仁”的道德外交[12](卷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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