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史书体裁的灵活运用 维护明王朝的史家群体对于修史的旧规多有改革,敢于创新。首先,在史书的名称方面,维护明王朝的史家群体在确定史书名称时往往不宥于书名的旧规,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刘知几曾经总结过去史书名称的规律,“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乘。自汉以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略为主。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刘知几:《史通》卷四《题目第十一》)。历来史家修史基本上沿袭这一规律,往往通过史书的名称体现史书的内容以及体裁。但是维护明王朝的史家群体所修史书,在书名上灵活大胆,擅于变通,单纯根据史书名称已经不能分辨其真实的体裁和内容。如王夫之的《永历实录》,名为实录,但有名而无实,实际上是记述南明永历政权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再如张岱的《石匮书》,根据书名,无法判断就是有关明代的纪传体史书。这些史书在名称上还保留了一些史书命名的规律,如“实录”和“书”、“史记”等字样,表明该书的性质为史书。而另外一些史书则完全摆脱了书名的限制,单纯根据书名,甚至不能判断其为史书。如谈迁的《国榷》、查继佐的《罪惟录》、文秉的《先拨志始》、《烈皇小识》等。 其次,在史书体裁体例方面,维护明王朝的史家群体纂修史书勇于冲破正史所界定的史学规范。比如夏燮总结吴应箕修史的凡例时认为,吴本人对于史书体例有独特的认识,他说,“正史自有体例,不妨略其所可略,而是编专记本事,固宜详其所必详”[2](P109)。又如李世熊认为,修史之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是常变常新的。他说,“史之有例也,自释春秋者始也,是将为例乎?曰:何为其无也?人形有志,哲谋有传,名士畸人有传,排难报怨有传,前乎史者未闻也,是亦例乎?曰:变也。世变则例变,以义起也,以悲起也,以耻起也”(李世熊:《狗马史记》《自序下篇》)。李世熊认为,明末清初的历史情况与历朝历代都有所不同,所谓的“义”、“悲”、“耻”和“天”是清初的时代特点,应根据这些时代特点对史书的体例加以变更。因此,李世熊的史书中出现了弄臣、直报、排难、畸人等列传,虽不见于古代的史书,但却体现了时代的特点。 维护明王朝的史家群体不拘守成规,大胆革新,为史书体例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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