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封建庄园领主制的特点(3)
三、具有浓厚家族制色彩的武士集团 日本武士虽然与西欧骑士同为封建庄园领主制的产物,是兵农分离体制的一种形式,但两者却有着明显的区别。以契约关系为主的西欧骑士,隔级附庸之间并无纵向联系,更少有血缘同族色彩。与此相反,日本武士集团却是在家族制延长线上构筑的一种政治实体。以家族长身份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武士首领们,为了取得和维护统治地位,极力用家族血缘关系及其观念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 日本武士集团的家族色彩在组织构成的表现是:(一)武士集团的成份以父子、兄弟、堂兄弟等同族亲属为基础。源氏御家人中的一个武士所说的“入道殿(指源为义)系吾等之主,其子头殿(源义朝)亦即吾等之主”〔7〕,反映了武士集团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征。在室町幕府的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统治时期,守护大名这一重要职务在全国共43席,其中29席为足利氏一族占有。上级武士正是利用这种血缘亲属关系支配下属武士及其附庸,甚至统治全国。(二)在武士集团中,甥舅、妹丈等姻戚关系也占有很大比重。在源氏的镰仓幕府中,北条氏一族的成员就是以姻戚关系广布于幕府的重要机构。利用姻戚关系扩大家族势力,是武士集团组织构成的又一方式。(三)以模拟血缘关系(如收养子)的方式来扩大和延续家族体系,是武士集团扩充势力的再一种方式。臣下一旦向主君宣誓效忠,奉呈名簿,终生的主从关系便随之确立。这种模拟血缘关系,使得武士集团可以在家族制的延长线上充分构筑、拓展,一族一门通过结族联谱,便能覆乡越川,从一乡一郡,扩展到跨乡跨郡,独树一枝,自成体系,或称霸一方,或问鼎全国,无不是以实现自己的家族统治为目的。 利用和强化家族观念,维护武士集团的利益和地位,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武士道德观念,是日本武士集团家族制色彩的又表现。这一观念的核心是“家”。认为个人必须依赖于家,效命于家,献身于家。整个日本是一个大家族,天皇就是这个大家族的家长。武士政权幕府虽然已取代了天皇的君主专制体制,但幕府首脑的“征夷大将军”封号仍由天皇赐予。天皇被说成是天照大神的后代,武士首领往往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与天皇同宗,从而使自己的家族笼罩上神圣的光环。这反映了古代日本民族“重祭祀,贵血统,以族制立国”〔8〕的特色。 “忠”是武士道德观念中的又一重要内容。主张武士必须忠于天皇,服从天皇的统治。要具体地表现在忠于家族长、忠于主君上,因为他们是天皇的代表,他们的权力来自天皇。无条件地服从家长,服从主君,是武士的本份。武士道德观念中还有一个内容是“勇”。要求武士为家族、为主君的利益和地位奋争时,要无所畏惧,一往无前,入万死不顾一生,直至殉死于主君。这种道德,曾使古代的日本民族在保卫祖国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表现出高度的牺牲精神和团结意识,维护了民族独立,促进了社会进步。但也被统治阶级用来欺骗和愚弄人民,或为一门一派的领地和地位在民族内展开火并,或在侵略其他民族的战争中充当牺牲品,给被侵略的民族,也给日本人民造成了灾难。至于被后来的军国主义分子所利用,造成的更大的灾难,已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 作为武士政权的幕府,尽管已经家政化,其机构也比中世纪西欧各国庄园领主制时代的政府机构完善得多。中央设立政所,总揽政务;侍所掌管警察和兼管刑事裁判;问注所掌管诉讼等;此外还设置评定众、引附众、寄合众、赋奉行、镇西奉行、陆奥总奉行等。幕府在地方设置的机构,一是守护,多由当地有权势的封建领主充任,相当于以前的国司,基本上是世袭的。守护最初是代表将军掌管国一级的政府机构的行政、司法权等,至室町幕府后期演变为各霸一方的诸侯,称为守护大名。二是地头,掌管土地,征收军粮,主管司法和警察事务,战时随将军出征。三是大番役、探题、虾夷管和新补地头等。此外,在武士内部又有御家人和非御家人之分。整个社会人们的身份都按照家族宗法式的主从、尊卑、亲疏来划分,等级森严,贵贱有序,经纬分明。在浓烈的门阀等级观念的迷雾中,“人无高贵家系,不能出人头地,出人头地者,必有高贵家系”〔9〕,成为千古不变的教条。武士首领往往追根寻宗, 制作家徽家谱,以证明其出身的高贵。甚至武士间兵戎相见时,也要先互通身世,再一决雌雄。按门第通婚,以子女结贵,也是保持尊卑有序的一种手段。所有这一切都是用来维系武士首领的“家”天下。 从组织构成、道德观念和政权结构等方面都按家族制构筑的日本武士集团,必然充分表现出保守性、扩张性和野蛮性,这已被历史事实所证明。 日本庄园领主制上述特点的形成,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但其中的以下几点是至关重要的: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狭小的活动区域,使得家族制及其观念很少受到大的冲击,并且被统治者有目的加以利用;大量移植中国文化不仅使社会呈跳跃式发展,原始氏族的遗制长期延续,而且中国文化中宗法观念的部分又被统治者有意强化;大化革新实行的班田制和租、庸、调法,既部分损害了贵族豪强的经济利益,暂时地、有限地遏止了其政治势力的发展,但封建国有制土地经营中的疏漏,不仅给各级官吏攫取财富造成良机,也使父家长制大家族的家族长们政治上的复苏与膨胀有着广阔的舞台。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才使古代日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庄园领主制,而且对以后的社会生产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续日本纪》卷九,养老七年四月。 〔2〕《续日本纪》卷十五,天平十五年五月。 〔3〕《东寺百合文书》,11-12甲。 〔4〕荒居英次:《日本史诸问题》,文化书房博文社,1980 年版,183页。 〔5〕《日本书纪》,孝德大化二年。 〔6〕《类聚三代格》卷十九,禁制事,延喜二年三月十三日。 〔7〕竹内理三:《武士的登场》,第92页。 〔8〕三浦周行:《法制史之研究》上,岩波书店,1943年版,第434页。 〔9 〕井上和夫:《家族制度与日本法》上, 日本法理研究会,1942年版,第5页、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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