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主维护黑奴制,除了他们强调自身的自由和幸福权利外,还有更深层的社会原因。 首先,在革命前,黑奴制度已枝繁叶茂,根深蒂固,不仅成为奴隶主操纵南部政治经济生活的基础,也使小农和其他白人因“大量使用黑人劳动”而能够享有比当时欧洲更多的民主权利〔43〕,形成了一个以种族等级为核心的社会秩序。在这个社会中,奴役黑人既是白人不同阶层间消除矛盾、联结种族感情的纽带,也是他们维护已有社会秩序的基础。而恰恰是因为这种秩序受到了英国的威胁,奴隶主才“成为美国革命时期具有大胆独立精神的先行者”〔44〕。他们曾以血的代价赢得了民族独立,又怎能使自己成为革命的对象?佐治亚州的奴隶主问道:“为何要废除黑奴制,伤害那些冒着丧失生命和财产危险而换得社会的自由和安全的人们呢?”〔45〕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在维护黑奴制的基础上,推进民主改革,巩固和发展已有的社会机制。而废奴者解放黑人的要求则会彻底打乱他们的计划,使南部社会产生他们不愿看到的革命性变化。所以,他们危言耸听地指出,普遍解放黑奴会给“自由公民造成贫困,痛苦和毁灭,使黑奴父母与儿童遭受遗弃,饥饿和死亡;所有强奸,凶杀和愤怒酿成的恐惧会无休止地蔓延,造就一大批肆无忌惮的、一无所有的、满腔仇恨的、无情无义的歹徒”〔46〕。这一点也是许多开国元勋不愿看到和最为担心的。因为此时他们已看到,北方的自由黑人因种种歧视和排斥而陷入日益恶化的困境,生计无着之际,一些黑人被迫沦为白人所憎恶的“扒手、卑微的窃贼和非法侵占财产的恶棍”〔47〕。这些例证都成了奴隶主借以维护黑奴制的口实。 其次,奴隶主坚持把黑人纳入国会席位分配原则中,主要是他们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最明显的例证之一是,在战后初期,国会试图向各州课税,以偿还战时债务。由于大陆会议发行的债券基本落入北方人之手,南部人持有的总额不过16%〔48〕,而且在最后三年中,战争是在南部进行的,因当时的大陆会议财政拮据,其费用也是南部州通过发行债券自行筹措的。按照国会的设想,北方人的债务由邦联政府兑付,南部州向国会缴纳税款后则由自己偿还战时所欠债务。例证之二,南部州一再要求邦联政府保护其在密西西比河地区的安全和贸易权益的提案屡遭北方否决后,北方却坚持国会颁布有利于自己的航海贸易法,缺乏船运公司的南部担心这会确立北方人在贸易运输上的垄断权,进而损害自己的利益。其他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使南部相信,如果将黑人纳入国会席位分配原则中,南部的席位就会增加到50%左右〔49〕。当然,南部不仅仅着眼于眼前,还希望在此基础上,通过黑奴制向西扩展使更多的蓄奴州加入邦联。这不仅会保持永久的均势,而且很可能会使“美国的人口和权力重心向南部和西南部倾斜”〔50〕。早在1783年11月杰斐逊在给弗吉尼亚州长本杰明·哈里森的信中就明确提出了成立新州时必须坚持均等的原则。他说:“如果大湖区成立一个新州会增加北部的砝码,那么在俄亥俄河流域成立新州也会增加南部的砝码。”〔51〕依据这一原则,南部州在宪法生效后,加快了奴隶制向西部扩展的步伐,并在成立新州的问题上与北部展开了竞赛〔52〕,这种地缘政治上的争夺最终一步一步地把美国拖入了内战的深渊。 四、奴隶主的困境 美国学者托马斯·索威尔等人对废奴事业持乐观态度的原因之一,是他们认为杰斐逊、华盛顿和麦迪逊等许多奴隶主都“公开主张废除黑奴制,南方的许多人士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53〕。实质上,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而另一面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维护奴隶制。作为革命者,他们的废奴观与民主思想是一致的;作为奴隶主,维护黑奴制又与他们的生活方式并行不悖。因为奴隶的劳动为奴隶主创造了安逸的生活条件。因此,当英国处心积虑地奴役殖民地时,他们果敢地举起了“主权在民”的大旗,决心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但是,奴隶主又不能不感到,他们习于豪华的生活方式及政治经济生活中唯我独尊的权力都建立在奴役黑人的基础之上。废除奴隶制必然会瓦解他们的根基,成为无本之木。所以,他们在高唱自由平等的同时,又一步一步地堵死了解放黑人的有效途径。华盛顿主张解放奴隶,但在制宪会议上却安之若素,始终以调和者的角色劝说各方让步,维护现状〔54〕;梅森反对黑奴贸易,但在黑人3/5比例条款上却褎如充耳,坐观成败。他们在关键时刻默许或维护黑奴制固然与他们维护立国大业有关,但他们不会忘记,革命前英国的盘剥及奴隶主自身奢侈的生活方式使他们在赊账贸易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在所欠英国的400多万英镑的债务中, 一半以上在弗吉尼亚州,华盛顿、麦迪逊和梅森等人都是债务人〔55〕。他们不仅维护黑奴制,而且还多次参与黑奴贸易,以期摆脱困境。他们中间,唯有华盛顿和麦迪逊去世时才释放了自己的奴隶,而杰斐逊终生只释放了7人,余者都传给了后代〔56〕。 杰斐逊作为大奴隶主,民主思想最浓,废奴言行最多,矛盾性也最突出。我国学者刘祚昌教授曾深中肯綮地指出,“杰斐逊是一位充满矛盾的人物”,各种矛盾的统一,构成了他“独特的风格”。但是在具体分析上,却有一些与此相悖的观点。刘先生在将杰斐逊同其他奴隶主进行比较时认为,“他们大多数人陷入了既要维持对黑人的奴役,又要从英国奴役下解放自己的左右为难的窘境”。“惟有杰斐逊不存在这个问题”。又说,只要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到他的反对奴隶制的立场的坚决性、表里一致性及实践性”。“他本人身为奴隶主,但是他能突破本阶级的切身利害关系,勇敢地站到奴隶解放的立场上来。”〔57〕笔者以为,在本质上,奴役黑奴与杰斐逊的民主思想是水火不相容的,解放黑奴是他终生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并在言行上也确有超人之处。但是,杰斐逊身上固有的矛盾性使他在努力解放黑人的同时,又以种种方式维护黑奴制。归纳起来,这些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杰斐逊终生不仅没有解放自己的黑奴,而且还多次参与黑奴贸易。他的黑奴由70年代的100多人增加到去世时的267人,这还不包括被他卖掉的50多人和独立战争时期逃跑的30多人〔58〕。杰斐逊之所以蓄奴,是因为在他的大半生中被沉重的债务高利盘剥,使他常常左支右绌,窘迫不堪。他父母和岳父遗留的债务,以及他自己在1790-1809年借贷的债务不仅迫使他卖掉了1/3的土地和奴隶,而且将自己6000多册书籍以2.39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联邦国会。1819年当他还清所有债务时,他的一个孙子却因经营地产和黑奴贸易破产,负债6.1万美元。 同年,他为威尔逊·尼古拉担保,借贷2万美元,尼古拉破产后, 债务及利息也落在了他身上,到他去世时,债务仍高达10.7万美元〔59〕。在债务的压力下,杰斐逊布衣蔬食,精打细算,在着力改善农耕技术的同时,将所有10岁以上的黑奴劳力遣往田间和作坊。对于黑人育龄妇女,杰斐逊要求监工倍加善待,给她们留出足够的时间养育孩子,因为“她们每两年生育一个孩子,利润比一个男性劳力生产的农产品还要高”〔60〕。杰斐逊曾多次立志要解放自己的奴隶,但因深陷债务困境使他不得不降志辱身。1786年12月,他在给一位友人的信中凄惨地写道:“债务在身,颇感悲惨,一俟分文不欠,将随心所欲地改善我的奴隶的处境。”〔61〕翌年7月他在给内表弟弗朗西斯·埃普斯的信中再次表示,“ 一旦债务还清,我将试行某种计划,使他们的处境更幸福些”〔62〕。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而是把黑奴连同债务最终留给了后代,他倡导的自由平等原则就这样淹没在财产与利欲观念之中了。 第二,在1776-1779年间他作为弗吉尼亚州宪法和法律修改委员会成员,在积极地促成议会颁布禁止黑奴贸易的法令之后,又提出了全面解放黑奴的计划,主张在“某一天后出生的一切人都可以得到解放,并且到适当的年龄迁往国外”〔63〕。为此,他在主张保留原有黑奴法典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项规定:(1)禁止自由黑人迁入弗吉尼亚;(2)黑奴获自由后须在当年内迁往他州;(3 )凡与黑人通婚或同居的白人妇女须在当年内迁往他州。此外,杰斐逊在修订有关公民法和选举法时,均将自由黑人排斥在外,甚至在他的民主理想国中也没有黑人的栖身之地,有的只是将黑奴迁往国外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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