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移民政策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难民问题,特别是越南战争结束后,大批东南亚难民的接纳和安置,成为美国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在1965年移民法中设有难民限额和相关条款,但已远远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因此美国在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之后,国会在1980年通过了《难民法》(Refugee Act of 1980),对难民的定义、接纳限额及安置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接纳和安置难民做了法律上的保障。从美国政策的制定过程看,虽不排除人道主义方面的考虑,但为美国外交政策服务则是制定1980年难民法的出发点和基本考虑。因此,大批难民入境后所产生的社会冲击则是美国决策者所始料不及的。东南亚难民同美国其他族裔集团在就业、教育、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摩擦和冲突,更增加了美国族裔关系的矛盾和复杂性。从这个角度看,难民法的消极影响是比较突出的。 一 越南战争结束前,从1965-1975年,共有20,038名越南人移民美国;在这一阶段,美国公民的越南妻子及其子女构成了越南全部移民的75%。从居住区域上看,越南人在1965-1975年主要集中在加州、纽约州、华盛顿特区、伊利诺伊和德克萨斯。1975年以后的居住区域又扩大到东部和中西部,这种居住分布模式在大批难民入境后依然如此。在1975年以前,美国没有关于柬埔寨和老挝移民的具体记录。(注:斯蒂芬·西恩斯特姆主编:《哈佛美国族裔集团百科全书》(Stephan Thernstom,ed.,Harvar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坎布里奇1980年版,第508-509页。) 越南战争的结束,引发了第一次东南亚难民潮,仅在1975年4月21-29日,美国就撤走了6万名越南人,在1975年共有13万越南人出逃。这次难民潮中的大多数人来自城市,主要是在西贡(今胡志明市)为美军或南越政权服务。他们文化程度很高,在18岁以上的难民中,20%受过大学教育,38%受过中学教育,18%受过小学教育,2/3可以流利地使用英语。女性占了第一次难民潮的一半。(注:威廉·刘:《无路可走:在美国的越南难民》(William Liu,Transition to Nowhere:Vietnamese Refugees in America),田纳西州纳什维尔1979年版,第55页。)越南统一后,又有大批越南人出逃,从而形成了第二次难民潮。这些难民基本上是乘船出逃,因而被称为是“船民”。他们先到泰国,被关入难民营长达数月乃至一年,然后才能被安置到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和美国等国。与第一次难民潮不同的是,第二次出逃的难民许多来自农村,文化不高,不懂英语,40%的难民是华裔越南人。华人在越南统一后倍受歧视,他们虽然只占越南人口的7%,却经营全国80%的零售业。越南在恢复经济的过程中,华人成为他们剥削和歧视的对象。特别是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之后,大批华人被越南当局驱逐,更扩大了难民的队伍。(注:罗纳德·高木:《来自不同海岸的陌生人:亚裔美国人的历史》(Ronald Takaki.Strangers from a Different Shore:A History of Asian Americans),纽约1990年版,第452-454页。) 第二次难民潮反映了东南亚政治、经济及社会形势的发展。越南战争结束后,老挝王室同越南支持的巴特寮之间展开争夺权力的斗争,导致7万名寮族人,1万名苗族人和6万名赫蒙族人出逃。柬埔寨的情况有些独特,1965年,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同意北越部队过境,柬埔寨遂成为北越的运输通道,从而被卷入越战。1970年朗诺将军发动政变推翻西哈努克,1975年波尔布特领导的红色高棉夺取了政权。在红色高棉的统治下,柬埔寨有200万人死于饥饿、疾病和屠杀。大批柬埔寨人逃到泰国,到1979年大约有60万人被关在泰柬边境的难民营里。(注:特里西娅·克诺尔:《成为美国人》(Tricia Knoll.Becoming Americans),俄勒冈州波特兰1982年版,第284页。) 面对大规模的难民潮,美国采取了有效措施,制定相应的政策接纳和安置难民。 第一,通过临时性法令并采取紧急接纳措施。1975年国会通过《印度支那移民和难民援助法》,同意接纳13万越南和柬埔寨难民入境。同时福特总统还授权司法部长使用“假释权”接纳难民入境,并成立了由12个相关机构的代表组成的“各机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难民的接纳工作。设在菲律宾的克拉克空军基地和关岛基地成为运送难民的中转站。由于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宣布不欢迎这些难民,关岛就担负着主要的中转任务。被接纳的难民从这里被送往美国的4个接纳中心:南加州的彭德尔顿营、阿肯色的查菲堡、宾夕法尼亚的加普和佛罗里达的埃格林空军基地。(注:钱淑贞:《亚裔美国人历史的诠释》(Sucheng Chan,Asi-an Americans:An Interpretive History),波士顿1991年版,第155-156页。) 第二,寻求并加强国际合作。美国由于面临巨大的接纳压力,便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磋商,要求同其他国家分摊。在第一批13万难民中,只有6632名被安置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加拿大接纳了3316名,法国1877名,澳大利亚161名,台湾120名,菲律宾115名。(注:斯蒂芬·西恩斯特姆主编:《哈佛美国族裔集团百科全书》,第511页。)面对第二次难民潮,由于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对难民采取了禁止入境、强行遣送回国等不恰当措施,使难民问题在国际事务中更加突出。于是,联合国1979年在日内瓦召开难民问题国际会议。会议最后决定,如果“第二避难国”(主要指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美国等)能接纳并安置东南亚难民,那么“第一避难国”(主要是东南亚有关国家)保证不将其遣送回国。会议还对越南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停止对华侨的迫害。这样到1979年底,法国接纳了6万难民,澳大利亚接纳了1.8万名,加拿大接纳了1.4万,中国在1978年以后也安置了16万越南华侨,其余的大部分去了美国。联合国难民事务公署1975-1978年全部经费的50%(约3500万美元)用于安置东南亚难民,而1979年一年的费用就高达2250万美元。(注:迪克·克拉克《1979年世界难民问题评估》(Di-ck Clark,1979 World Refugee Assessment),载乔治·兰克维奇:《1978-1980年的族裔美国:最新族裔年表》(George Lankevich,Ethnic America,1978-1980,Updating the Ethnic Chronology Series),纽约1981年版,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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