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80年难民法的实施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后果和影响。第一,入境难民人数大量增加。从1971-1975年,入境的欧洲难民共30,786人,占入境难民总数的21%,亚洲难民为14,749人,占10.1%,而1975年以前来自越南的难民仅有7人,尚没有来自老挝和柬埔寨的难民记录。从1976-1980年,入境的欧洲难民为41,072人,占入境难民的10.5%,亚洲难民为195,934人,占49.9%,其中越南难民150,259人,占入境难民的38.2%,老挝难民21,689人,占5.5%人,柬埔寨难民7739人,占2%。1980年难民法通过后,东南亚难民人数急剧上升。从1981-1986年,欧洲难民为82,951人,占入境难民的12.6%,亚洲难民494,868人,占75.2%,其中越南难民达236,697人,占入境难民总数的36.5%,老挝难民104,199人,占15.8%,柬埔寨难民88,499人,占13.4%。在1987-1990年,来自东南亚的难民共147,413人,其中越南难民87,756人,老挝难民50,627人,柬埔寨难民9030人,另外尚有许多难民等待接纳和安置。仅在1989年,泰国就有43.7万人,马来西亚有10.4万人,菲律宾有2.7万人,香港有5.5万人等待接纳和安置。(注:美国商业部:《美国统计摘要》(U.S.D-epartment of Commerce,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华盛顿特区1994年版,第12页。) 大量难民入境导致这些族裔集团的人口增长率直线上升,远远高于同时期全美及亚裔集团的平均增长率。以越南人为例,从1980-1990年,美国人口平均增长值为0.9%,亚裔集团为6.9%,而越南人则高达9.2%。这样,越南人在亚裔集团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从1980年的7.1%,上升到1990年的8.9%。(注:赫伯特·巴林格:《美国的亚洲裔和太平洋岛屿裔》(Herbert Barringer,Asians and Pacific Islanders in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93年版,第42页。) 第二,相关族裔组织的成立和新的聚居区的形成。东南亚难民在其重新安置的过程中,相继成立了一些难民组织,主要有科罗拉多博尔德的“越南人联盟”、加州圣迭戈的“柬埔寨人协会”和艾奥瓦州德斯-莫恩斯的“寮族积极促进会”等。这些组织出版报纸,设立电话热线,帮助本民族的难民寻找工作和住房。同时,由于大量东南亚难民居住在西部和东北部,因而形成了新的族裔聚居区。1980年越南人、老挝人和柬埔寨人居住在西部的人口,占各自族裔集团在美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是46.2%、45.7%和55.6%;到1990年,上述比例增长为54.3%、51%和57.7%。1980年9%的越南人、9.8%的老挝人和14.3%的柬埔寨人居住在东北部,到1990年,上述比例分别上升为9.8%、10.7%和20.5%。而1980-1990年居住在中西部和南部的上述族裔集团的比例平均下降了4-10%。(注:赫伯特·巴林格:《美国的亚洲裔和太平洋岛屿裔》,第110-111页。)加州和德克萨斯成为东南亚难民居住的主要地区。1980年34.8%的越南人居住在加州,1990年则上升到45.6%;从1980-1990年,平均有11.3%的越南人居住在德克萨斯。(注:赫伯特·巴林格:《美国的亚洲裔和太平洋岛屿裔》,第112页。)这种居住模式的重要结果就是产生了新的族裔聚居区和民族经济。到80年代末,在加州奥兰治县和洛杉矶,有许多店铺由越南人经营。一些人在越南时就经营规模很大的企业,到美国后开设超级商场和联锁店,越南华侨多开餐馆和杂货店。1988年加州圣何塞市10%的居民是越南人,经营着该市40%的零售业。同年,加州奥兰治县威斯敏斯特市议会正式将该市一段地方命名为“小西贡”。(注:威廉·刘:《无路可走》,第170页。)老挝的赫蒙人、苗族人也在西部一些城市形成了相当规模的族裔聚居区。 第三,入境的大量难民面临着突出的社会及经济方面的问题。同其他亚裔集团移民背景不同的是,东南亚难民主要是由越南战争及战后各国政治、经济等原因造成的。许多难民并不打算长期居留美国。1977年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41%的越南难民希望有朝一日返回自己的祖国。在越南人聚集的加州,1980年越南人的入籍率仅为7%,是该州亚裔集团中最低的。(注:罗伯特·吉欧勃:《族裔关系与同化》(Robert Jiobu,Ethnicity and Assimilation),纽约州阿尔巴尼1988年版,第98-100页。)同时,大量难民入境是正值美国经济的衰退时期,大量难民的涌入使美国社会开始出现歧视和排斥东南亚难民的现象。甚至有人建议将东南亚难民关入保留地,在那里“教他们学会我们的法律,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作为一个人必须具备的礼貌修养”。(注:特里西娅·克诺尔:《成为美国人》,第192页。)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东南亚难民在经济方面的处境也较为艰难,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东南亚难民多从事低收入的职业。1978年对越南难民的调查研究表明,越南难民一家之主中的30%在越南时曾是专业技术人员,15%属于管理人员;到美国27个月后其相应比例为7%和2%。而从事低收入职业的比例则不断上升,手工业者的比例从14%上升到30%,从事蓝领工作的则从17%上升到36%。(注:巴里·斯坦:《难民的职业适应:美国的越南人》(Barry Stein,Occupational Adjustment of Refugees,The Vietnamese in the United States),载《国际移民评论》(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第13卷第1期,1979年春季号,第28-29页。)进入80年代以后,这种就业模式依然如此。以越南人最多的加州为例,1983年加州越南人的职业构成如下:高级管理人员占该州越南人就业总数的6%,专业技术人员为8%,上述指标同其他亚裔集团相比是最低的,而修理工、手工业者(15%)和劳工(26%)占就业者的比例则是所有亚裔集团中最高的。(注:罗伯特·吉欧勃:《族裔关系与同化》,第85页。) 其二,东南亚难民就业时遭到歧视,失业率高。由于就业困难,接受政府资助的难民比例逐年上升。根据1978年6月的一份调查,1975年18.8%的难民接受政府资助,1976年为38%,1977年为44%。(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印度支那难民援助计划》,第363页。)1987年加州的苗族人和赫蒙人的失业率高达90%,3/10的赫蒙难民家庭依赖公共救济长达4-10年之久。难民还面临就业歧视的突出问题。1985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讲师阮涣泉在国会作证时指出:“越南人的存在被认为是一种威胁,特别是作为廉价劳力的时候。”(注:特里西娅·克诺尔:《成为美国人》,第192、196页。)由于思乡、失业及社会歧视,许多东南亚难民患上了“猝死症”,死者基本上是30-50岁的男性。(注:罗纳德·高木:《来自不同海岸的陌生人》,第465-466页。) 综上所述,1980年难民法实施后,美国虽然接纳和安置了大量东南亚难民,客观上使这些难民免于战乱的纷扰和其他迫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道主义”的考虑,但美国制定1980年难民法的出发点是为其外交政策服务的。因此在接纳和安置难民的过程中,没有通盘考虑美国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东南亚难民的影响和冲击,以及这些难民在美国的文化适应问题;对东南亚难民进入美国社会所面临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美国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去缓解这些矛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随着入境难民人数的不断增加,如何谋生和如何融入美国主流社会,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同其他族裔集团的关系,仍是东南亚难民和移民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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