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吉伦特国民公会的党派之争(2)
三 9月21日国民议会开幕,吉伦特派与山岳派的权势之争由序曲转入了主题阶段。 此时,山岳派主要由来自巴黎的国民代表组成,他们以公社的真正代言人自居。吉伦特派在外省的选举中获胜,他们再度控制了议会。这样,共和国形成过程中出现的分裂和对峙延展到了国民公会中,从而也使两派的权势之争呈现出外省与巴黎冲突的表象。 根据吉伦特派、山岳派以及群众运动三种力量的消长和相互关系变化,吉伦特派与山岳派在国民公会时期的争斗以1793年4月1日为界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两派激烈争斗,同时又都敌视激进群众运动,共同反对限价;第二阶段山岳派转而联合群众,支持限价。 在第一阶段中,两派争斗主要限于议会内部。双方首先在对革命形势的认识上发生了冲突。马拉等人认为革命远未结束,仍鼓吹革命。吉伦特派则只要求巩固维护私有制的法律秩序。显然,这种对革命形势认识的分歧是两条道路之争的变相延续。两派在第一阶段的争斗还表现在以下三件事上:联邦主义问题、卢韦与罗伯斯庇尔的争执、关于处置路易十六的斗争。(注:国民公会初期国民公会与公社对抗的详情可参见汤普森《法国大革命史》,289~356页,牛津,1966。) 在以往的大革命史论著中,吉伦特派多受到推行联邦主义的指责。这种论断与实情存在着差异。事实上,吉伦特派内部对联邦制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真正的联邦主义者大概只有比佐一人,深受美国共和制影响的孔多塞却极力反对在法国实行联邦制,主张在宪法中增设防止地方权力膨胀的条款。(注:王令愉:《孔多塞与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载楼均信主编《法兰西第一至第五共和国论文集》,55~56页,东方出版社,1994。)同时,关于在罗兰夫人的沙龙中讨论联邦主义的说法也被证明是一种误传。(注:西登汉姆:《吉伦特派》,12~18页,格林伍德出版社,1972。)乔治·勒费弗尔曾指出:“吉伦特派鼓动自1789年以来广泛发展的地方自治情绪。他们中间虽然有些人对联邦制感兴趣,但整个吉伦特派却从未有过在法国实行联邦制的打算。”(注:乔治·勒费弗尔:《法国革命史》,240页,商务印书馆,1989。)这一判断是合理的。 此外,1792年9月25日拉索斯的发言和罗兰在9月23日关于郡卫军的提议,也常被视为吉伦特派推行联邦主义的证据。拉索斯的发言:“我不愿这个受阴谋家指挥的巴黎对于法国变得象罗马城对于罗马帝国那样。巴黎的势力必须和其他各郡一样,应缩小到八十三分之一”,是和勒贝基攻击罗伯斯庇尔搞独裁的发言前后呼应的。(注:马迪厄:《法国革命史》,284页,商务印书馆,1973。)这正体现了国民公会与巴黎公社、吉伦特派与山岳派之间的权势争斗。吉伦特派建立郡卫军的用意亦在于掌握武装力量对抗巴黎公社和山岳派的挑战。(注:西登汉姆:《吉伦特派》,90、195页,格林伍德出版社,1972。) 有关卢韦与罗伯斯庇尔争辩的详情,史学家们已有不少论述。(注:陈崇武:《罗伯斯庇尔评传》,112~12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纵观整场冲突,双方并未真正就原则性问题进行论战,而主要是围绕“篡权”、“独裁”这两个字眼,即围绕着权力归属问题展开争吵的。 如何处置国王的争论是吉伦特派与山岳派之间更全面、更直接的一场冲突。这场争论与其说是原则之争,不如说是策略分歧的产物,因为两派在最根本的问题--国王是否有罪--上意见完全一致。吉伦特派确实在处置国王的问题上实行了拖延政策,他们担心处死国王会成为大规模反法战争的导火线。山岳派则把这种策略上的考虑视为阴谋,在他们看来,“对国王的赦免便是对8月10日起义和雅各宾主义的亵渎与否定”。(注:布鲁瓦佐《雅各宾共和国,1792~1794》,53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3。)国王的死便成了他们权力合理性的证据。因此,圣茹斯特指出,处置国王已“不是一个法律案件,而是一个政治案件”。策略分歧依然源于对权势的争夺,“国王的脑袋成了党派斗争的赌注”。(注:乔治·勒费弗尔:《法国革命史》,297页,商务印书馆,1989。) 国王被处死后,全面战争、叛乱、叛变接踵而至,革命形势空前危急。群众的爱国热情再度高涨,同时他们强烈要求限定物价。由埃贝尔分子控制的巴黎公社在4月初决定支持最高限价要求,一向反对限价的山岳派与公社的关系处在转折点上。 4月10日罗伯斯庇尔最终决定向激进的群众靠拢。从此,山岳派就以激进群众运动代言人的面目出现在国民公会。群众运动作为一支外部力量更直接地介入了派别之争。 大革命中的群众运动按其社会构成和目标的不同,可大致分为城市下层群众运动和农民运动。城市下层群众运动主要是无套裤汉运动,运动的兴起一方面基于无套裤汉的反封建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生活危机的压力。乔治·鲁德有这样的论断:“大革命时期人民起义最经常的原因就是下层人民经常要求得到足够的廉价面包和其它产品,以及渴求对此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保证。”(注:G.鲁德:《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人民暴动的动因》,转引自M.扎赫尔《忿激派运动》,27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86。)随着粮食供应日趋紧张,无套裤汉们便“想建立一种制度,生产与交换的制度,用以限制企业自由和利润自由,以一种社会价格来制约它”。(注:布罗代尔、拉布鲁斯:《法国经济和社会史》第3卷,36页,法兰西大学出版社,1976。)农民运动也在1792年发生了转变。绝大多数永佃田的拥有者在吉伦特派执政初期获得了所期望的所有权,从此退出了农民运动。余下的人“首先他们或是在寻求完全废除私人财产,或是希望把这些财产严格限制在平均主义的范围内;其次,他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去控制市场”。(注: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政的社会起源》,65页,华夏出版社,1987。) 无论是城市的限价要求(当然,限价运动在农村也有众多支持者),还是乡村的平均土地主张,都和吉伦特派遵奉的原则相去甚远。吉伦特派崇信启蒙思想家的人权学说,虽然他们从整体上把所有权视为一种社会权利,但又倾向于把这种社会权利视为与社会共生的、源于建立社会的原始契约的权利;虽然他们反对社会中的极端贫富差距,但更强烈地反对任何要求社会平等的主张。因此,作为资产阶级的忠实代表,吉伦特派成为群众运动首当其冲的攻击目标。 山岳派与下层群众的关系比较密切,并且善于从群众运动中获取声威和势力。但是二者间的联系并非一直都那么紧密、直接。山岳派与吉伦特派一方面在审判国王等问题上吵得难分难解,不共戴天;另一方面在对群众运动的态度上保持一致。他们不仅支持吉伦特派的反限价运动法令,而且二者攻击限价要求的言论如出一辙,就连一向十分激进的马拉也在二、三月间对力主限价的忿激派大加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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