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两国长期交往的历史中,相互形象观曾对两国关系产生了久远的影响。自晚清以来,直至本世纪中叶,中国的官绅士子对美国多有好感,并屡屡抱有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在美国则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中国观和所谓的“爱恨情结”。在美国人看来,“中国人既聪明智慧又迷信无知,既充满活力又无能得令人鄙视,既是难以推动的保守,又难以预料地好走极端,既达观冷静又突发暴力。美国人对中国的感情总是在同情与反感,家长式的爱护与恼怒,钟情与敌视,热爱与憎恨之间徘徊”。〔1〕这两种褒贬对立的看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曾交替出现, 形成美国人中国观演变的清晰轨迹。 一、18世纪:尊敬和羡慕时期〔2〕 1784年“中国皇后号”商船首航中国以前,美国与中国没有直接的往来,乔治·华盛顿甚至弄不清中国人是黄种人还是白种人。尽管美国人对中国非常陌生,但也还大致形成了对中国的初步印象,把中国看成一个文明礼仪之邦,表现出尊敬和羡慕。这一印象最初是从输美的中国产品上获得的。当时中国出产的丝绸、瓷器和茶叶在北美殖民地享有很高的声誉,它们把中国的美好形象传达给美国人,成为美国人了解中国的重要媒介,其价值远远超出了一般商品的范围。特别是瓷器不仅是美国家庭的装饰品和财富的象征,而且使美国人了解到中国社会和文化。大体而言,通过手工业品传播到美国的中国形象是积极和美好的。 早期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另一渠道是欧洲思想家和耶稣会传教士的著作。如果说《马可·波罗游记》中描绘的古老、文明、智慧、富庶的中国仅仅给美国人一个直观形象的话,伏尔泰、莱布尼兹和魁耐这些美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字则从理论上建立了中国在美国人思想中的崇高地位。托马斯·杰裴逊、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詹姆斯·麦迪逊等开国元勋们均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些人的影响,把中国看作值得尊敬和效仿的大国。富兰克林中对中国钦羡备至,希望美国能在较短时间内拥有同中国一样的资源和财富,他说:“如果我们能够引进中国人的勤劳、他们的生活艺术和改良农业的方法,美国会很快像中国那样遍地炊烟”。〔3 〕受法国重农学派代表人物魁耐的影响,杰裴逊推崇中国的农业立国政策,把中国作为他在美国建立农业理想国的楷模。他还赞赏中国在政治、经济上采取超然孤立的态度,认为美国也应像中国那样孤立于欧洲之外,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纷争,也可以避免美国沾染欧洲的邪恶、动乱和腐败,以保持美国农业文明的纯洁性。〔4〕 二、1784-1842:失望和遵从时期 美国人对中国的尊敬和钦羡是在双方没有直接交往的情况下产生的,多少带有“道听途说”的色彩。1784年“中国皇后号”来华后,美国人开始有机会亲眼目睹中国的“庐山真面目”,他们发现眼见的中国与耳闻的中国相去甚远,顿令第一批美国商人产生一种失望感。“中国皇后号”商务代理人山茂召(Samuel Shaw )在来华之前对中国的印象是非常美好的,但他来华后目睹的中国官吏的暴虐、腐败,特别是广州“贸易官员的欺诈行为”令他大为震惊。他对中国的宗教和风俗也殊无好感,批评中国崇拜偶像,盛行迷信,笃信吉日以及一夫多妻。〔5〕 在早期中美贸易中,美国商人最反感的是清政府官员从来不以平等的身分与他们打交道,视之为未开化的蛮夷。1841年12月,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约翰·昆西·亚当斯发表演讲,指责清帝国“完全否认其它国家和它本身的平等”,视美国为“奉命维谨、纳贡称臣的外夷”。〔6〕当时富庶的大清帝国仍是美国人敬畏的对象, 鸦片战争后西方人对中国的那种轻蔑态度尚不明显。山茂召在批评中国官吏腐败的同时也对中国政府的“宽厚”表示感谢,并承认公行的商人“同世界其它地区的商人一样值得尊敬”。〔7〕鸦片战争前, 在华美商虽然对中国一些政策和法律多有微词,但由于商业利益得到了满足,对中国社会尚能有一个客观冷静的看法,对中国的贬斥尚不多见。 早期中美贸易在美国一方基本上是商人的个人冒险行为。在缺乏政治和军事力量保护的情况下,广州的美商处处小心,对中国的贸易体制和法律表现出“恭顺”和服从。典型的表现是,1821年在清政府官员的严令下,美商交出了被控涉嫌杀死中国民妇的意大利籍水手德兰诺瓦。他们虽对判决结果(德兰诺瓦被判绞决)心怀不满,但也无可奈何,表示服从中国的法律。两广总督阮元在奏折中也称美商“恭顺畏法”。〔8〕这些都反映出美国人对中国政府的遵从态度。 1830年后,美国传教士陆续来华。清政府严厉的禁教政策以及中国民众对“福音”的冷漠使传教士大为光火,他们视中国为邪恶的异教国家,把中国说得一无是处。 如果说传教士所代表的这种偏见在19 世纪30年代还不过是一支潜流的话,鸦片战争后则迅速成为美国人中国观的主流。 三、1842-1905:蔑视和拒斥时期 鸦片战争使中西方关系发生了急剧的逆转,也使西方对中国的看法从尊敬和服从转向蔑视和拒斥。“19世纪的中国开始被西方视为劣等民族、失败者和臣民、西方利益的牺牲者、轻视和怜悯的对象,最后成为美国人眼中的被保护人。”〔9〕 蔑视中国的始作俑者和最主要的鼓吹者是来华的美国传教士。传教士以狭隘的基督教标准审视中国社会,把中国描绘成堕落、黑暗、濒于毁灭的异教国度,对中国人在美形象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早在1832年10月,由美国第一个来华传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 )主编的《中国丛报》载文称中国人的主要特征是“虚骄”、“傲慢”、“绝对的自私”以及“偏爱貌似有理的谎言”。〔10〕而在另一个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眼里, 中国人的特点则是“残忍”。他声称中国人的残忍是成吉思汗的遗传因子在起作用,并体现在中国的法律之中。卫三畏在其颇有影响的著作《中国总论》中把“腐败、残酷和不公正”并列为中国司法制度的三大特性,并称中国官吏的“残暴”“骇人听闻”,“人民的邪恶”是基督教国家的人民“难以想像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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