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手工业和贸易在公元前5世纪时极少。 属于这一时期的古物只发现过一件铜制品,上面的铭文似乎表明来源于罗马。这个孤证不能证明当时在罗马城有铜器作坊。〔26〕公元前450 年之后的罗马遗物中希腊陶极少。当时除了因战事频繁进口一些粮食之类必需物资外,其他贸易比公元前六世纪时反而锐减了。大概到公元前4世纪后半才逐渐恢复。 公元前348年,罗马和迦太基订立了一项条约。 条约规定:迦太基人不许在拉丁姆建立任何永久驻地,不能骚扰已接受罗马统治的城市,但允许他们从沿岸各地贩运奴隶,而且罗马情愿退出西地中海贸易区,承认萨丁以西为迦太基贸易势力范围。〔27〕这一条约的内容表明:罗马人在当时很不关心贸易利益。另外,罗马人建设的海港奥斯提亚和安提乌姆当时主要不是为了贸易,而是为了军事目的。罗马甚至不干涉安提乌姆的海盗营生。 货币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罗马货币出现和缓慢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早期共和时期贸易不发达。和一般意大利人一样,罗马人最初使用的交换工具是牡牛和绵羊。一头牡牛的价格大约等于9 头绵羊。后来,人们转而使用青铜块,有散块,也有的铸成长方块,但都是现称分量。在“十二铜表法”里,罚金就是以青铜重量来课征的。例如,“十二铜表法”第8章第3款规定:如用手或棒子打断自由人骨头,则应缴纳300阿司的罚金,如为奴隶,则为150镑铜。又如第4款规定, 如果欺侮人,则罚款25镑铜。〔28〕数百年来,人们就是以这些青铜条作为交换和估价的媒介。后来,为了方便起见,人们又通过了一项法律,〔29〕规定了收取财物的等价值:即一头牛等于10头绵羊,又等于100 镑青铜。 从公元前406年开始,国家以青铜支付士兵的薪饷, 大抵也以青铜形式课取为这一开支所需要的捐税。罗马早期所通行的便是这种不方便的货币制度。此后大约在公元前338年,罗马才出现了重铜币(aes gra-ve),或单称为阿司(as)的货币。〔30〕阿司以下分成塞米斯(Sem-is),〔 31〕乌尼契亚(Unicia)〔32〕。与此同时,罗马又让坎佩尼亚的造币厂铸造了一些带有Rome字样的银币。在南部意大利,罗马人就是用这些钱来购买物品的。公元前289年, 罗马设立了监督货币的官员三人,监督公用货币的铸造,罗马的铸币业才开始走上正规。皮鲁士战争后,由于受希腊的影响,大约于公元前269年, 罗马才出现了自己铸造的银币〔 33〕,这就是狄纳里乌斯〔34〕和它以下的塞斯退斯。1狄纳里乌斯大约等于10阿司,1塞斯退斯等于2.5阿司〔35〕。法庭在判决时,常常以下列比价折合,即 1头牛=10只羊=10狄纳里乌斯 布匿战争以后,银币和铜币种类更多,重量不定的铜块逐渐消失。很显然,皮鲁士战争和布匿战争对罗马与外界的经济交往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直到公元前4世纪末, 意大利政治形势的变动并没有促进经济生活的发展。当罗马变为意大利的政治领袖时,在经济和财富上,它甚至比它的一些属邦还要落后。大约在公元前325年左右, 罗马才开始铸造金币。 铸币制度的落后本身就是早期罗马商品经济落后的反映,也是早期罗马商品经济落后的表现。 与上述情况吻合的是罗马政治制度的落后与原始。罗马直到公元前3世纪,政府机构十分简单。除几种人民大会和元老院外, 就是为数不多的几种官员:有执政官、行政长官、监察官、财务官、营造官和保民官等。每种职务一、二、三、四人或稍多,保民官人数最多也不超过10人,另外有些辅助小吏。 公元前 3世纪,罗马城无论面积或人口都比王政末期扩大了许多倍。公元前六世纪末到五世纪初,罗马有土地面积约300平方英里。〔 36〕到公元前265年,罗马的领土扩大迅速。 南北向从塔奎尼城起到库麦和那不勒斯,东西从第勒尼安海跨亚平宁山到亚德里亚海都属罗马管辖范围,其面积约占意大利半岛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公民人口达30多万。〔37〕 国家发展了,但还没有复杂的政府机构,无需警察和税官,行政、司法、财务、市政等部门只需要有若干名官员就可使国家机器转动了,甚至保卫国家和向外扩张所依靠的军队也无需专门培训,民兵已足。青年时代有战争经验的执政官等都能带兵作指挥官,军费开支有掳获的战利品补足,而且大大有余。分配战利品和土地也只需执政官或其他高官或元老院指派一些工作人员按决议或习惯法执行即可。一切难决定、难处理的事都由元老会议决定。元老院是主要的协调机构。它安排确定官员的职权范围,辅助执政官员度过一切危难境遇,也能抑制擅权的执政官和保民官。一般用否决、反否决的办法让他们的同僚互相牵制。内部的等级斗争也往往有人出面调停,以妥协而告结束。 直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的政治制度基本上还保留着简政的特点, 没有一套复杂的官僚机构,没有很多公务人员。但是国家机器依旧运转,而且能发展壮大。所以如此,这与公民国家和特有的双重所有制有密切关系。公民每人的命运都同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所以每个公民甚至半公民都对国家有善良愿望,以捍卫国家为己任,全体同舟共济。因此无需官僚机构的催迫,人民自然自觉地关心政治和国家的兴盛。 公元前3世纪时,人民大会的参加者仍以回乡的小农为主。 由这些有产者投票决定宣战、媾和等大事。国家官员也由几个大会分别选举。而且人们仍惯于从某几个著名的有功勋的古老家族中选举高官。尽管官职对平民开放了,但并不是立刻就有许多平民能当高官。元老院和高级官职的贵族性质长期保留不变。最早进入贵族圈子的平民有李锡尼、赛克斯都两家。随后100年左右陆续进入罗马统治阶层的平民家族不过 10余家,著名的有普劳提乌斯(Plautius)和马拉契乌斯(Marcius )。拉丁和意大利城市的望族移到罗马来也有进入统治阶层的。如托斯库鲁城的弗尔维乌斯(Fulvius)和波尔契乌斯(Porcius)等。埃特鲁里亚和奥斯其望族也有成为罗马贵族的。〔38〕这些平民和非罗马望族作了高官之后就变成罗马高官阶级与旧的父族贵族结合起来成为罗马共和国的新贵族或称豪门。他们和旧父族贵族根基不同。但作为统治阶层是一样的。作了高官的新豪门贵族成员卸任后照例进入元老院。公元前 218年,罗马元老院通过一条法律,规定:“元老或元老子辈的海船装载量不得超过300安波拉(1安波拉约为26公升)。立法者认为这样的装载量已足够把日用品从乡村运入城市;至于做买卖,元老们认为这无疑是一件可耻的事情。”〔39〕这一法律充分表明,进入元老院的元老都是从事农业的农民贵族。 众所周知,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反映和表现,从罗马早期的政治制度中,我们能够看出罗马社会的农业性质和工商业不甚发达的时代特征。 总之,无论从罗马共和早期的工商业及货币的发展状况,还是从上层建筑的落后状况,都可以看出,罗马早期的社会不可能是以商品经济为主导的社会。农业始终是当时各项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不仅决定着罗马当时经济发展的方向,而且还决定着当时罗马的社会、政治、军事和意识形态,过分夸大工商业的作用显然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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