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和我国学者论西欧封建化
西欧从古代向中世纪的过渡以及封建化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界十分关注的研究课题,因为这个问题的讨论涉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国家起源和社会形态变革等重大理论问题。当然,马克思主义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都是从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这些角度进行的,但由于学者们对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理解不同,因而这一问题的讨论至今仍存在着较大的意见分歧。这种状况要求我们在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同时,有必要将其讨论情况做一个简要的总结与回顾。关于经典作家的西欧封建化理论,笔者已做过初步的考察[1],对西方学者的讨论情况也做过简要的介绍[2],这里仅就苏联和我国学者论西欧封建化的情况做一个初步的总结,以供讨论。 一 1953~1956年,苏联《古史通报》杂志组织了关于罗马帝国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的瓦解和封建生产方式形成问题的讨论。这次讨论从我国已出的《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问题译文集》中可知,施塔耶尔曼、里普什茨认为,4世纪的罗马帝国已不是奴隶占有制社会,而是封建社会;科尔松斯基、根普、科瓦寥夫、乌达里曹娃等学者认为,4世纪的罗马帝国,奴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仍起着很大的作用[3]。关于这两种意见的详细情况,因有译文集,无需赘述。 1966年,莫斯科举行了200人参加的西欧封建主义产生问题的讨论会。著名学者聂苏辛做了题为《西欧封建主义起源研究的总结与任务》学术报告。他认为,前封建或原始封建时代,是一个紧接着氏族部落制度瓦解的时代,这个时代有如下特征:部落的基本群众仍然是广大自由民阶层;个体家庭所有制出现,财产分化以及社会不平等产生,但还不是阶级分化;氏族贵族还没有变成剥削自由人的特权阶级;从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机器这个意义上说,蛮族王国还不是国家。克洛维时期的法兰克社会就是这种性质的社会,而萨克森人的社会则一直到9世纪[4]。聂苏辛的观点当时受到一些学者的反对,如魏因施泰因、雷巴科夫、索科洛夫等[5],同时也得到一些学者的拥护,如哈扎诺夫等[6]。当然,对这种既有氏族部落残余,又有财产分化和晚期罗马帝国奴隶制残余的情况,聂苏辛在这次讨论会前就在他的专著中有过专门的论述。他认为,封建依附农主要不是由残存的奴隶组成,而是由自由的公社成员沦落而来,奴隶的存在只是加深了公社内部的不平等[7]。 如果说聂苏辛强调了公社分化是封建化过程中主要原因的话,那么,这次讨论会上柳勃林斯卡娅的学术报告则强调的是罗马因素在封建化过程中的作用。她在题为《西欧初期封建制度的类型及罗马日耳曼综合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谈日耳曼因素与罗马因素的综合,除典型的北高卢外,还应注意南高卢、意大利、西班牙这些罗马因素占优势的综合地区,或者说,应注意这些地区中“古典遗产”的影响,如土地所有制,这些地区是本地居民的罗马式私有地和蛮人的公社自由地长期并存,蛮族的大地产也不是公社的自由地型,而是罗马式私有地。随着封建化的进行,这种大地产转化成封建性的财产。不过,她承认,这些地产仍存在着事实上可以自由出卖的特点。同时,她所说的这些罗马因素占优势的地区,众所周知,其封建化进程实际上比法兰克王国迟缓。这样,她强调的“古典遗产”的影响与这些地区封建化事实上的迟缓性,显然仍存在着矛盾。此外,柳勃林斯卡娅把这些地区当时的城市情况,在报告中有较长篇幅的介绍。显然,在她笔下,城市、手工业和商业,是西欧封建化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罗马因素[8]。 1970年,在莫斯科举行了第13届国际历史学大会,会上乌达里曹娃和古特诺娃作了《欧洲各国封建主义的起源》的报告。同年,在列宁格勒举行了第五届国际经济史代表大会,科尔松斯基做了《西欧早期封建国家和封建所有制的形成》的报告。这两篇报告的内容,笔者暂时虽未能看到,但从他们后来发表的文章和专著中,可以了解到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观点。 乌达里曹娃和古特诺娃认为,西欧封建制度起源的类型学的标准是:存在或缺乏综合,综合到什么程度,以及晚期古典社会和氏族公社中原始封建因素在综合中的相互关系。这个标准同时与西欧那些地区的地理条件,与他们罗马化程度和蛮族入侵的强烈性、持久性及影响都有密切关系。根据这个标准以及起决定性作用的物质因素和社会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基本有三种类型:即平衡综合型、古典因素占优势综合型、无两种因素综合型。她们还认为,城市在封建制度起源时或者没有影响,或者作用弱小(按:这与柳勃林斯卡娅强调城市作用的观点不同)。不过后来由于城市的介入,上述三种类型已变化为英法型、地中海型(意大利北部等)、北欧型和中欧型四种类型[9]。 顺便需要说明的是,古特诺娃也是我国学者非常熟悉的科斯敏斯基和斯卡斯金主编的《中世纪》一书中西欧封建化章节的执笔者。书中关于“直到8世纪初,法兰克社会的主要的社会阶层仍是自由农民,而它的经济结构的基础仍是自由的农村公社--马尔克”的观点;关于8~9世纪“封建制度在加洛林国内终于确立起来了”的观点,应该也是本书两位主编的观点。 科尔松斯基在这次国际经济史讨论会后,与东德莱比锡大学教授京特合写了一部专著,该书第12章由科尔松斯基执笔,其观点与他在1963年出版的《西欧早期封建国家的形成》一书一致。他认为,作为封建化典型的法兰克王国,其历史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5~6世纪中叶。这一阶段国家萌芽,原始封建制度向早期封建制度过渡,其特征是未产生封建制度,只产生了封建制度萌芽及顺利发展的前提。第二阶段是6世纪下半叶到9世纪,是早期封建国家阶段。此时封建制度产生,王权是正在形成的封建土地所有者利益的体现者,但原始公社的经济制度和奴隶制,以及日耳曼人的军事民主制和罗马帝国政治制度等残余还存在。此时自主地形成,农村公社向马克公社过渡,罗马和日耳曼出身的大地主以及依附农形成,但封建领地上的古典奴隶和隶农仍存在,依附农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沦落的自由的法兰克人中形成(按:这与聂苏辛的观点一致),也有从日耳曼半自由人和奴隶、从破产的罗马农民及隶农、被释奴、固定在土地上的奴隶这些人当中形成。因此,无论在所有制、直接生产者等经济基础方面,还是在王权、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领域。此时的社会性质与后来发展起来的封建国家有本质差别。他还强调,封建国家的形成正如恩格斯所说,是在8~9世纪,并以土地关系急剧变化为前提的,因而这一阶段应称为“早期封建社会”,而不是像聂苏辛称之为的“前封建社会”。他认为聂苏辛使用的这个术语,体现不出这一阶段的发展趋势和正面内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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