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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世纪后半期美国的排华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 刘莲芬 参加讨论

华工大量赴美始于19世纪50年代初。通常认为,从1850年到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的三十多年间,是华人移民美国的自由时期。美国的排华问题,正是在所谓的自由移民时期,由加利福尼亚民间零散的排华行为发展为全国性的排华运动。本文旨在揭示这场排华运动发展的过程及特点,并探讨其原因。
    
    美国排华有一个从民间到政府、从地方到全国的发展过程。排华源于加利福尼亚金矿区,随着华人迁入城市而扩展到其它行业,从加州发展到中西部地区,最终形成全国性问题。在50年代和60年代,反华骚乱还是零星的个别现象,到70年代中期则发展为大规模的、集中且有组织的排华运动。排华主要有两股力量。一是来自民间,通常采取的方式是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暴力行动,驱逐、殴打,甚至杀害华人,抢劫、焚烧华人财物,造成一种恐怖气氛。这股排华力量以劳工为主,并与劳工运动相结合,形成政治压力,迫使政客和政党作出反应。第二股力量来自政府,政党和政客出于选举的考虑,不惜牺牲华人,赞同排华。故而地方当局、州及联邦政府相继制订歧视、限制华人的法律,阻止华人进入美国。这两股力量互相影响,互相配合,促使国会在1882年通过排华法案,并使排华成为美国的国策。80年代中期,在美国太平洋沿岸诸州和各准州又发生了一系列暴力排华惨案。此后,排华主要是政府行为,由美国政府制订措施来限制中国移民。到1904年,美国国会的立法实际上已经完全禁止华工赴美。
    
    华人抵美之初也曾受到欢迎。因为当时大多数白人是狂热的淘金者,他们只到富金矿淘金,不愿意到工厂、农场干活,不肯从事服务性行业。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中记述华人当时的处境:“吾游旧金山,有七十余岁之父老,为余述彼初至时美人欢迎之状,虽神明不如也。”(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五册,中华书局,第149页。)1850年,泰勒总统追悼会和庆祝加利福尼亚加入联邦的活动,华人都被邀请参加并受到尊敬。1852年加州州长麦克·杜戈尔赞扬“华人是我们这里最受尊敬的居民”。(注:Mary R.Coolidge:Chinese Immigration,Ch'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Taipei,1968,P.22.)
    但是,在加利福尼亚矿场一开始就存在着排外主义和种族主义。当时在矿场采金的有拉丁美洲人、法国人、土生美国人、爱尔兰人和华人。外国人与美国人形成了竞争。他们把采掘到的黄金大量运回本国,激发了美国人的排外情绪。加利福尼亚议会于1850年通过法案,规定凡不是美国出生的居民,或根据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设有成为美国公民的外国矿工,每月须交20美元执照税。这项立法迫使其他非美籍人离开矿区,于一年后废止。(注:Robert Edward Wynne:Reaction To The Chinese In The Pacific Northwest And British Columbia,1850 To 1910,Amo Press,New York,1978,P.2.)此后,华人成为加州人数最多、最引人注目的外国人,成为美国人发泄排外情绪的主要对象。1852年加州又恢复采矿税,这次是专门针对华人。税吏用武力向华人征税,勒索华人,甚至将他们杀害。矿工经常凶残地把华人驱逐出矿场。华人受法律限制,不得出庭指控白人,“虽惨遭虐待与残杀,无处伸诉”。(注:刘伯骥:《美国华侨史》,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第495页。转引自《美国史论文集1981-1982》,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50年代末,黄金产量不断下降,离开矿区的华人来到城市谋生,充当园艺工人、家庭仆役,或者进入制造业,排华情绪也随之扩展到城市。美国工人把华人视为降低自己工资标准的主要竞争者。1859年华人刚进入雪茄烟制造业,这个行业的白人劳工就成立了反华组织“人民保障同盟”。60年代劳工排华的重要组织是反华俱乐部,它直接参与排华活动,利用选票向政党和政客施加影响,敦促政府采取行动限制中国移民。
    在民间排华情绪的影响下,地方当局和州政府制定了歧视华人的种种苛刻立法。除了采矿税,1854年加州最高法院判定华人无权在法庭上对涉及白人的案件作证。这意味着在华人遭到白人虐害时无法去寻求法律帮助。此外,法律还对华人的生活、工作和教育加以种种限制。(注:董霖:《华人移美的过程和法律问题》,《国外法学》,1982年第2期,第48页。)
    民间反华行为和政府的歧视性措施使得华人赴美人数减少,1863年赴美华人为6435人,1864年降到2696人,1865年为3097人,1866年为2242人,1867年为4794人。(注:Mary R.Coolidge:Chinese Immigration,Ch'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Taipei,1968,P.498.)但是,这时美国西部仍需要大量廉价劳动力,特别是修筑横贯大陆铁路的需要。因此,美国政府继续鼓励华人移美,1868年主动与中国政府签订《蒲安臣条约》。
    《蒲安臣条约》明确规定美中两国政府各自允许本国人“自由”移居对方国家,两国政府各以“最惠国待遇”对待对方之侨民,“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往来,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美国人民前往中国或经历各处,或常行居住,中国总须按照相待最优之国所得经历、常住之利益,俾美国人一体均沾”,“中国人至美国或经历各处,或常行居住,美国亦必按照相待最优之国所得经历与常住之利益,俾中国人一体均沾”。(注:黄月波等编:《中外条约汇编》,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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