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亚太地区地位的日益重要,引起越来越多中国学者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时殷弘的《美国在越南的干涉和战争:1954-1968》(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王玮主编的《美国对亚太政策的演变:1776-1995》(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赵学功的《朝鲜战争中的美国与中国》(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版)相继问世。在美国和其他美洲国家的关系方面也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和著作。其中有洪国起、王晓德的《冲突与合作--美国与拉丁美洲关系的历史考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年版)和杨令侠的《加拿大与美国关系史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等。 美国社会运动史是新中国成立后比较受重视的一个领域。它包括工人运动、黑人运动、妇女运动等内容,发表的文章很多[①j],近年来又有几部专著陆续出版。其中有陆镜生的《美国社会主义运动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张友伦、李剑鸣主编的《美国历史上的社会运动与政府改革》(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张友伦、陆镜生:《美国工人运动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等。 80年代,美国黑人史研究继续取得进展。唐陶华的《美国历史上的黑人奴隶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对美国奴隶制的形成、发展和废除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揭示了种族主义的历史根源和顽固性。刘绪贻的《从合法斗争到非暴力群众直接行动》和侯文惠的《马丁·路德·金和美国黑人运动》两文侧重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黑人运动,强调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群众性、坚决性和正视现实的斗争精神,并指出这是一种符合美国国情的斗争方式。 在美国史学流派、专题史学、史学家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的边疆学派是中国学者评论的焦点之一。杨生茂、丁则民等曾著文介绍特纳的学说,但侧重揭露它为美国对内对外政策服务的一面[②j]。1984年杨生茂主编的《美国历史学家特纳及其学派》(商务印书馆)一书问世,对特纳及其学说进行了全面的评介,既指出其为美国政治服务的一面,也充分肯定其在美国史学中的重要地位,认为特纳的《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无疑是美国历史编纂学中一个里程碑。”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美国史学的发展,“新左派”史学和其他专题史学都有评述。其中有罗荣渠的《当前美国历史学的状况和动向》(《世界历史》1982年第5期),余志森、王晴佳的《略论美国当代史学研究的演变》(《世界史研究动态》1986年第1、2期),张广智的《美国“新史学”述评》(《世界历史》1984年第2期),李世洞、武剑榕的《美国历史重大问题史学观点评介》(《美国历史研究资料》1989年第1期),杨生茂的《试论威·阿·威廉斯的美国外交史学》(《美国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0年版),黄绍湘的《评美国“新左派”史学》(《世界史研究动态》1980年第2期),张友伦的《初论美国工人运动史学》(《世界历史》1984年第2期),张友伦、倪亭的《试论美国西进运动史学》(《世界历史》1985年第6、7期),冯承柏的《关于美西战争起源的美国史学》(《南开学报》1981年第1期)等。 美国史研究取得进展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争鸣的气氛已初步形成,学术空气日趋活跃。学者们在许多重大问题上都发表了不同的见解。争论的问题很多,包括美国历史的开端、孤立主义、对汉密尔顿和林肯的评价、《门罗宣言》、工业革命的起迄时间、美国对待中国领土的态度、传教士的作用、华工问题等。其中争论最集中的问题有两个:一是“门户开放”政策,二是罗斯福“新政”。 汪熙在《略论中美关系史的几个问题》(《世界历史》1979年第3期)中对“门户开放”提出了新见解,认为它一方面承认列强在华势力范围,要求贸易机会均等;但另一方面又尊重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客观上对列强侵略中国有所抑制缓和。丁名楠和张振鹍不同意这种看法,指出“门户开放”政策的目的是保持和扩大美国在中国的影响,并进一步剥削中国人民,是彻头彻尾的帝国主义政策[①k]。罗荣渠则认为,尽管这个政策是根据美国利益提出的,只反对列强排斥美国的在华利益,但在中国的国际政治中还是起过某种微妙作用的[②k]。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对罗斯福“新政”的评价是不全面的,曾称之为“彻头彻尾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东西”。80年代初,邓蜀生、黄安年、戴志先等率先提出重新评价“新政”的问题[③k]。刘绪贻的《应当重视罗斯福新政对延长垄断资本主义生命力的作用》(《美国史论文选,1949-1979年》,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一文对“新政”做出了全面的评价,认为如果只看到“新政”维护美国垄断资本利益的一面,而无视扭转美国垄断资本主义制度崩溃,恢复美国社会信心的一面,那就无法解释“新政”开始后美国国家得以恢复,民主制度得以保存的事实。所以应当把它看成是“美国垄断资本主义部分改进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突出事例”。刘绪贻在随后的几篇文章中进一步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新阶段,“新政”符合凯恩斯主义,为以后的美国社会经济制度奠定了基础,它不限于罗斯福任内,一直延续到肯尼迪、约翰逊时期,甚至更晚[①l]。 黄绍湘也曾就此问题连续发表文章表明了自己的看法[②l]。她不同意刘绪贻的观点,认为新政的指导思想是芝加哥学派的观点,同凯恩斯主义接近,但并不等同。新政只是一种解决严重经济危机的应急措施,于1943年底即告结束,并不“符合凯恩斯主义的罗斯福‘新政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也不可能“使30年代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新规律”。邓蜀生认为,“新政”不是凯恩斯学说的实验,但它加强了“新政”派本来就有的某些想法。1943年底,应罗斯福的要求,美国报刊不再使用“新政”一词,新政实际上已经结束。胡国成认为,“新政”从1933年3月开始到1941年3月结束,为期8年,“新政”和以“新政”为开端的美国国家资本主义制度是两个概念。延续下去的是后者而非前者[③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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