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8世纪英国政党结构
18世纪的英国政党结构问题是过去半个多世纪西方史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英美两国的有关史学家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激烈争论,并形成了两党结构论和多党派混杂结构论两种观点的尖锐对立。本文试图通过回顾和评述这场争论,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 长期以来,西方学者普遍沿袭19世纪中叶以来英国资产阶级史学家的观点,认为自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政治生活一直围绕着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对立与斗争轴线运转,就是说自1688年后,英国便形成了稳定的两党政治结构。晚至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的《托利党史》和《安娜女王时期的英国》依然坚持此说。后一部著作的作者屈维廉甚至认为18世纪的英国已经建立起两党制度。然而,就在此时英国传统自由派史学遇到了新兴修正派史学的有力挑战。多年潜心研究18世纪英国政治史的刘易斯·纳米尔于1929—1930年间接连发表《乔治三世即位时的英国政治结构》和《美国革命时的英国》等著作,否定了被长期视为定论的传统观点。他运用集体传记和结构分析方法,对18世纪中叶英国议员的职业、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政治态度和行为逐一考察后指出,尽管在18世纪中叶两大政党名称依然广为流行,“但由于缺乏明晰、确定的纲领,从政治实践的角度讲,越来越难以判定谁是辉格党、谁是托利党”。他声称,那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并不存在两党的对立,辉格党和托利党仅仅“存在于潜在的气质与世界观、社会类型和旧的联系与习惯之中,二者之间找不到明确的政治分界线”〔1〕。特别是托利党, 那时没有任何全国规模的组织,“在议会中也没有任何公认的领导人”〔2〕。 纳米尔断言:“无须使用政党名称,也能对该时期的政治生活作出完整的描述。”〔3〕于是,纳米尔选择了“类型”(type )这一含义模糊的概念来取代“政党”(party)概念,他说:“事实上,18 世纪的下院可以区分为3 个不以政党而以类型为基础的广泛联合:一边是宫廷和政府的追随者,即官吏;与它对立的另一边是独立的郡区乡绅;在二者之间站立着争权夺利的各种政治派别,它们占据了竞技场的中心,公众和历史学家的注意力也都集中在它们身上。”〔4〕 四五十年代, 美国学者罗伯特·沃尔考特把纳米尔的方法运用于18世纪初期英国政治结构的研究,他一方面对1701年—1714年保留下来的12 份议会分组投票名单进行了综合分析, 另一方面选择1701 年—1702年和1707年—1708两届议会作为典型个案重点考察,得出几乎与纳米尔完全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讲,在辉格党和托利党看法不同的任何问题上,每一个议员都应始终一贯地在两党之间选择其一。不幸的是,分组投票名单并非如此。在每一次投票中,托利党一边总是不可避免地包含着许多在别的时候投辉格党票的人,反过来,辉格党那边也是这样。”〔5 〕由此沃尔考特得出结论:“对威廉和安娜时期的政党结构越是研究,它与屈维廉描述的两党制度的相似之处就越少,而与纳米尔为我们阐述的纽卡斯尔时代的政治结构的相同点就越多。”〔6〕 在重构18世纪初的英国政治结构时,沃尔考特继续亦步亦趋地追随着纳米尔的足迹。他同样摒弃了“政党”概念,选用了“类型”、“派别”、“集团”、“团体”等术语来描述议会中的政治组合。他认为,如同18世纪中叶一样,18世纪初的英国议会内也存在着三个基本类型:第一个是“政府利益类型”,包括担任宫廷和政府官职、领受年金和借助政府帮助才得以当选的议员;第二个是“职业政治家类型”,包括分别通过家族、亲戚、朋友、同乡或其他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7 个宗派小集团;第三个是独立的郡区“乡绅类型”。沃尔考特指出,第一、第三两种类型政治态度较为明朗和稳定,前者总是自动支持政府,后者通常与政府作对,而不管他们是打着托利党的印记还是贴着辉格党的标签。第二种类型的政治态度较为混乱,行动上往往反复无常。其中每一个小集团都把谋取权力与宗派利益放在首位,没有明确、固定的政治原则,尽管有的倾向于辉格党,有的倾向于托利党,有的属于无党派集团。每个小集团的人数不过数十人,但7个小集团合在一起约218人,既超过了“政府利益类型”(约142人),也超过了“乡绅类型”(约146人),占据了下院2/5的议席〔7〕。这些集团十分活跃,能量颇大, 在议会中纵横捭阖,呼风唤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总之,沃尔考特同样否定了两党对立结构的传统结论,描绘了一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多党派混杂一起的政治图景。 自60年代以来,随着英国国家档案资料的开放,新的分组投票名单的发现和原始手稿的发掘利用,人们日益感到沃尔考特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普卢姆、霍尔姆斯、斯佩克、希尔等人〔8 〕纷纷对沃尔考特提出批评,他们指出,政治原则、政治信仰、政治态度对于当时议会内的党派组合实际上具有超越家族私人关系之上的更强大的影响力。那时的许多党派领袖决心谋取官职,并非仅仅为了家庭和个人私利,同时也为了取得权力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如当罗杰斯特和沃顿发现自己的主张在枢密院中不被重视时,毅然辞职下野,而没有贪图官位而牺牲原则。同样,许多普通议员之所以追随某一政治领袖,亦非单纯因为家族或私人关系,在这里,共同的政治立场和信仰起着重大的、经常是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当某个政治首领背离了自己先前宣扬的立场和原则时,往往有大批原支持者愤然离他而去,例如,当一向鼓吹限制王权的辉格党小集团在1698年—1699年支持为国王保留一支常备军时曾出现大批离异者,当本来反对西班牙战争的诺丁汉在1711年—1712年转而反对和谈时,他苦心经营起来的小集团立即土崩瓦解。 批评者不否认当时的两大政党还很不成熟,再加上国内外局势变幻莫测,造成政治分野复杂多变,但从整体上讲,辉格党和托利党毕竟是两个最基本的政治派别,二者的对立与斗争构成当时政治史的主要基础。普卢姆十分肯定地断言:“辉格党和托利党就像白昼与黑夜一样泾渭分明”,因此,1713年—1715年当编辑人员编制下院议员名单时,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大部分议员准确无误地区分为辉格党和托利党两部分〔9〕。 批评者从近几十年来新发现的历史资料中找到大量有力证据。据斯佩克对威廉三世时期参加过两次以上分组投票的437名议员的分析, 其中372人(占84.9%)总是一贯支持辉格党或托利党,只有65人(占15.1%)摇摆于两党之间。斯佩克还对安娜时期参加过两次分组投票以上的1064名议员进行过分析,结果证明, 495 人总是站在托利党一边,439人始终站在辉格党一边,二者合在一起占总数的87.8%,只有12.2%是“反复无常之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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