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关于黑劳士的阶级属性与农奴制的历史始源问题(之一)(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理论研究》 周怡天 参加讨论

二、农奴和农奴制能自力地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吗?
    关于农奴和农奴制的定义,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有过明确的论断:
    5.“农奴制的基本特征,就是农民(当时农民占大多数,城市人口极少)被束缚在土地上,由此就有农奴制这一概念。……农奴制农民已不算是地主的直接私有物了。农奴制农民可以用一部分时间在自己那块土地上工作,可以说,他在某种程度上是由自己支配自己了。”(《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页。)
    6.“在整个中世纪,大土地占有制是封建贵族借以获得代役租农民和徭役租农民的先决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5页。)
    7.“在中世纪,封建剥削的根源不是由于人民被剥夺而离开了土地,相反地,是由于他们占有土地而离不开它。农民虽然保有自己的土地,但他们是作为农奴或依附农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必须以劳动或产品的形式给地主进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9页。)
    因此,封建制(包括农奴制)社会的基础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
    8.为了迫使那些得到份地而自行经营的农奴或依附农为农奴主或地主做工,“所以这里必须有人身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第891页。)
    9.“奴隶本身是商品,但劳动力却不是他的商品。农奴只出卖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不是他从土地所有者方面领得报酬,相反地,土地所有者从他那里收取贡赋。农奴是土地的附属品,替土地所有者生产果实。”(《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5页。)
    如上所述[(5)-(9)],有关农奴和农奴制的概念是明确的。那末,何以恩格斯和“另一些人在中世纪农奴制问题上感到迷惑不解”(2)呢?第一,如恩格斯所说, 他们对当时被认为是原始公社制社会末期和早期奴隶制社会中的史实,例如古代日耳曼人的分居奴隶、黑劳士和特萨利亚的佩涅斯特(penestai)等的类似“农奴”感到“迷惑不解”。第二,如果黑劳士等是农奴(封建依附农之特定类型)的话,那是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有矛盾的。第三,这还因为他们(主要是马克思)有时把“农奴和农奴制”同“奴隶和奴隶制”的本质特征等同了起来。(详下文)
    何以在原始社会末期不能产生农奴和农奴制呢?首先,是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因。
    10.按照唯物史观,“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 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这是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原理。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外来先进生产力的影响,在原始公社制社会末期和早期奴隶制社会中是不会自力地产生封建农奴和农奴制的。(注:胡庆钧:《关于奴隶制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载《贵州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 第112-115页。)在历史上,至今还未见到这种事实。至于在罗马帝国统治的地区,作为中世纪农奴先驱的隶农(coloni)至帝国晚期才广泛使用,恩格斯曾指出:
    11.“帝政时期罗马农业的发展, (注:关于早期奴隶制社会以及罗马帝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请参见拙稿《关于奴隶制社会的两则札记》,载《北大史学》(3),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5- 258页。)一方面使牧场面积大大扩展,使乡村人口减少,另一方面则把地产划分成许多小块租地,租给隶农耕种,也就是建立起了依附的小农--后来农奴的先驱--的细小农户,确立了一种孕育着中世纪生产方式的萌芽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51-552页;按:大体相同的论述,又见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5-146页。)
    其次,在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仍保有优势地位的原始公社制末期,以及“在源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占有重要地位的奴隶占有制国家早期发展阶段,是不可能产生‘农奴制’的。”(注:廖学盛:《奴隶占有制与国家》,载《北大史学》(2),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146页。)例如,“罗马国家内部,……经过等级阶级之间激烈的斗争,逐步破除了罗马公民集体的闭塞性(按:指氏族部落血缘关系的残余),使罗马终于变成了以居民的地域联系为主的国家,为封建制度在罗马的发展准备了重要条件。”(注:廖学盛:《奴隶占有制与国家》,载《北大史学》(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146页。)如上所述,在罗马帝国,隶农才是中世纪农奴的前辈。 因此,农奴和农奴制,作为封建制关系的一种特定形态,一般只能在奴隶制社会晚期才能萌芽、孕育和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