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导“王道”政治时,约翰猛烈抨击不行“王道”的暴君。在他看来,只有依照法律来统治国家的人才是国王,与之相反,“暴君就是依持武力来压迫民众的人”,是“使法律化为乌有和将人民沦为奴隶的人”〔23〕。由此他提出了“诛暴君”这又一重大政治命题。他指出,暴君践踏法律,滥施苛政,破坏正常的社会政治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这样,暴君成了人民公敌,诛灭暴君就是正义合法之举。约翰列举了罗马帝国皇帝尼禄等因苛暴独裁而众叛亲离、被人诛杀的史实来证明,“因为诛杀一个被谴责的敌人是合法的,诛杀一个暴君也是合法的”〔24〕。约翰还指责摧残教会、迫害教士的暴君亵渎“灵魂”拯救的圣事,剥夺人们宗教信仰的权利。他引用宗教史例宣称,“公众的暴君被杀,人民也就获得为上帝服务的自由”〔25〕。不过,约翰并没有公开申张臣民“诛暴君”的权利,这毕竟与他的“王权神授”的政治理想大相抵牾。在他看来,既然王权系上帝神授,对暴君的惩罚只能由上帝执行,人不能惩处神命的国王。 正是“王权神授”这一牢固的神权政治传统信仰,使约翰在贬抑暴君时竭力避免政治理想的自我二重分裂。但这样一来,他不仅在惩处暴君的问题上而且在对暴君及其暴政本身的解释上都陷于难以摆脱的理论矛盾。由此,他在鞭挞暴君政治时又设法为暴君及其苛政辩解。他指出,暴君虽可憎可恶,但仍然是上帝在尘世的统治代表,是“神命的国王”,因为上帝授予国王权力时也有惩罚臣民罪过的目的。故“国王推行暴政,却未丧失一个国王的荣耀,因为上帝以恐惧折磨所有的人”。约翰进而强调,“事实上,因源于上帝,整个权力是好的”,只是在上帝让某个国王惩罚臣民的罪过时,王权实施才显示出暴政特征。这样一来,对约翰来说,暴君政治反倒不是源于国王的品格,而是臣民罪过所招致的结果;既然国王暴政也包含着上帝惩恶扬善的“良好目的”,暴君也是可以接受的。故约翰又指出,“虽然没有何物比暴政更坏,但即便是一个暴君的统治也是好的”〔26〕。对暴君暴政的这些解释,使约翰最终又在很大的程度上否定了诛“暴君”的合理性。他宣称,不管国王如何暴虐,其封臣都须履行对王的“神圣的效忠义务”;无论有何理由,“谁都不应诛杀与他以誓约或效忠义务相联系的暴君”〔27〕。 牢固的“王权神授”的神权政治传统信仰,使约翰的针对国王的“暴君”理论陷入进退维谷、捉襟见肘的两难窘境,但它同时也使约翰获得多维的思考空间,将众多悖逆于王权的现象纳入审视范围,对“暴君”问题作多角度的诠释。由此,约翰视野中的“暴君”也就突破了特指世俗君主的有限范畴,成为一个涵盖并针对所有暴虐邪恶之人的宽泛的政治学概念。在约翰看来,除了苛暴的国王外,那些滥用其职权的高级教士、王国官员,那些独断专横的地方贵族,都属于“暴君”之列。他指出,“暴政不仅在国王的事务中存在”,在每一个有权之人的行动中也存在;“每一个行恶之人都是暴君,他们滥用上面授予他那些服从他的人的权力”,只不过拥有的权力程度不一,大的暴君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而已。约翰甚至指出,地位低下的人也可以扮演暴君的角色,那些为非作歹的民众也应被视为暴君,“在私人之中,也有一大群暴君”〔28〕。约翰还认为,在对社会的危害性上,“教会的暴君比世俗的暴君更坏”〔29〕,因为有些高级教士既不遵守王国的法律和制度,也不忠实履行拯救灵魂和净化道德的神圣天职,贪敛钱财,追求享乐,还时常挑起教士和民众的冲突。约翰还进而指责教皇不顾各地教堂失修和毁坏与教士的抱怨,在豪华宫殿中穿金佩银,锦衣玉食,生活腐败,玷污了教会的尊严和纯洁。他声称,“罗马教皇本身也是所有人的一个沉重而难以忍受的负担”。不过,身为教士的约翰也并未趋向极端,他仍然承认教皇有源于上帝的神权权威,是“信仰与生活的父亲和奶母,……不能被人审判和羞辱”,当然就更不能被作为暴君来诛杀了。 总之,约翰的“王权神授”学说,对王权的起源、属性和政治权威,对王权与教权的关系,对王权运作的根本准则,对“暴君”的界定等许多重要政治问题作了详细而广泛的阐证,其中在君主政体效法自然、君主“暴政”的根源、“暴君”的分类等方面作了富有创见的解释。尽管其学说的理论体系尚不完美和缜密,其中也有不少自相矛盾的观点,但它继承和发展了基督教的神权的政治传统,成为12世纪以前中古西欧唯一完备系统的政治学说。深入研究和正确评估这一学说,对于我们把握中古西欧思想文化发展演进的来龙去脉乃至于理解中古前期西欧的社会政治,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三 约翰的“王权神授”学说之所以诞生在英国,决非是历史的偶然,它的酝酿有着深厚而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只有结合这一背景,才能较为确切完整地理解这一学说的思想内涵和宗旨。 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随着教权和俗权的相互联合和基督教神权政治传统的流播,英格兰的蛮族国王通过涂油加冕开始逐渐摆脱日尔曼原始军事民主制残余的束缚,成为“承蒙上帝恩典”的神圣合法的王国君主。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1066-1087)及其后继者在确立和发展封建王权的过程中,更为注重援用教会的神权。为此,英王大量赐予教会封建地产和特权,不断延揽教士充任王廷的显要官职。同时仍沿袭旧制,与教会密切配合,将八世纪传入英国的国王的涂油加冕典礼进一步完善,使之成为王国的重大宗教--政治礼仪制度,为王权罩上“神授”的宗教光环。为进一步渲染其“神授”权威,英王自1067年始在其颁发的正式公文上都要标注“承蒙上帝恩典”的题头格式。每年的盛大宗教节日期间,英王都要举行王廷会议并佩戴三次标志其“神授”权力的王冠,即复活节戴于温彻斯特,圣灵降临节戴于西敏寺,圣诞节戴于格罗斯特。借助于教会的支持和王权的神化,英王不断克服封建离心倾向,加强政治集权,使英国王权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封建王权。这样的政治态势,对王国臣民的政治心理影响甚深。英王不仅被普遍视为神命的王国公共政治权威,而且被认为具有治愈淋巴结核等所谓“国王病”的魔力,国王的尊严更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在12世纪初,社会上广泛流传这样一句谚语:“狂暴的大海水势汹涌,却不能冲洗掉一个涂油国王的芳香”〔30〕。英国封建王权日趋神化和强化的政治文化氛围,既促成了前所述及的《约克文集》中“君权至上”论的问世,也为约翰“王权神授”学说的孕育铺垫起深厚的社会土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