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蒜女、 酒吧女和烤面包的女孩子们啊! (注:Aristophanes,Lysistrata,456-460.)雅典的一些法庭演说辞中提到,许多公民妇女被迫成为葡萄采摘者。 对于雅典公民妇女是否到剧场观剧,古典史学家仍有争议。但是从柏拉图的著作来看,雅典妇女完全可能观看所有的戏剧。他在《高尔吉亚篇》中说,诗歌特别是悲剧,是一种对男孩、妇女和男人,对奴隶和自由民发表的没有区别的语言(注:Plato,Gorgias,502 b-e.)。在《法律篇》里,柏拉图声称,如果观众被要求说明他们的偏爱,小孩子们会投票赞成魔术师,男孩们会投票赞成喜剧诗人,年轻男子和较有教养的妇女会投票赞成悲剧诗人(注:Plato,Laws,658 a-d.)。 众所周知,雅典妇女被允许参加城邦的宗教生活。在宗教节日所举行的祭祀仪式中,人们都可以看到妇女的身影。地母节是仅限于雅典女性参加的宗教节日,但在每四年举行一次的泛雅典娜节里,雅典妇女则与男人们一起参加庆典和游行。在游行行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雅典贵族家庭选出的提神圣篮子的女孩。在帕特嫩神庙的中楣上,刻画着雅典妇女与男子共同庆祝泛雅典娜节的情景。 雅典的婚礼和葬礼都离不开公民妇女的参与。婚礼的一个必要程序是新娘淋浴的净化仪式,雅典妇女和家人负责为新娘运水,花瓶绘画展现出妇女们结队到泉边汲水的情景,画面上,妇女们举着火炬,吹着笛子,一个妇女顶着预备用来装水的容器走在队伍的前面。淋浴后,新娘的女伴们为她涂上油膏。在新娘被用骡车或牛车送往新郎家时,送亲的队伍里有她的男女亲戚和朋友们。雅典人举行葬礼时,照料死者;洗净尸体并为之涂油几乎完全是妇女的任务。在正式的哀悼和到墓地的丧葬队伍中, 妇女作为死者的哀悼者而扮演重要的角色(注:R. Just,Women in Athenian Law and Life,pp.110-111,118,114.)。史实说明,无论是在市场上、田野里、剧院中,还是在宗教节日、婚礼、丧礼上,人们都能看到妇女。 在公共场合能够看到雅典公民妇女的事实,与妇女隐居的描述和说教看来相悖,但实际上并不矛盾。正像罗杰·贾斯特所说的那样:“在雅典,性隔离和女性的隐居并不一定必须把妇女严格地限定在房子里,它意味着妇女家庭世界与男人的公共世界在意识形态上的隔离。”他还告诉我们:“女性的隐居并不是以门闩和栅栏来强制实行,它还可以用男人和女人的世界分离这样的道德约束来保证。”(注:R. Just,Women in Athenian Law and Life,pp.110-111,118,114.)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是很有见地的。 男性的领域在户外,女性的领域在家内以及公民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成为雅典社会关于妇女行为规范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雅典社会流传的诸如“受人尊敬的妇女应该呆在家里,只有轻佻的坏女人才到街上闲逛”之类的格言约束着妇女的行动。甚至连妇女与陌生人讲话,也被雅典人看成可耻行为。公元前338年喀罗尼亚战争后, 自由的妇女站在门口问过路客人关于她们亲属的消息,就被看做是降低她们身份的行为(注:E. Fantham,H.A.Shapiro,S.B.Pomeroy and H. A.Shapiro, Women in the Classical World,Oxford,1994,pp.79-80.)。 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影响到雅典的社会习俗。当一个雅典人邀请朋友们到他家时,除了监督伺候在桌旁的奴隶外,他的妻子从来不在饮宴厅(andron)出现;当她的丈夫外出做客时,她也不陪伴丈夫。只有在家庭节日时,男人和女人们才在一起。在雅典公民家中,一般是丈夫或奴隶到市场上去,进行日常购货。公民妇女迫不得已购买个人必需品时,不得不带着一个奴隶与她一起出去(注:R. Flaceliere, DailyLifein Greece at the Time of Pericles,pp.66-67.)。 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通过家庭教育等不同途径在雅典妇女的头脑中打下深深的烙印,并被她们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标准。从吕西阿斯的法庭演说集中我们得知,受到企图打死他人指控的一个雅典人为自己辩护道:“晚上,他醉醺醺地来到我的住处,破门而入,进到妇女们的房间,里面住的是我的姊妹和我的侄女,她们过的是这样一种有秩序的生活,甚至被亲属看见时她们都感到窘迫。”(注:Lysias,Ⅲ,6-7.)这段话说明,遵循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已成为广大雅典公民妇女的自觉行动。 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是雅典男性对女性进行监督的根据。在欧里庇得斯的剧作《厄特克特拉》中,当厄特克特拉的农民丈夫看到妻子与两个年轻男人在门口说话(注:在希腊神话和剧作中,厄勒克特拉是阿伽门农和克吕泰涅斯特拉的女儿,奥瑞斯提斯和伊菲革涅亚的姊妹,她帮助奥瑞斯提斯向母亲克吕泰涅斯特拉及其奸夫埃葵斯特斯报了杀父之仇。),就批评他的贵族妻子说:“啊,我在门前看到的这些陌生人是谁?是什么使他们来到这乡村人家?他们是找我吗?一个女人与年轻男人们站在一起是可耻的。”(注:Euripides,Electra,341-344.)在这里,厄勒克特拉的丈夫因为不知道来者是妻子的兄弟和表兄弟而批评妻子,但是,这个情节生动地表明,雅典公民男性以两性隔离和女性隐居的道德标准严密地监视着他们的妻子、母亲、姊妹和女儿们。 史实证明,无形的男女性隔离和妇女隐居的道德观念形成一种社会舆论,成为比有形的门窗和栅栏强大得多的力量把妇女与男性分开。 雅典男性社会对两性隔离以及公民妇女过隐居生活的强调是为了使妇女保持贞洁和性忠诚,从而使家庭在宗教、经济和血统等各方面得以延续。过隐居生活虽然是雅典的公民妻子们受人尊敬的标志,但是,与丈夫在空间上、思想感情上和性生活上的距离使她们在心理上受到伤害。大多数时间与丈夫分开的雅典公民妻子们“可能通过某种方式把感情直接寄托在她们的儿子身上,有时过分宠爱儿子,有时又把儿子大骂一通,以便维持这种情景。成年人也许在某种程度上会理解这种心情,但孩子却往往摸不着头脑,如坠五里雾中。结果,一代又一代男孩长大后都具有这种信念,即认为妇女是无法预测的,只要有可能,最好是避开她们。”(注:R.Tannahill,Sex in History,pp.97-98.)这反过来,又进一步扩大了男女两性之间的互不理解和距离。 因此,总的来说,无论是受人尊敬的第一类妇女,还是被人歧视的第二类妇女,都是男性利益的牺牲品。第一类妇女作为妻子,为了男性生育合法子嗣和管理家庭的需要,而在意识形态上同男性及社会分离,大多数时间隐居在家中;第二类妇女作为伴侣,为了满足男性的性欲和解除精神寂寞的需要,而享有较大的行动自由;两类妇女的相对隐居或相对行动自由实际上都是为满足男性的不同需要服务的,这进一步反映了雅典妇女所处的屈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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