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远东政策与日本的战争赔偿(2)
2 对日索赔计划还未及实施,美苏关系便日益紧张。1947年后,美国推出对共产主义实行“封锁”的杜鲁门主义,实施援助欧洲、旨在抵御共产主义渗透的马歇尔计划;苏联则封锁柏林,美苏冷战已由唇枪舌剑变为剑拔弩张。与此同时,中国内战正激烈进行,国民党统治岌岌可危。杜鲁门在与底特律银行总经理道奇交谈时指出:“中国革命的进展同日本重要性的增长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1](P753 )从一开始就反对美国政府和远东委员会赔偿计划的美国军方,更感到复兴日本工业力量的必要,主张应确定新的对日政策,制定新的赔偿计划,提出:“美国在亚洲的现实政策,应是把中国国民政府作为对抗共产主义的‘惟一政府’,而将日本作为亚洲的‘生产工厂’,以此对抗共产主义的渗透。”[9]1947年3月,美陆军部副部长斯特莱克为首的日本赔偿特别委员会向美国陆军部及日本占领军总司令递交的一份报告,即“第一次斯特莱克报告书”,认为“日本是资本主义的民主主义与共产主义决战的战场,美国如不能在这场决战中取胜,将永远失去在远东的有利地位。”[10](P9)建议彻底修改鲍莱赔偿计划,大幅度降低日本赔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将“对抗共产主义的渗透”作为其远东政策的主要内容,其对日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削弱打击转而希望日本成为美国同社会主义阵营对抗的军事基地和远东兵工厂。于是美国大大放宽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政策。 1947年4月, 美国政府动用其手中掌握的对日占领“中间指令权”,单方面宣布实施“先期拆迁赔偿”,对原临时赔偿方案中30%的军需工厂进行拆迁,先期分配给中、英、荷、菲等国。具体分配比例为:中国分得15%,英国为马来西亚、北婆罗洲和香港分得5%, 荷兰为东印度群岛分得5%,菲律宾分得5%[11]。美国宣布部分实施赔偿计划,一方面是迫于多数索赔国的压力,但更深层的原因则是美国此时已抱定“不搞大规模赔偿”的想法[7](P77),为掩人耳目而作出的姿态,背地里却正在为进一步缓和赔偿做准备。 1948年初,美陆军部长罗亚尔在旧金山的长篇演说中声称,美国的对日占领目的已经实现,今后的目标是加快日本经济复兴,使其成为“对付今后远东可能发生的其他极权主义威胁的屏障”[12](P64- 66),公开暴露了美国要扶植日本的企图。1948年2月18日, 第二次斯特莱克报告书发表,报告书“从正面否定了鲍莱方案的基本原则”[13](P359),将日本赔偿计划规模一下降到原鲍莱赔偿计划的67%。 但是,大大倒退的第二次斯特莱克赔偿计划仍不能满足美国远东政策及对日政策的需要。1948年3月20日, 以陆军部副部长德雷珀任团长的工业考察团赴日考察,4 月发表了史称“约翰斯顿报告”的调查报告,对赔偿范围和赔偿数目又一次进行了大幅度削减,日本赔偿总数降至鲍莱方案的26%。 资料表明,根据鲍莱的最终赔偿计划方案,日本的赔偿总额为24.7亿日元(1939年价格),第二次斯特莱克赔偿计划总额降至16.5亿日元,约翰斯顿赔偿计划再降到6.6亿日元[14](P191)。 1949年5月初,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通过13/3号文件,取消先前的赔偿分配原则,停止实施拆迁赔偿方案[9]。5月12日,即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之后,美国代表马林科依在远东委员会声明停止赔偿要求,放弃以往的赔偿政策。至此,美国彻底背弃了对日占领政策的初衷,由要求战争赔偿转向放弃赔偿。 这样,从1947 年底第一艘载有赔偿物资的轮船开往中国开始, 到1950 年5 月最后一批拆迁设备运往菲律宾为止, 日本拆迁赔偿物资(1941年价格)约1.65亿日元,其中中国获得8935万日元,印尼为1903万日元,菲律宾为3132万日元,英属远东殖民地为2546万日元。这一时期日本拆迁赔偿金额仅相当于鲍莱最终赔偿计划的6.7%[7](P88)。 与前述的千余家指定赔偿工厂的数字相对照,实际拆迁被用于赔偿的只有17家军工厂[7](P86)。 3 1949年底至1951年初,远东形势发生急剧变化。1949年10月,中国革命取得了彻底胜利,国民党残余分子逃往台湾,美国将国民党集团作为其称霸亚洲、反苏反共盟友的计划彻底落空;次年,朝鲜战争爆发,东西方冷战在远东地区进一步发展成为直接的武装冲突;在中国革命胜利的鼓舞和中国政府的全面援助下,印支三国的反法独立战争如火如荼,法国的殖民统治面临土崩瓦解的形势;社会主义在远东和东南亚已连成一片。所有这一切使美国面临着在远东遏制共产主义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远东形势的急剧变化改变了美国的对日政策,为使日本取代蒋介石集团作为自己在远东的重要盟友和侵朝战争基地,美国便在政治上积极准备对日媾和,军事上一再催促日本重整军备,经济上以“日美经济合作”为口号,一面把日本经济纳入美国的全球战备计划,一面把东南亚各国让给日本开发,至于战争赔偿,美国的态度已完全变成“不赔偿主义”。 在重视日本作用的同时,美国也十分重视东南亚诸国在东西对抗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也试图将东南亚诸国纳入其遏制共产主义的军事网络中,并为此与东南亚诸国进行谈判。但美国在日本战争赔偿问题上的“不承认主义”严重损害了深受日本侵略之苦的东南亚国家的利益,引起了这些国家的极大不满。菲律宾、印尼等国纷纷要求坚决赔偿,菲律宾直到1950年3月仍坚持索赔40亿美元的强硬立场。这样, 美国的远东政策能否实现就与日本的战争赔偿问题能否以东南亚诸国较为满意的方式解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因如此,美国对东南亚国家的要求就不能完全不予考虑,不得不在战争赔偿问题上对东南亚各国作出一些让步。而且美国还认识到,把日本的经济复兴和东南亚国家要求赔偿的愿望结合起来更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因此,美国一方面拒绝了东南亚国家现金赔偿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规劝日本以“劳务赔偿”的形式来弥补放弃赔偿的不足。 1951年9月4日至8日,美国操纵下的对日媾和会议在旧金山召开。 在中国、朝鲜没有被邀请参加,印度、缅甸拒绝参加,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拒绝签字的情况下,会议签订了《对日和约》。其第十四条关于战争赔偿问题规定:“日本愿尽速与那些愿意谈判而其现有领土曾被日本占领并遭受日本损害的盟国进行谈判,以求将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其他工作上的服务,供各盟国利用,作为协助赔偿各诸国修复其所受的损害费用。”[15](P340)这样,日本的战争赔偿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使最初的惩罚性的“拆迁赔偿”变为日本和索赔国之间平等磋商的象征性“劳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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