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警察的社会调控职能 既然现代警察是应社会调控的需要而生,那么它的社会调控职能有哪些呢?作为国家专政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的目标就是警察的目标。K.S.纽曼指出,“国家的中心任务就是保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注:K.S.纽曼:《法律和经济组织,前工业化社会的比较研究》(K.S.Newman,Law and Economic Organizaation:A Comparative Stu-dy of Preindustrial Societies),剑桥大学1983版,第96页。转引自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38页。)也就是说,警察被创造出来不是为了改变社会现状,甚至不是为了去实现社会秩序,而仅仅是为了维持已有的社会秩序。国家和法律赋予警察强制性的权力,就是用来维持社会现状的。换句话说,警察的本质就是维持社会秩序,警察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是被创造出来通过维持社会现状,实现保护社会领导阶层利益的目标的”(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38页。)。乔治·拉什认为:警察就是维持公共秩序、保证和平与安全,调查和逮捕嫌疑犯或惩治犯罪的有组织的群体(注:乔治·拉什:《刑事审判词典》(George Rush,The Dictionary of Criminal Justice),波士顿1977年版,第271页。)。 詹姆斯·威尔逊把警察的职能定义为三个方面:提供服务、执行法律和维持秩序(注:詹姆士·威尔逊:《警察行为的变化》(James Wilson,Varieties of Police Behavior),哈佛大学1968年版,第 4-5页。)。执行法律是警察的核心职能,它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预防、打击和惩治犯罪行为,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巩固国家政权。维持秩序是执行法律职能的延伸,指警察在法律没受破坏的情况下从事的维持治安、交通及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服务是警察涉及面最广的职能,从扶老携幼、答询指路到调解邻里纠纷、救急救难,几乎无所不包。笔者认为,警察的社会调控职能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是维护国家政权,镇压被统治阶级的 反抗;其二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执行国家法律;其三是维持公共秩序和提供社会服务。“无论是提供服务,执行法律,还是阻止混乱和恢复秩序,警察都是一个社会调控机构,特别是政府的一个社会调控机构,必要时可以成为采用强制武器的机构”。“是担负着广泛社会任务的正规调控组织”(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15、17页。)。下面我们从现代警察三个职能方面来逐一分析现代警察成立后的历史实践。 一、现代警察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忠实卫士 现代警察诞生之前,军队是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的唯一暴力机器。现代警察的出现给资产阶级统治者镇压工人阶级的反抗提供了新的工具。和军队相比,警察调控显得更具有弹性。自现代警察诞生以来100 多年的历史里,在每一次镇压工人阶级反抗斗争中都有警察的身影。 伦敦大都市警察局刚成立不久,就倍受英国统治阶层的青睐,经常被政府派遣去对付大规模的骚乱事件和反叛运动。由于大都市警察经常被抽调外用,1839年伦敦圣莱昂纳德教区委员会还专门起草了一份抗议书,反对将大都市警察调往首都以外的城镇去平息暴乱,以免影响他们在市内的治安工作(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Clive Emsley,The English Police:a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朗曼1996版,第54页)。当然,这样的抗议并没能阻止内政部不断地从伦敦派遣警察去应付尚未建立职业警察部队的郡县所发生的暴动,如平息各地宪章运动者的骚乱以及镇压南威尔士地区的“丽贝卡起义”等。最初,由于警察力量相对薄弱,政府面对大规模的反抗运动,仍不时地借助军队的援助。1866年海德公园发生一场要求实行议会改革的暴乱,就曾迫使英国政府“不得不叫军队来帮助被打败的警察维持秩序”(注:非利蒲·约翰·斯特德:《英国警察》,群众出版社1990年版,第57页。)。 在对付骚乱时,大都市警察一般都被部署在军队前面,但有时也会被安排在部队周边,同他们一块行动。大都市警察局G 部局长乔治·马丁在他向选举委员会递交的述职材料中说,“在每一次事件中,警察都和军队一起工作”,在南威尔士的时候,一部分士兵和穿着便衣的警察一起驻扎在一个四处充满猜疑和危险的小社区里(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55页。)。 马丁局长认为警察比军队士兵更适合去处理暴乱事件。因为“一名警察只需要用一只手拿警棍,而士兵的毛瑟枪却使他无暇他顾……如果一名士兵在行动中奉命攻击或开枪,极有可能伤害性命,而不是拘捕骚乱者”。爱德华·查德威克则更为形象地描述道:“士兵双手都让毛瑟枪占着,他能做的只能是用枪和刺刀置人于死地。而警察的武器是一根警棒,或者至多是一把短刀。可以腾出一只手去抓捕人犯。”(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55页。)。现代警察在镇压暴动和严重骚乱事件方面比军队更少出现伤亡,因而也更有成效。用职业警察来对付暴乱可能会大大减少伤亡人数。在1853年10月发生的维岗煤矿工人暴动事件中,来自兰开夏的警察坚持不用枪支,坚守在矿门口直到将暴动平息(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61页。)。警察在镇压被统治者反抗斗争方面的出色表现,使它很快成为巩固统治阶级政权、保卫国内安全秩序的主要角色。警察的数量也在迅速扩展,1886-1890年的4年间英国警察增长了9%,而从1900年到一战爆发期间,由于国内及海外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风起云涌,英国警察数量增长了20%(注:奥德丽·法瑞尔:《犯罪,阶级和腐败》,第69页)。从1888年至1913年间的情况来看,英国警察增长的数量与阶级斗争激烈程度的关系远远大于其与犯罪率的关系(注:奥德丽·法瑞尔:《犯罪,阶级和腐败》,第69页。)。 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警察队伍的不断壮大,警察几乎完全独立地承担起了国内安全的担子。对付一般情况下的工人罢工、示威游行,警察已经不需要军队的支持。1910年南威尔士三万多名煤矿工人大罢工充分证明了警察作为主要的阶级斗争调控手段的作用。政府调集了大批警察和军队前往镇压,但内政部强调:“军队现在只有在绝对必须的时候才去支持警察的行动。”结果军队只不过充当了一回看客。而在英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1926年百万工人总罢工中,警察更是采用从工人阶级内部分化瓦解的办法,成功地收买了罢工的工会领导者,成为警察成功捍卫统治政权的典型范例(注:奥德丽·法瑞尔:《犯罪,阶级和腐败》,第73页。)。在面临1984年矿工大罢工期间那种长时期的大规模骚乱时,英国警察也是依靠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完成使命,没有求助于军队的一兵一卒(注:菲利蒲·约翰·斯特德:《英国警察》,第124页。)。 除了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外,现代警察保卫国家政权的职能还体现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关系,维护政治格局的稳定。在这一点上,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干得最为出色。1936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式授权联邦调查局调查和处理政治案件的权力。从此美国的在野党派和持不同政见者便时时都在美国联邦便衣警察的监视之下。仅联邦调查局每天就有7000多名便衣警察投入这项工作。他们混到各个在野党派和群众团体中打探各种“新闻”,拉拢各种关系,积极为在政治上保护美国现有政权效力卖命(注:李彤编译:《美国社会中的警察》,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