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2年2月12日陆军省课长会报中的法务局报告: 富集团中遇到敌前逃亡112、强奸3、掠夺3的事例。敌前逃亡是指哥打巴鲁附近登陆时,因为天气原因,日军乘船返回法属印度的事情,其中军医中尉2名同在一条船上。菲律宾群岛上也发生相当多的强奸事件(14名),下士官的侮辱妇女的事情常有发生。(《摘录》后编2のハ) 富集团是指负责进攻马来的第25军。向陆军中央报告的关于日军违纪案件只是很多案例中的一小部分,可以看出在马来和菲律宾发生了众多的强奸事件。 (2)1942年5月2日陆军省局长会报中的法务局长大山和兵务局长田中的对话: (法务局长)25A的独立速射炮第一联(大)队的现役大尉在吉隆坡强奸马来人的妻子,掠夺手表5-6个。更严重的一件事是欺骗柔佛州的第三王女,榨取了照相机。欺诈掠夺强奸的事情时有发生。 (兵务局长)25A来到吉隆坡之后有各种各样的传闻,以这件事情为契机要改变原貌。 (法务局长)菲律宾群岛方面,之前的日军强奸事件非常多,经过严格的取缔之后,犯罪行为大大减少。 (兵务局长)菲律宾群岛此类案件的确比别的地方多。但跟支那事变比起来还是少数。(《摘录》后编3のハ) 25A是指第25军,对话中所说的“来到吉隆坡之后有各种各样的传闻”,可以看出这支军队不仅虐杀原住民还到处强奸妇女。还有,攻占菲律宾的第14军,报告中用括号来表示这支部队,其行为也非常恶劣。对话中称,菲律宾所发生的案件跟“支那事变比起来还是少数”,不难理解,不管是在中国战线还是菲律宾群岛都发生了很多不祥的事件,日本中央都很清楚,但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东南亚,日军都没有积极采取防止强奸行为的措施,而是通过设置“军用慰安所”来继续他们的侵害人权的行为。 (3)1942年5月9日局长会报中法务局长大山的报告: 南方面军的犯罪件数237件。跟支那事变比起来还是少数。14A强奸事件居多。让女人都面向日本人(同后编3のハ)。 14A是指参加攻占菲律宾的第14军,这个材料强调该部队强奸事件多发。“让女人都面向日本人”,这真的是非常恐怖的报告。 (4)1942年5月27日局长会报中的法务局长大山的报告: 南方犯罪情况:掠夺强奸76件(战争以来),14A强奸案件居多。犯罪率高的部队有14A、15A、16A、南方总军、南方军直辖等,违纪犯罪也是14A最多。(《摘录》后编3のハ) 第14军是菲律宾方面军、第15军是泰国和缅甸方面军、第16军是负责蓝印即荷属东印度的部队。犯罪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是14军、15军、16军、南方军直辖。 (5)1942年6月3日局长会报中的兵务局长田中报告: 军纪风纪大体上往良好的方向发展。一般的犯罪是减少了,但上官的犯罪依然在上升。在马来对支那妇女的暴行于5月1个月就发生了8件。(《摘录》后编4のイ) (6)1942年8月12日局长会报中的法务局长大山的报告: 南方的犯罪610件,强奸罪居多,其中支那调来的部队占多数。因慰安设施不充分,监视监督不足引起的。基本上每个拘留所都关押着大概200人的犯罪分子,其中法务官就有3到4人。(同后编その4のハ) 从上面的报告来看,东南亚强奸事件依然多发。其中犯罪最严重的是在中国也做过很多坏事的、从中国战场调来的部队,这一点值得注意。报告强调强奸事件多发的原因是慰安设施不充分,监视监督不足。说明日军还要增设“慰安所”。 以上案件发生,正如陆军中央所预想的,东南亚占领地,占领初期强奸案件频发。但就算建立“慰安所”,这些案件也会发生。这有可能是陆军中央没预料的。其中日军在马来和菲律宾犯罪行为最为严重,陆军中央为此也很担心。曾有18名菲律宾“慰安妇”在东京进行诉讼,其诉状证言中提到日本军先强奸了这些被害者然后又强行把她们带到了“军慰安所”。这些证言是否属实,看了上面的陆军省干部的发言,就很好理解了。 那么在强奸案件接连发生的情况下,陆军中央是怎么应对的呢。1942年7月30日的局长会报中军事课长西浦进的发言如下: 因国民兵役被召集2-3回的,实行特别休假制度。也很清楚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就算一点点也想缓和一下眼下这种犯罪的现状。对已被召回国内2-3次的军人,实施特别休假制度。这一措施所起的作用可能不大,介绍结婚对象,携带家庭的事宜也要尽快地实施。(《摘录》后编4の口) 为长期的战争动员而服2-3次兵役的军人,由于失去了人生的规划,空虚和绝望,这些人犯罪行为居多。对这些军人,就算是短暂的作用也需要导入特别休假制度,来缓解他们的不满。10月31日在局长会报中总理大臣兼陆军大臣的东条英机说:“战地军人回国探亲休假也关系到国家层面的人口问题,详细研究之后实施。”(《摘录》后编5の口)东条英机也表示支持这项政策。但事实上是没能真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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