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是英国从农业社会迈向工业社会的时期,在英国迈向工业文明的进程中,资本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哈蒙德夫妇就曾指出:“15和16世纪的商业革命是18到19世纪的工业革命的一个重要准备阶段。只有当资本能用于为人民大众消费的商品的生产时,现代规模的资本主义制造业才有可能。并且,正是由于资本被用于这一目的,才赋予了工业革命势不可挡的性质。”①显然,哈蒙德夫妇强调资本是现代大规模工业生产得以实行的重要前提,而保尔·芒图也认同这种观点,在他看来,“近代大工业是18世纪的最后30余年中在英国产生的……大工业制度所特有的东西就是资本用于商品生产以及资本在这种生产过程中的形成本身”。②布罗代尔同样也突出资本对于资本主义扩张所起的推动作用:“资本的历史大步跨过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它先于工业革命,贯穿其过程,并超越工业革命。当一次非同寻常的经济增长把一切推向前进时,资本也在变化,不但资本总额增多,而且工业资本主义四处蔓延,逐渐确立其重要地位。”③关于资本对于工业化的推动作用,学界已经形成共识,但需要指出的是,英国的工业化开始于18世纪后半叶,这就意味着直到18世纪后半叶,资本才与工业化建立起有效的关联。而在整个18世纪中,资本不仅与英国的工业革命,而且还与英国的政府国债、乡村社会、公共工程等有着异乎寻常的密切关联,由此而使新兴的资本市场呈现多元化特征。对于近代工业化时期的资本问题,国内学界的研究较为薄弱,虽然也有学者撰文探讨这一时期的工业资本、土地资本等,④但鲜有论著关注这一时期资本市场的形成。基于此,本文将对18世纪英国资本市场的兴起加以探讨,以深化学界对于英国工业革命的认识。 一、资本的构成保尔·芒图指出:在18世纪,“资本或者是单纯积蓄的产物,或者是剥削土地以及直接与间接交换的产物。那时仅有地产资本、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⑤芒图关于资本构成的论断是合理的,经济史学家波拉德的研究佐证了这一点。据波拉德的估算,1770年,英国固定资本总额为72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27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13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23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仅为90万镑;1790-1793年间,固定资本总额为133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36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24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51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为220万镑;1815年,固定资本总额为219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53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39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85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为420万镑。⑥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制造业、贸易等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例,在1770年约为12.5%,在1790-1793年约为16.5%,在1815年约为19.2%。在固定资本的基本构成中,制造业、贸易等所占比例最低。如果剔除其中的贸易资本,纯粹的工业资本所占比例将更小。这也就意味着,即便到18世纪末期,英国工业资本依然未能处于主导地位。从波拉德所提供的数据可看出,农业资本在18世纪后半叶占社会总资本的四分之一左右。但在18-19世纪,当时的学者认为,与土地相关的资本所占比例实际上要高得多。亨利·比克考察了18世纪末土地资本的情况,他指出,1798-1799年间,土地资本所占比例为55%,而据帕特里克·柯洪估算,1812年,英国土地资本所占比例约为54%。⑦当代学者菲利斯·迪恩对此表示认同,在她看来,17世纪末投入农业的资本所占比例为64%,到19世纪初这一比例虽有下降,但仍达到54%-55%左右。⑧不同学者的估算数据虽然有所差异,但有一点是无疑的,那就是:即便工业革命开始后,土地或农业资本依然占据重要地位,这也反映出18世纪英国依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土地社会。 资本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大小,一般可用资本形成率(也称为投资率)来衡量,它指的是各类资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在整个18世纪及其后一段时间,英国的资本形成率呈现稳步上升态势。据学者们的估算,在17世纪和18世纪初期,英国资本形成率平均水平长期保持在不超过3%;在18世纪中期的几十年间,它开始逐步上升;到18世纪末以前,其平均水平保持在5%以上;1815年反法战争结束后,资本和收入都增加了;在19世纪30年代,即在铁路时代来临前夕,二者保持了大致相同的增长速度;从那时起,资本形成对收入的比例开始上升,至19世纪50年代后期,上升到10%左右。⑨从这段材料可以看出,以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为界限,此前的农业社会中,英国资本形成率大致为3%;而进入工业社会后,资本形成率增长到5%;资本形成率的大规模攀升则是19世纪上半叶的事情。资本形成率的稳步上升,从侧面反映出英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工业革命后资本市场的多元化,无疑促进了资本形成率的增长。与资本形成率呈负相关效应的是资本收益率,在18世纪,随着资本形成率的上升,投入市场的资本越来越多,由此导致了资本长期利率的下降趋势。1700年,各类资本的平均年利率为6%,到18世纪中叶下降到3.5%。1714-1832年间,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商业资本的年利率不得高于5%,但这并不适用于国债等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整个18世纪,资本的年利率呈现逐步下降趋势,政府的调控使得资本年利率保持在5%以下,但18世纪末的战争时期有所回升。 那么,在18世纪的英国,各类资本又集中在哪些人手中呢?总体来看,当时资本拥有者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世俗的或教会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分布在英国乡村,既包括各类大小土地贵族及乡绅,也包括少数公簿持有农及富裕佃农,这是当时国内势力最大、人数众多的阶级,其经济实力由于世代积累的特权而不断巩固,在18世纪中叶前工业化时代,这一群体的“富裕程度超过商人和中产阶级中的其他人”;⑩第二类为商业及金融业寡头,他们依靠工商业及贸易而致富,主要居住在伦敦、利物浦、格拉斯哥、布里斯托尔等地;第三类被统称为企业主,其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铁匠、马具制造匠、裁缝、磨坊主、酿酒商等这些普通小作坊主,也包括工业化时期新兴行业的工厂主或矿主等;第四类为城市中的各类专业人士,如教士、律师、医生等,他们有着稳定而丰厚的收入。不过,作为资本的主要拥有者,以上四类群体在18世纪总人口中只占很小比例,其收入的多寡也存在着较大差异。(11)但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而言,这些群体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除日常生活即衣食住行的基本开销外,还会出现程度不等的收入盈余,而这些盈余的收入往往投入各类市场,以实现资本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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