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小农理论的发展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以马克思、恩格斯小农理论为基础,同时受考茨基小农理论的启发和影响,开始对苏俄(联)小农经济的发展进行了长期的艰难探索。列宁对苏俄(联)小农经济的理论探索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小农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考茨基在其著名的《土地问题》一书中提出了小农经济的发展困境,“农民现在已陷于依靠市场的地位,市场显得比天气还更难掌握和更不可靠”⑩。在十月革命胜利前,列宁在1899年就曾经高度赞扬考茨基的《土地问题》,他认为,考茨基的这本书是《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以后当前最出色的一本经济学著作。考茨基详尽地阐述了这一观点,并且详细地说明了这样一个情况:农业中小生产稳固,绝对不是由于它在技术上合理,而是由于小农拼命干比雇佣工人更多的活,而同时却把自己的需要水平降低到后者的需要水平和生活水平以下。考茨基用来证明这一点的材料是使人心悦诚服的(11)。可以说,考茨基对小农理论的阐述极大地启发了列宁早期小农经济发展思想,为其日后对苏联农业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列宁不赞成以土地私有化的方式来实现苏联小农经济的转型,他认为斯托雷平所倡导的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尽管出现了大量的资本主义农场,但农村居民的贫困问题也由此而加剧了。因此列宁特别反对斯托雷平所实施的农村改革,“这个政策意味着维护一小撮大地主和朝臣显贵的利益,维护他们剥削和压迫人民的权利。既不给土地,也不给自由!--这就是政府通过斯托雷平向人民作的宣告”(12)。可见,在十月革命之前,列宁已经认识到小农经济改造的必要性,并且形成了与马克思、恩格斯几乎相同的制度设想,那就是越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实现农业生产的合作化。但是,此时列宁改造小农的思想仍然深受无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俄国革命第一个时期的经验已经彻底证明: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行土地国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的”(13)。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小农经济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内容,“十月革命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剥夺资本家的工厂,使生产工具归全民所有;把全部土地交给农民,用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农业”(14)。“完成前一部分任务比完成后一部分容易得多。”(15)虽然没有出现农业集体化的局面,但仍然以村社制度为载体,形成了农村均分土地的局面,农村一些社会资源已经实现了社员共享。在这种情况下,村社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组织基础,苏维埃政权下的农民在村社内部的各种关系更加紧密。列宁希望以此为基础实现小农经济向共耕制转型。“土地共耕制在土地村社范围内实行,在耕地、播种、收获以及从根本上改良土壤时,由其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合理地组织起来投放劳动,集体使用生产资料。”(16)同时,他也承认这一过程必然漫长而艰辛,这类变革,即实现由个体小农经济到共耕制的过渡,显然需要很长时间,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深深知道,在小农经济的国家中,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17)此时列宁关于小农经济过渡转型的理论,事实上是以苏俄的实践来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小农理论。其中,包括以村社制度作为组织基础,以小农自主自愿为原则,以集体所有制为目标模式等等。 1918年,由于英、法、美、日等协约国武装干涉,为了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列宁对小农经济的改造被迫中止,转而实施战时共产主义,其中在农业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余粮收集制”,禁止粮食买卖,实行实物交换制度。为了确保粮食的充足供应,苏俄当时实行了极其高压的征收制度,要摆脱饥荒,必须向囤积余粮的农民资产阶级和其他资产阶级展开无情的恐怖的斗争;“明确规定,凡有余粮而不把余粮运到收粮站者一律宣布为人民的敌人,判处10年以上的徒刑,没收全部财产,永远驱逐出村社”(18)。之后,又将用粮食酿酒纳入到这种强制措施以内,“凡有余粮而不把余粮运到收粮站者以及滥用存粮酿私酒者一律宣布为人民的敌人,交革命法庭判处10年以上的徒刑,没收全部财产,永远驱逐出村社;对酿私酒者还要处以强制性的社会劳动”(19)。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余粮”,甚至农民的“口粮”都被征收起来,列宁在战争胜利后也承认,“所谓余粮收集制,就是征收农民的一切余粮,有时甚至不单单征收余粮,还征收农民某些必需的粮食,以求能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和使工业不至于完全崩溃”(20)。这种过于强制性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战时共产主义”的需要,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余粮收集制对富裕农民的界定是这样的,“规定富裕农民用实物即用粮食纳税,凡粮食(包括新打下来的粮食)超过自己的消费量(包括全家口粮、牲口饲料、种子)一倍或一倍以上的,都算富裕农民”(21)。对待富农,“让贫苦农民委员会从富农那里没收种子粮,无论如何要这样做,如果现在不行,以后也得向富农征收--先暂时从地主农场拿出一部分粮食交给贫苦农民作种子”(22)。这种界定方式,使农民不再专注于农业生产,而是千方百计地摆脱富农这顶帽子,农业生产开始出现严重下降。 1921年,当外国武装撤退后,由于国内粮食供应紧张,居民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导致许多地方发生了武装叛乱。列宁意识到余粮收集制的深层次弊端,“作出这种改变的基本的和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经济的空前加剧的危机,是农民经济的十分严重的情况。到1921年春天,这种情况比我们预计的还要严重得多。而另一方面,这种情况的后果,不仅影响到我们运输业的恢复,而且影响到我们工业的恢复”(23)。1921年3月,俄共(布)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列宁总结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错误和教训,余粮收集制也被粮食税所代替。“1918年底,我们颁布了关于实物税的法令,由此可见,共产党人当时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只是由于战争,我们没有能够实行这个法令。在国内战争的环境里,我们不得不采用战时的办法。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只能采用这种办法和态度,那就大错特错了。”(24)实施粮食税以后,列宁关于小农发展的理论在一些方面仍然延续了战前的思路,同时也发生了很多改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列宁已经意识到必须依靠商品货币关系鼓励农业发展。“从理论上说来,能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给小农恢复贸易自由、资本主义自由而不至于因此破坏无产阶级政权的根基呢?能不能这样做呢?能够,因为问题在于掌握分寸。”(25)对待富农的态度也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我们说流转自由,就是指个体商品交换,也就是鼓励富农。这是怎么回事呢?不要闭起眼睛不看这个事实: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就是意味着富农在这种制度下会比过去有更大的发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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