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文字大众体以及科普特语当中常用的“市场”一词由象形文字圣书体中表示“场地”或“园子”的单词演变而来,(54)这说明人们选择便于聚散的地方进行交换和交易。从古代埃及官吏墓壁画中可以辨认,所谓的市场都位于码头边或道路的交叉口。尼罗河岸船舶停靠的地方经常是远道而来甚至是来自国外的商人和水手与埃及居民进行物品交换的“市场”。一个官吏墓的壁画描绘了域外船只来到埃及尼罗河港口做生意的场景。画面上,几艘货船停泊在港口,学者们认为它们来自叙利亚。岸上可以看见若干埃及人用来做生意的小亭子,人群中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埃及人向叙利亚商人或水手兜售的东西有织物、草鞋和食品;一个叙利亚人试图出售一只大罐里的物品,可能是葡萄酒或食用油;(55)另一个叙利亚人则手拿一根金属棒或贵重的木棍。两个埃及生意人拿着杆秤,说明埃及人与叙利亚人能够就重量单位及其价格达成共识。(56)有的学者认为,产自塞浦路斯的鸦片很早就开始在埃及销售。(57)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画面上的市场既有本地贸易,也有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埃及人不仅能够获得生活必需品,只要能支付得起,就能够得到纯粹为了享受而生产的奢侈品和异域珍品。 水手在古代埃及商品流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与市场经常位于尼罗河岸港口附近有密切关系。农民和家庭主妇把农产品或者手工品拿到港口边交换自己不能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甚至从来自国外的商人那里换取埃及没有的物品,而在村镇的小型集市上,农民及手工业者以及他们的家属交换或出售自产的特产或多余的物品。显而易见,这些旨在获利的商业活动对古代埃及物品的流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说明扬森等人借用波兰尼有关“再分配”理论来解释古代埃及经济实际上是以偏概全。 在市场上交换或出售的东西包括肉、鱼、米、蔬菜、面包、食用油、啤酒等食品,也有布匹、衣服这类日用品,毛笔、砚台、颜料、扇子、拐杖、家具、枕头、陶瓷等手工品,铜制镜子、挂件、项链、印章、乐器等奢侈品和艺术品。(58)墓室墙壁上的市场画面展现了一些人坐在摆放得很整齐的货物旁边,说明他们专门交换或出售固定的物品。例如,有一个人面前堆着鱼,说明他先捕鱼然后卖鱼,或者专门以卖鱼为生。在一些物品边上还写着表示物品质量或品质的词汇。例如,画面上一种鱼的旁边写着“非常好”几个字,在草鞋边上则有“结实”的描写词,而西克莫无花果的“广告语”则为“非常甜”。在另外一幅壁画上,可以看见一个卖啤酒的女子把装满啤酒的碗递给一个男子,后者喝了之后还不忘恭维卖主,称酿酒大麦的品质上乘,(59)说明出售者和购买者都很在意商品的品质,而且质量与价格当然也有关系。因为市场是来自各个阶层的人碰面、交流的场所,交换和交易活动也带动了其他行业发展。(60)应当补充的是,这种市场并非完全自发和无序,而是在官方的监管之下。有一幅壁画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表现了相关的两个细节:一是有位官吏模样的人牵着狒狒巡视;二是那只狒狒冲向一名嫌犯,该官员在后面大喊“咬住他,咬住他”(61)。 有的学者以为,古代埃及人不知道货币为何物,所以也就不知道怎样获利甚至无从获利,称戴尔-埃尔-麦地那的居民进行交换不是以获利为动机,而完全是为了得到所需的物品。正如上文说及,在这个特别的村庄里,工匠们的供给由国家负责,就连饮用水也由专人从尼罗河谷用驴运送到村,他们几乎达到了衣食无忧的程度。但是,村里的许多成年男性用业余时间制造手工艺品(原料很有可能是公物,即他们的行为属于损公肥私),妇女们则织布出售,甚至到河谷地带经营土地。如果一个人偶尔进行简单的物物交换,可以说他是为了获得自己所需的物品。假如这个人专门并长期拿一种货物交换不同的物品,他显然是为了获利。例如,在一幅壁画上,一位妇女面前摆着酒坛,一位男子拿着谷物要换取啤酒。(62)很显然,如果这位女子需要的是粮食,她不必把它酿成酒;如果无利可图,她也不可能把粮食转化为啤酒。换句话说,如果她换取的粮食等于投到酿酒上的数量,她莫不如直接食用这些谷物。壁画上另一位女子用面包换谷物。同样的道理,如果不是为了获利,她食用自己烘烤的面包不就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吗? 扬森认为古代埃及是一个“农民社会”,在这样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中,农民自己不生产的必需品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或者交换的手段获取,他特别强调古代埃及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互惠和互助特点。(63)需要强调的是,互惠和互助的人际关系当中并不等于不存在利益和利润。在戴尔-埃尔-麦地那村,村民们对出借、赠予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扬森把工匠们的这些行为说成礼尚往来,还引用了多尔顿在波兰尼的著作前言中有关古代社会注重礼物的论断。按照多尔顿的观点,古代社会中的经济只不过是亲属关系、政治或宗教义务的副产品,或者说是友谊和友情的物质表达形式。事实果真如此吗?戴尔-埃尔-麦地那村民之间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蝇头小利而发生争吵甚至对簿公堂的事实又该如何解释?我们知道一位名叫乌瑟内姆特的工匠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前后几年时间里送给岳父的物品名称及其数量。(64)皮特里石片第51号(即祭司体石片第28号)也保存了不同寻常的信息,一位名叫阿蒙内姆的人把自己的物品“借给”好几个工友,这些物品包括5德本铜,几件用光滑的布匹制作的衣物,其价值相当于15德本铜,还有动物油、两头山羊和一个垫子。(65)不言而喻,阿蒙内姆绝不会无偿地把这些物品借给别人,因为有些是消费品,有些则是器物,其间会出现磨损和折旧;两头山羊以什么方式被出借也确实让人好奇,但我们不得而知。如果这个出借过程不带来任何利益的话,他不会一下子把这么多的物品借给别人,并做了如此详细的记录。 加德纳石片第204号上的文字类似租借契约,一位名叫佩内的男子借给阿蒙神庙的一个女歌手好几件东西:一张价值20德本铜的床、一张价值15德本铜的桌子、一口价值36德本铜的棺材以及价值5德本铜的芝麻油,所有物品加起来值76德本铜。石片下方记录了女子归还物品或者准确地说还债的情况,她用来抵债的物品有(二粒)小麦、大麦、蔬菜以及围巾,文字中特别说明了这些物品价值达54德本铜,还有相当于22德本铜的物品仍旧没有还清。(66)表面上看,这里发生的交易是双方的等价交换,实则不然。假如此次交易涉及的是一次性完成的物物交换,则意味着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了各自需要的物品。可是在这个案例中,该女子几乎从对方借来了举行葬礼所需的全套物品,她需要日后一点一点地用对等物予以偿还。男子从中获利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他提供的东西主要是手工制品,他很有可能凭借自己的手艺经常制作人人需要的产品,诸如供桌、棺材等,这种交换与出售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人类学家强调礼尚往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我给你以便你也会给我)。这种情况在古代埃及当然也常见,不过像扬森用“礼尚往来”的概念来囊括所有的交换活动显然过于简单化。 开罗石片25572号上记录的案例更让人瞠目结舌。一个叫卡恩德瓦的人把物品借给叫胡伊的人,其中包括织物、蔬菜、大麦、垫子、兽皮等,价值约合10德本铜。这块石片的背面记录了胡伊还给卡恩德瓦的物品,包括植物油、动物油、箩筐、草鞋、一张兽皮、一头猪,价值总计二十多德本铜。(67)这里涉及的明显是一桩高利贷性质的交易。阿拉姆称,多出的部分是胡伊因为未能及时还清而遭受的罚金。(68)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胡伊按时还清就不用额外付出吗?不容忽视的是,胡伊偿还所用的物品与所借的物品不等值,因此我们有理由说,上述交易中获利的因素不容置疑。扬森也不得不承认卡恩德瓦获利的意图,所以在其论文中使用了一个现代术语“开放的信贷系统”(69),既然是信贷,放贷人的获利事实便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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