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时代”的起源:尝试进行彻底的调查 在这里,有必要回答两个问题:为什么恐怖出现得如此之早?如何解释恐怖在1793年至1794年的登峰造极? 关于“为什么”,存在一个有力的因素,没有这个因素便无法解释“恐怖时代”为何来得那么早。1789年的政治文化,甚至在其自由的主张里,都蕴含着一些潜在的专制主义或不自由,最终转化成1793年的情境。对于实现1789年的各种不同的、可能的情形而言,不存在一种比另一种更为可取的状况。诸多情境决定了大革命发展进程中的偶然事件。由于大革命包含了自由以及专制主义,且在不同年代都被视为一个本质上的整体,“恐怖时代”就表现为大革命政治文化的偶然结果。⑥ 18世纪末法国政治文化的这种双重属性无可争议。很显然,它表现为整体至上的理念,即当时的公意理念。关于公意的假设,人们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并一致认同这种界定。面对不同利益与观点的冲突,这种理念使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对公共空间的整体性表述既不利于寻求妥协,也不利于接受分化的、多元的观点。在1789年那个冲突尤为尖锐的年代,则更是如此。 实际上,1789年法国大革命反对的不是对手,而是敌人,与可以对方式加以选择并有可能找到协商出路的政治冲突无关。这种冲突指向社会与政治秩序的最终目标,因此它很早就以战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并造成了所有的后果,包括对反对者的仇恨或是诉诸便捷途径和暴力的欲望。利害关系显得那么崇高与绝对(自由、平等、合法性),以至于在此之前就排除了所有折中的方法与妥协。因此,革命的冲突类似于宗教冲突,问题的焦点(拯救的观念)非常绝对,不容商榷,只有全部摧毁当下的对手才能结束这场争斗。 从政治斗争转变为革命是所有革命的特征。与美国大革命的比较就能表明这一点⑦:由于缺少天主教与君主专制留给法国大革命的中央集权传统,美国的英国党员(忠于英格兰)被视为叛徒和国家公敌而遭受追捕,尽管他们更能接受多元主义。对美国大革命中的暴力往往显得过于轻描淡写,然而这些暴力在广度与强度上确实远不及法国大革命中的暴力。两次大革命的反差可以解释为,由于背景不同进而命运不同。两次革命都宣告了同样的原则(公民平等、个人自由、人民主权),但与美国不同,法国人所面临的情境十分不利:贵族社会以及当时最强大的君主政治,而美国那时根本不存在为了追求平等而要去推翻的贵族阶层,要与之决裂的君主政府也远在大洋彼岸。简而言之,“恐怖时代”的到来不能从大革命的原则中加以解释,而是因为革命的阻力过大。 难道上述将暴力与大革命所处恶劣环境相联系的假说没有夸大情境的重要性吗?一方面,路易十六时代的王权“专制”根本无法与路易十四时代相比;另一方面,特权者对废除其特权的抵抗也不是特别强烈。于是,隐约浮现出另一种解释。在临近大革命爆发之时的政治著作中,充斥着类似于此处提及的对“贵族”与“专制”的不满与暴力情绪,令人震惊,似乎1789年的法国人生活在封建社会与独裁统治之下。⑧ 实际上,对实际情况的这种表述方式滋养了“平等的激情”,是大革命及其暴力的主要来源。 “恐怖时代”不仅仅来源于大革命的原则,也不单纯出于客观上的不利情境,同样也出于事后看来难以理解的集体激情。活跃的激情力量以暴力反对大革命中真正的或假想的敌人。由于用想象的世界取代了真实的世界,激情加重了革命事业的唯意志论色彩,激情也增加了需要完成的任务,使人们认为当下是如此不公义、如此腐化,必须全部将其摧毁,以便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 为了调查清楚“恐怖时代”的起源,必须增加最后一个因素--“阴谋”,想象中的阴谋成为恐怖的活跃因素。⑨ 有关阴谋的想法难以摆脱,使其成为革命思想的一个特征。革命者以正义的事业和有效率的意志为理念,他们认为,抵抗者从根本上就是反革命的,因此阴谋就成为对革命者无法破译的谜语的理性回答。用阴谋来解释是理性的,因为所有的反对或困难,或者所有使革命者降低要求甚至放弃计划的行为都被革命的意志视为错误,即“反意志”,因此革命的意志就成为镜子、副本,及其否定。 大革命在延续,尽管人民一致支持?分裂持续,障碍增多,失败接踵而来?假想的阴谋将暴力与失败归咎于奇异的、外部的意志,具有疫苗般的效力:它使革命者对现实中的幻想破灭具有免疫力,进而在时机成熟时实施杀戮,而没有任何负罪感。我们甚至不能将革命者视为独立于他的敌人和暗中的帮手--反革命者。他们是不可分离的一对。对前者而言,后者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后者才能使前者以纯朴人的朴实信仰对抗这些障碍。不断的对抗是荒谬的,证明大革命夸大了其所要达到的目标。 在这方面,法国大革命至高无上的属性使“贵族”起初就成为无处不在的敌人。民族的观念便显得非常重要。1789年,民族既是法律的概念,也是一种激情。在法律方面,民族意味着一个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自由地决定在共同的法律下生活;激情则存在于对特权的摒弃。民族与平等相混淆而具有普遍性,与以往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拥有领土的实体之理念相分离。这样一来,民族就超越了法国:她不再是历史的产物,而是诸多权利的集合体。但同时,新的民族比法国小。实际上,通过血缘或国土成为法国人,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民。以往,边界线用来区分法国人和外国人,如今却在社会中加以划分:它穿越在平等与特权之间,具体而言,在人民与特权者之间。⑩ 民族包括其国土上的外国人,大革命则成了替罪羊。 假想的阴谋还有另外一项功用。对贵族阴谋的畏惧实际上成就了民族的形成,也培养了民族意识。民族在摒弃其对立面的过程中完成自我界定。由于阴谋的存在会对民族产生威胁,通过散布关于这些阴谋的谣言进而发起动员,以维持民族的存续。1789年夏天,在全法国范围内形成了自发性组织--国民自卫队,纠缠不清的阴谋最终以抽象理念的面孔展现在世人面前:在一个由个体组成的社会里,除了每个人享有的彼此分离的抽象的权利外,不存在其它的相互关系。通过幻想出对新近取得的权利的威胁,形成了这些权利自己无法实现的结果:将一部分成员至少是象征性地排除在外,以达到社会重组的目的。消减社会团体,民族主体性得以形成。从1792年开始的战争也促成了同样的结果,它将抽象的原则变成现实。换句话说,与敌人的斗争,无论是假想的还是真实的,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将《人权宣言》曾经仅仅造就出来的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却是彼此分离的个体最终汇聚成一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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