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考究过宋代君主所受到的种种约束,其完备性可谓为历代所不及,既有其他王朝共有的,也有其他王朝所无的。两宋三百余年,从未诞生过一个独裁的君主,倒是著名的权相出现了一大串,我们可以列出一个长名单:丁谓、王安石、蔡京、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等等。宋代可能没有很好地解决权相专政的问题,但君权则是受到了有效限制。 那么现在就来分析对宋代君权构成约束的各种力量。 一、天 首先让我们从古代帝王心目中最不可亵渎的神秘力量——“天”说起。 在秦始皇建立帝制之后,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汉代时董仲舒提出“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才在皇权之上设置了一个更高位阶的“天道”,将“绝对皇权”改造成“相对皇权”。现在受过理性启蒙的人们似乎难以想象古人对于“天”的敬畏了,但在秦后各个王朝,天命、天道确实对人间的君权产生了约束。古代的君主相信上天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并通过灾异向失德的统治者提出警告。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有星孛于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余”,这一反常的天象让真宗诚惶诚恐,对宰相说,“朕德薄,致此谪见,大惧灾及吾民。密迩诞辰,宜罢称觞之会,以答天谴。”连生日也不敢过了。 而熙宁年间,王安石为说服宋神宗压制异论,厉行新法,则放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其实就是蛊惑皇帝摆脱天、祖宗成法与舆论的三重束缚。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因为结果很可能导致皇权专制主义的生成。也因此,当宰相富弼听闻王安石向神宗说“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的时候,就坐不住了:“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弼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机,不可以不速救。” 后来神宗暂罢新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天命”的敬畏。据《宋史》载,“自熙宁六年七月不雨,至于七年之三月,人无生意。东北流民,每风沙霾曀,扶携塞道,羸瘠愁苦,身无完衣。”有一个叫做郑侠的小吏,不忍看流民流离失所,绘成《流民图》,上书宋神宗,请求罢去新法,“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神宗“反复观图,长吁数四,袖以入。是夕,寝不能寐”。翌日,诏令“青苗、免役权息追呼,方田、保甲并罢,凡十有八事。民间欢叫相贺”;“越三日,大雨,远近沾洽”。 君主敬天,所以不敢一意孤行。“天”作为节制人间君权的神秘力量,在宋代政治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显然是不可忽视的。 二、誓约 另一道对宋朝君主的束缚来自“誓约”,这也是宋代特有的皇权约束机制。“誓约”为开国之君宋太祖所立,这一典故在南宋笔记《避暑漫抄》中记录得比较详细:“艺祖(宋太祖)受命之三年,密镌一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谓之‘誓碑’,用销金黄幔蔽之,门钥封闭甚严。因敕有司,自后时享及新天子即位,谒庙礼毕,奏请恭读誓词。独一小黄门不识字者从,余皆远立。上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诵讫,复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自后列圣相承,皆踵故事。靖康之变,门皆洞开,人得纵观。碑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也有人怀疑“誓碑”之事为宋人捏造,毕竟那块石碑谁也没有见过。不过证之其他史料,我们还是可以判断,即使“誓碑”存疑,但“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誓约”应该是存在无疑的。最有力的证据来自宋臣曹勋的自述。靖康末年,徽宗、钦宗两帝被金人所掳,曹勋随徽宗北迁,受徽宗嘱托国事。不久曹勋逃归南方,向高宗进了一道札子,里面就提到:“(太上皇)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记载:徽宗“又言艺祖有誓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 还有人认为,即便真有“誓约”,也意义不大,不过是一份秘密的遗诏而已。“誓约”确是太祖遗诏,但更准确地说,这其实是宋皇室与上天之间的立约,赵宋的君主如果违背“誓约”,则“天必殛之”。在天受到人间敬畏的时代,这样的“誓约”具有比一般的遗诏更大的约束力。事实上,两宋三百多年,除了一二特例,大体上也做到了“不杀大臣及言事官”,宋神宗想斩杀某漕官,却受宰相蔡確抵制,结果这个皇帝只好发了一句牢骚:“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