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祖宗法 “誓约”、“条贯”、“道理”三者的权威,均为开国皇帝太祖所确立,因而它们也构成了宋代“祖宗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宋朝的祖宗法不仅仅是“誓约”、“条贯”与“道理”,所以有必要将它单列出来。 宋代可以说是最重“祖宗家法”的一个朝代,每有新君即位,几乎都要强调一遍对“成规”的忠诚,如真宗即皇帝位,下诏说:“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仁宗即位诏说:“夙侍圣颜,备承宝训,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英宗即位诏说,“夙奉圣颜,备闻圣训,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故而,我们有必要再将“祖宗法”单列出来——毫无疑问,“祖宗法”对在位君主构成了有力的束缚。宋真宗想给他“深所倚信”的内臣刘承规讨个节度使的名衔,宰相王旦便是以“陛下所守者祖宗典故,典故所无,不可听也”为由,断然拒绝了真宗的要求的。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祖宗之法”,未必都是前任皇帝本人的意思,而是一个包含了一系列习惯法、惯例、故典,并且经儒家治理理想塑造过的制度体系,因为以“祖宗”的名义保存下来,其权威大于现任君主的权力,当现任君主做出不符合儒家理想的行为时,士大夫集团就会搬出“祖宗法”,令君主不得不作出让步。王安石鼓吹“祖宗不足法”,其危险性就在于他试图解开套在皇帝头上的“紧箍儿”。 六、史官 顾炎武《日知录》说:“古之人君,左史记事,右史记言,所以防过失,而示后王。记注之职,其来尚矣。”这一古老的“史官”传统与“起居注”制度,也是君主不敢不敬畏的力量。皇帝的一言一行、做的任何事情,都会被起居注官记录在案,而且起居注官怎么记,皇帝是管不着的。吕公著曾告诫宋神宗:“人君一言一动,史官必书。若身有失德,不惟民受其害,载之史策,将为万代讥笑!故当夙兴夜寐,以自修为念。以义制事,以礼制心,虽小善不可不行,在小恶不可不去。”因此,如果君主在乎身后的历史声名,行事就不能不有所顾忌。据明代笔记《读书镜》,“宋太祖一日罢朝,俯首不言者。久之。内侍王继恩问其故,上曰:‘早来前殿指挥一事,偶有误失,史官必书之,我所以不乐也。’” 当然,要让君主对历史心存敬畏,史官的独立性非常重要。在宋朝,保持史官的独立性是士大夫的一项共识。北宋人刘无言在太学读书时,阅读《史记》,看到书中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句,便跟同窗夸口说:“明日考试,我必用此句。”第二天太学考试,出的策论题是“论《神宗实录》”,与军事毫无半点关系。但这难不倒刘无言,他答道:“秉笔权,犹将也,虽君命有所不受。”结果他的策论获得第一名的评分。这里值得注意的不是刘无言的急智,而是宋人关于历史书写的认识:史官具有独立的“秉笔权”,不受君命所左右。 按照宋代史官的传统与惯例,君主与大臣议事的任何场合,都需要有史官在场。这跟现代政治中的电视直播有着类似的功能,都是政治透明度的体现,只不过一个是即时公开,一个是留给历史与后人。宋哲宗时,“大臣上殿,有乞屏左右及史官者”,即这个大臣想跟皇帝秘密商议事情,要摒退左右与史官。但起居舍人吕陶坚决抵制,他说,“君臣议事,屏左右已不可,况史官乎?大臣奏事而史官不得闻,是所言私也。”哲宗最后只好下诏,确立了今后议事时史官必须与闻的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