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12年:一次未完成的帝国宪政会改组 辛亥革命后,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康有为等开始了帝国宪政会的改组活动。1912年2月19日,康有为在《致各埠书》中写道:“惟今国体已非君主立宪,今特复丙午(即1906年)前旧名,定吾党名为‘国民党’,旗用五色,合五十族,亦吾党满汉不分之始志也。”(43)这次康有为欲将帝国宪政会改组为“国民党”。1912年的民国出现了“国民党现象”,有学者认为在1912年的民国政治史中号称为“国民党”的政党至少有3个(44),据笔者所知,当时有4个组建国民党的计划或实践。第一个是康有为等计划改组的,下文再作详细分析。第二个是由潘鸿鼎等38人发起的国民党,《民立报》(2月28日)刊登了《国民党宣言书》。(45)3月1日,该报又刊登了《国民党暂定章程》,《章程》第一条规定“本党定名曰国民党,未经成立以前,暂称国民党同志会。”(46)5月5日,国民党同志会即宣布与民社等五团体合并为共和党(47),此“国民党”成立与否,当时的报纸即报道情况不一,《民立报》(1912年4月27日)报道共和党成立大会:“本党系由统一党、民社、国民协进会、民国公会、国民党、国民共进会六政团组织成”(48),而此后《民立报》(1912年5月7日)报道中却又用“国民党同志会”一名,“国民党同志会于前日星期午后二时借江苏教育总会开会,报告本党与统一党、民社、民国公会、国民协进会、国民共进会六团体合并为共和党。”(49)这或是由于《民立报》编辑并未十分重视该党名称用法。《时报》中则以“国民党”称之,“北京统一党、民社、国民协进会暨各报馆鉴:今日统一党、民社、国民协进会、国民党、民国公会合并为共和党,开成立大会……共和党。佳。”(50)这是1912年5月10日《时报》所刊登共和党致电。第二个国民党是实际存在的,但时间极短。第三个是1912年5月共和建设讨论会与国民协会等在北京准备合并为“国民党”,并由张嘉森(君劢)草拟纲领,最终因政见不合未能组建成功。(51)第四个“国民党”即是1912年8月宋教仁改组同盟会、合并其他政党成立的。在短短6个月时间内,四个“国民党”(尽管有的最终并未成立)一起出现容易给后人造成误解。 康有为在2月19日提出改组帝国宪政会后却迟迟不制定改组纲领,徐勤因而曾屡致书其师询问催促,在徐勤推动之下,康有为直到6月方将改组纲领草拟完成。(52)这或许还是受一个流产“国民党”的刺激,因为在此期间康有为听说了前述第三个“国民党”的消息,他在《与梁启超书》(1912年5月20日)说明了新出现的“国民党”侵犯了他们“国民党”的名誉权,康氏显得不满,“五党联合,改为国民党,与吾党重名。迟廿日后各党诘问,吾实无面目可复之,亦更无改名之理。”康氏希望梁启超能干预此事,“因各埠已请吾写额,皆可改刻悬挂,此非小事也。今已令紫发拟用紫或勉名致书于五党新国民党。汝或并托人告知该党人,能令彼易名最妥。惟彼党或傲不理,则将来吾党不肯改名,报上辨争,则吾二人之大辱,各埠益责吾二人,吾难受也。吾忧此甚”(53)。 1912年6月,徐勤在接到康有为的改组计划后致信海外各埠同志说明改组“国民党”事宜:“吾党昔名为帝国宪政会,今改为国民党,其西文用何名字,已于前次公函敬告一切。”(54)可知徐勤已经多次电告海外组织筹备改组。在接到改组函电后,海外帝国宪政会各分支组织对此次改组有着不同的反应,据所见资料举两例为证。一是加拿大温哥华帝国宪政会林任之的信函,“承电覆,着暂用五色为国旗,照办”,此电当是康有为的直接指示。“顷间亦得徐君勉先生(指徐勤)书,谓于十二月卅日得贵处电,将帝国宪政会改为国民党,并暂悬五色国旗。”可知康有为在1911年12月30日已产生组建国民党的想法。康、徐二人的指示到达温哥华后,此处帝国宪政会召开会议,“当即召集同志宣布此事,而叛奴黄孔昭、黄良、孙正邦、李世璋反对之,不允用五色旗,旋又献议用孙汶(指孙文)旗,我同志反对之……至于改党名,有许多同志欲复用国民宪政会名,而黄孔昭倡议用中华民国宪政会名,多数和之,当时作成为议案”。由此可见辛亥革命对海外帝国宪政会的影响之一斑。第二天“有多数同志反对之者(指黄孔昭的提议),谓要遵总长命,改为国民党,以归划一”。经过激烈争论后,最终温哥华帝国宪政会决议改名为国民党。(55)二是署名柰的帝国宪政会会员在给康有为的信中汇报了改组情况,“本总会得徐长书改国民党,曾邀集齐议。惟孔照(疑是前文的黄孔昭)提议改中华民国宪政会等言,弟甚不赞成,此议亦作罢论……本总会决要改国民宪政会便符宗旨,若改民国宪政党,则被人嘲笑投降矣。宁愿无党,决不公认也”(56)。从二则材料可见,当时海外各埠帝国宪政会在改组的名称方面意见分歧较大,郭廷以指出“1912年2月19日,国民宪政会(帝国宪政会)改名为国民党(是年秋,又恢复宪政会旧称)”(57),虽然郭氏已经发现了1912年间康有为等人在帝国宪政会会名使用上的矛盾,但是这一观点并未受到后人的重视。伍宪子的回忆证实了郭氏的说法,“在宪政党改名国民党八个月之后,然孙文之国民党既在海内成立,复向海外推进。彼此同名,不大方便,所以宪政党仍恢复宪政旧名,取消国民党新名”(58)。此段回忆并非尽是实情,在说明帝国宪政会确有改为国民党的计划、行动,却也隐瞒了帝国宪政会在1912年改组中遭遇的混乱局面。 另有几则史料更确切地证明1912年康有为改组计划未能完成。一是,1912年康有为撰写了《宪政党章程》(59),然而1911年12月30日已经有改组国民党的设想,为何还要制定宪政党的章程呢?二是,1912年5月29日,孙洪伊在《致沧江先生书》言及:“国民党成立,约须少迟时日……《财政计划意见书》应速发布之,国民党成立后再提作党议,亦未始不可……无论国民党成立与否,请由济武开一各党联合谈话会,要求各党承认。”(60)1912年5月29日,国民党仍在筹备之中,事务颇多,成立日期也未商定,可见改组之艰难。三是,1916年7月1日,梁启超在《中华新报》发表的启事:“鄙人前曾挂名进步党及海外之宪政党,但久已不与闻党事。去秋曾一再宣言,与一切政党脱离关系。今方居丧,更不忍与闻国政。恐中外尚有误会,特更声明:凡进步党及海外宪政党之言论行动,鄙人丝毫不负责任。谨启。”(61)文中只说及海外宪政党,未提“国民党”。四是,1927年康有为去世后,梁启超、徐勤发文海外同志:“梁启超、徐勤致宪政党同志书:宪政党列位同志公鉴……丁卯四月二十一日。”(62)此处使用的名称依旧是“宪政党”。五是,国家档案馆藏有一份在康有为死后徐勤向溥仪汇报海外宪政党党务的文件,在汇报文书中徐勤自称“中华帝国宪政党副总长”。(63)这五条史料证明了1912年帝国宪政会从未在实践层面上完成改组国民党的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