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冶遗址的考古发掘与采样 更具年代和冶金信息的考古资料是从田野发掘中获得的。考古地层学和埋藏学是田野考古发掘的理论基础,无论何种田野考古作业方法,均要清楚考古地层形成的原因和过程,并据此讨论人类遗留的物质文化的内涵及古代人类的文化和社会行为。因此,田野考古发掘的进步应该是理念、技术与实践上的同步进步,由此要求考古发掘过程本身需更细致、准确的操作,以获取更多的信息量,而新科技手段的不断引入与应用,又为田野考古发掘获取新材料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拓宽了考古学家的研究思路。国内外冶金遗址的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也体现了这一点。 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郑州古荥、南阳瓦房庄侯马铸铜遗址和大冶铜绿山等一批矿冶遗址的发掘和研究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但必须指出的是,因为种种原因,在发掘资料的刊布方面还有待改进。仅就先秦时期铸铜遗址而言,铸铜遗址的聚落特征、功能区特征及单位属性的判定都极为重要。而以往发表的介绍遗迹单位等材料的文章,按照结构形式大体分为3种:总体概况与全部单位介绍相结合;总体概述与典型举例相结合;仅总体介绍。内容上也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有的报告按地层对形制、堆积和出土物以及堆积状况进行详细介绍;有的则未按层位进行介绍;有些报告缺失的内容较多,如仅介绍形制或出土物,或根本没有遗迹单位的介绍。因此,要提升先秦时期铸铜遗址的相关考古学研究,加强所有信息的刊布非常必要。 冶金技术反映了多方面的知识、技艺以及生产管理方式。采样是田野冶金考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根据冶金考古研究的需要,在田野调查和发掘过程中,依据堆积单位和遗迹单位的形状和性质,采集其中包含的遗物、遗址或堆积本身的过程。田野考古采样工作的实施方案直接决定了田野考古工作获取科学研究信息量的多少,必须做到准确、全面、科学、有效。对于冶金考古研究而言,应鼓励冶金考古实验室工作者全程参加田野考古调查与发掘,根据自身学科背景和独特视角研究冶金遗存地层堆积问题,并与考古学家共同设计有针对性的采样方法和采样内容。 冶金考古的采样种类十分庞杂,包括采矿、冶炼、铸造、锻造和金属制品的使用、流通和废弃等各环节所涉及的样品,如表1所示。原则上各类冶金遗物均要全部采集,而自然遗存则根据研究目的可进行部分采集,但无论是全部采集还是部分采集都需要进行统计学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冶金考古样品包括但不限于表1所列种类。对于一个冶金遗址而言,我们需要了解其冶金技术,也需要了解冶铸工匠的生活及冶金活动的管理方式,因而,其他种类的样品采集也不可或缺。但是,检测分析样品的选择应是有目的性的,是为解决所要研究的问题而做分析,而不是样品分析得越多越好。此外,分析所用仪器设备的选择,也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也不是越先进越好。 田野考古冶金遗存的采样技术涉及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和实践,但目前矿冶遗存发掘、尤其是抢救性发掘中,冶金遗存的采样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考古学与冶金考古缺乏真正的融合。目前常见的冶金考古工作模式是由田野考古工作者在发掘过程中取样后,再将样品送到实验室供冶金考古工作者研究。这样的工作模式会丢失很多信息,从而导致田野考古与冶金考古研究之间的脱节。所以,冶金考古的研究方法和结果要想真正为考古学研究服务,冶金考古工作者必须亲自走向田野,参加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的全过程,用自身的优势和独特的观察角度研究冶金遗物的表面分布和地层堆积等问题,并与考古学家讨论,针对性地为结合后的考古学研究和冶金考古研究本身设计不同的取样方法和取样内容。 冶金考古采样包括矿冶遗址调查与发掘过程中的采样和对已出土矿冶遗物的采样,二者间的采样技术有所区别。矿冶遗址调查和发掘过程中的采样包括直接提取法、筛选法、水选法、磁选法、平/柱状剖面采集法5大类。 1)直接提取法是直接采集遗物的方法,适用于个体较大的或较完整的冶铸遗物的采集。直接采集遗物之前需要记录其空间位置(三维坐标)、向度(遗物摆放的方向和角度)等信息,进行编号和摄影后再提取。 2)筛选法是使用筛子对遗址文化堆积中的土样进行筛选,主要用于选取其中个体较小的冶铸遗物,这点在《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有详细规定。 3)水选法又称“浮选法”,可分为轻选法与重选法,两种方法可同时进行。水选后,漂浮于水面的有机质遗存应直接使用筛网轻选收集并阴干;渣子部分做重选收集,阴干后再使用不同网眼规格的筛子筛选,提取其中的遗物。 4)磁选法是根据一些冶铸遗物具有磁性的性质利用磁铁进行采样的方法,是上述几种采样方法的补充,可获取冶铁遗址中通常被忽略的铁屑和锻造剥片等遗物。 5)平/柱状剖面采集法的取样对象主要是冶铸遗址内的土壤和沉积物。需根据冶金遗迹分布情况,清理出平面或柱状地层剖面,采集所需数量的土样,然后在实验室完成其他方式的样品采集和分析,其目的是分析判定冶铸遗迹的分布范围和持续时间。 对已出土矿冶遗物特别是金属样品的采样应注意:1)冶金史工作者必须与考古学者密切合作,共同协商进行样品的选择、制备工作;2)对于必须取样的文物样品,应尽量在不影响外观形貌的情况下,选择残断处或不影响主要纹饰、形制的地方取样,截取的样品应尽量小而又能满足研究的需要,取样可选用0.1 mm的钼丝线切割法进行;3)在做完实验之后,务必将样品镶回;4)采样要有代表性,不仅要考虑地域、时间、种类的代表性,也应在技术上有代表性,同时选择的样品应有足够数量。如,对出土的古代钢铁制品不仅要重视兵器、工具、农具的金相学研究,还应重视生活用具的研究。 总之,在矿冶遗址的调查、发掘和采样方法方面,国内的专门性研究较少。最近几年虽然开展了较多的冶金遗址田野调查和发掘工作,但这一过程中多学科联合研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因此,有必要认真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分别针对矿冶遗址调查中的采样、矿冶遗址发掘中的采样和对金属制品的采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开展冶金遗存采样的规范化研究,并最终建立田野调查和发掘过程中冶金考古的多学科联合研究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