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咸丰朝清廷遭遇困顿局面,其藉高层会议推出的应急举措或微有成效,或致乱纷扰。为摆脱困境,清廷寻求变制,以急调龙躯、脱离险滩为至计。(146)平心而论,单纯依靠战时财政变制,并不能使清廷脱离困厄。然而从此后数十年社会发展的实际影响来看,上述举措中,放权变制是历史演进的核心推力。晚清以降,中国各领域步入变革维新的轨道,这类变革或发自外省督抚司道,或来自清廷上层,或上下共谋协力推进。其变革背景,或为时势所迫,被迫放权;或因环境转换,主动创制新规。变革所涉范围之广,诸如军事、财政、对外交涉、行政科层、吏治、教育等,其制度因革过程尤为复杂,所产生的影响亦非常深远,正是在此意义上,时人往往称自己所处的时代为“千年变局”。单就财政一端而言,晚清财制变革最明显的就是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突破历朝历代大一统的王朝财政格局,使得“散权”与“集权”长期处于交织样态;(147)不受清廷监控的各种新式财政机构大量涌现,且脱离了旧式藩司衙门掌控;行政科层也摆脱旧有格局,在外省传统的藩臬府道之外,各类新式局所林立,其实际掌控者亦非昔日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而是战争期间通过保举和捐输获职的各类人员,旧时刑名钱谷书吏幕僚的队伍结构得到相当程度上的更新扩张。这样大规模的制度更新,其肇始者正是咸丰初年因军费筹济危机而被迫推出的应急变制。 通权变制,自咸同光三朝长时段合观,对此后数十年间的战局演进、国省关系、军制形态、督抚朝臣之权限消长,甚至省内行政架构、财源结构等均产生巨大影响,内地十八行省自我营构了一个迥异于前的权力形态、财政结构和军事新制,清廷倚重外省督抚的新格局亦肇始于此。由此看来,追寻近代时势更替,探究制度嬗变之历史密码,就不能绕开咸丰初年的应急变制。 注释: ①参见范文澜:《太平天国运动》,天津:知识书店,1949年;崔之清主编:《太平天国战争全史》,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等等。 ②参见阳羡、贾士毅:《民国财政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17年;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1851—1894》,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1年,等等。 ③参见刘伟:《甲午前四十年间督抚权力的演变》,《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刘广京:《晚清督抚权力问题商榷》,《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王瑞成:《“权力外移”与晚清权力结构的演变(1855—1875)》,《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2期,等等。 ④参见《李星沅等奏报桂平金田大股会众抗拒官兵亟筹攻剿并请简提镇大员折》、《寄谕李星沅等著协力筹剿金田不为遥制并随时体察张家祥》、《署广西巡抚周天爵奏报广西韦元蚧等股情势地方肇事原委及目前对策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以下简称《镇压档》)第1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第131—132、153—154、158—159页。 ⑤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册,第43、54、57、65、153、270、368页。 ⑥参见《清实录》第40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405、423页。 ⑦《清实录》第40册,第407—408页。 ⑧参见茅海建:《苦命天子——咸丰皇帝奕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6页。 ⑨参见《谕内阁著再由内务府给发帑银一百万两作速解赴广西备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册,第342页。 ⑩参见《内务府奏遵旨动拨内帑银两给发广西军需折》,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1页。 (11)参见王庆云:《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第661页。 (12)参见《邹鸣鹤题报收到山东拨解饷银二十万四千一百两本》、《邹鸣鹤题报收到江苏拨解军饷二万八百两本》、《邹鸣鹤题报收到四川拨解军饷二十五万四千余两本》、《邹鸣鹤题报收到河南拨解军饷银一万六千余两本》、《邹鸣鹤题报收到安徽拨解军饷八万两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45—225页。 (13)参见《清实录》第40册,第432页;《谕内阁著再由内务府给发帑银一百万两作速解赴广西备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册,第342页。 (14)参见《赛尚阿奏请饬广东宽筹饷银百万两以备拨用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71页。 (15)《致祁中堂》,《孙毓汶档案9·孙毓汶覆函存稿》,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第11函,无页码。 (16)《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731页。 (17)参见《清实录》第40册,第499页;《寄谕徐广缙等著仍于关税项下连前统筹备银一百万两听候赛尚阿咨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92页。 (18)《赛尚阿等奏报查明广西军饷已未解到并支发现存银数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203页。 (19)《清实录》第40册,第556、585页。 (20)参见《赛尚阿等奏请迅饬部再筹银二百万两赶解广西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444—445页。前线军费花销巨大,最主要原因是各项杂支较多,包括各类官员的薪水名目在内,超过预计。(参见《邹鸣鹤奏报奉查每月所需正杂各款难以遽定约计较前报七十万两有增无减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549页) (21)《佚名函》,《孙毓汶档案9·孙毓汶覆函存稿》,第15函,无页码。 (22)《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884—886页;《谕内阁著再由内库添拨帑银一百万两作速解赴广西军营备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467页;《清实录》第40册,第628、637页。 (23)参见《赛尚阿等奏请饬下各督抚将指拨银两速解广西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489页。 (24)《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886页。其实,前线得饷虽巨,然而具体到参战部队实际所得,又捉襟见肘,向荣大发牢骚,抱怨官兵枵腹从戎。(参见《向荣致乌兰泰函牍》,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8),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年,第689页) (25)参见《祁寯藻等奏请饬广西巡抚查明每月军需若干是否按照则例办理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457页。 (26)参见《邹鸣鹤奏报奉查每月所需正杂各款难以遽定约计较前报七十万两有增无减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548—549页。 (27)参见《清实录》第40册,第637页。 (28)《姚莹致乌兰泰函牍》,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8),第698页。 (29)参见《赛尚阿等奏请预筹饷银二百万两以资接济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2册,第587页。 (30)参见崔之清主编:《太平天国战争全史》,第286页。 (31)参见《谕内阁著户部迅速宽筹军需储备并飞咨各省速解指拨各款》,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7—8页;《清实录》第40册,第701—702页。 (32)参见《邹鸣鹤奏报部拨军饷未到请拨内帑银一百五十万两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第75页。 (33)《邹鸣鹤奏报部拨军饷未到请拨内帑银一百五十万两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第75页。 (34)《清实录》第40册,第745页。批示邹折次日,咸丰帝降赛尚阿四级,革广西提督向荣、广州副都统乌兰泰职,均留任,摘乌兰泰花翎。可见,咸丰帝对这场至关重要的决战失利极度愤怒。(参见《清实录》第40册,第748页) (35)参见《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1016—1017页。 (36)参见《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1152页。北档房数据与其一年后统计的数字稍有出入。据史志宏、徐毅研究,湖北45万两防堵军费数字低于实际支出。(参见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1851—1894》,第58页) (37)参见王闿运:《湘军志》,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217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91页。王氏此言是约略说法,并未做详细统计。而北档房统计除部款、内帑之外,还包括指拨各省藩库等款项。更详细的“例外”用款信息。(参见《京外出入总数》,《孙毓汶档案1》,无页码) (38)周家楣:《期不负斋政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同史料丛刊》正编,第914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97页。 (39)王庆云在户部查出江南三藩司历年未拨之款共1059案,涉及银两926万余。谕旨饬令督抚限期按款造报,将款项解京,作为军饷。在当时军务紧急情况下,实不可靠。(参见王傅璨:《王文琴公(庆云)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37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33页) (40)《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1160页。 (41)参见《奏为粤匪河工度支漕运事事可危敬请诏求直言集思广益以期挽回补救折》,吕贤基:《吕文节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72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203—206页。 (42)《寄谕直隶两江等地各督抚盐政除湖南等省外各自从宽筹备军饷开具清单一月内奏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1—22页。 (43)《清实录》第40册,第903页;《谕内阁所有续拨军饷自应宽筹著宗人府御前大臣等会同户部议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第527页。 (44)《清实录》第41册,第129—130页。 (45)《清实录》第41册,第129—130页。咸丰帝警告不得违制,此处所谓“制”指嘉庆年间下达的特旨,规定凡与议之王大臣俱限一二日齐集公所,当面共同商办,不准令司员、章京往来传禀,互相推卸,如有不到者,即著到班王大臣指名奏参。到班之后,在官言官,毋许泛论别事。 (46)参见《载铨等奏覆遵议筹饷条款二十三条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第602—605页。 (47)参见《载铨等奏报详议筹饷条款二十三条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61—70页。发遣新疆官犯的捐输问题,此后又有所变化,雷正绾、张集馨等奏请减免遣疆官犯捐银成数,获允准。(参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24页) (48)《载铨等奏覆遵议筹饷条款二十三条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3册,第602—605页。 (49) 参见《祁寯藻等奏报遵查各省捐饷并先将晋陕川三省数目开单具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580页。 (50)参见《咸丰三年正月初八日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条陈四条理财办法》,《题本·中央财政》1,《历朝财政》第265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特藏抄档,第72—73页。 (51)参见《为请派御史王茂荫会同户部筹划钞法事奏折》、《为请派大理寺卿恒春会同户部筹划钱法事奏折》、《为度支万分窘迫请饬军营大臣迅图蒇事奏折》、《为拟请酌量变通部库支发款项事奏折》、《为议奏官局银票筹有票本请饬粮台一体收放事奏折》,任国维主编:《祁寯藻集》第3册,太原:三晋出版社,2011年,第199—200、223—225、276—277页等;《咸丰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朱批成丰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臣祁寯藻等奏》,《题本·中央财政》1,《历朝财政》第265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特藏抄档,第78—79页。 (52)《徐树钧致阎敬铭》,本书编辑组:《清代名人书札》上册,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35—236页。 (53)参见《剑影双虹室主人来函》,杜春和、耿来金编:《胡林翼未刊往来函稿》,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第377—379页,等等。 (54)参见《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1274页。 (55)江苏博物馆、江苏师院历史系、南京大学历史系编:《何桂清等书札》,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0—31页。 (56)参见《徐广缙等奏请饬部筹拨军需银二百万两》、《寄谕户部堂官著迅筹饷银二百万两分解河南候拨并著详查档案将酌加养兵之费核议具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45、121页。 (57)参见《大学士裕瑞等奏覆遵旨会同速议惠亲王等请添重兵筹饷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407—411页。 (58)参见《清实录》第41册,第76页;《大学士等奏覆遵议筹饷六条并请再拨内库银一百万两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23页。 (59)《清实录》第41册,第101—102页。 (60)参见《大学士裕瑞等奏覆遵旨会同速议惠亲王等请添重兵筹饷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410页。绵愉随后又提出征收铺税办法。(参见《绵愉等奏覆遵议撙节俸饷放款缘由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9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20—321页) (61)参见《清实录》第40册,第1036页。 (62)参见《文瑞奏陈财用将竭亟宜思患预筹折》、《文瑞奏陈饬令富宦捐输家资管见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417—419页。 (63)《富兴阿奏陈急筹库款仓储办法请饬户部议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109页。其实富兴阿奏折所指的四位高官捐输十分有限,据祁寯藻二月十七日奏报,卓秉恬捐出4000两,穆彰阿捐出10000两,耆英与孙瑞珍均未捐银。(参见《祁寯藻等奏覆议奏富兴阿筹库款仓谷等情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245—246页) (64)《王文勤公日记》第2册,第1326页;第3册,第1386页。 (65)参见崇实:《惕菴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519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第61—63页。民国名士黄濬认为穆彰阿系道光皇帝极宠信者,置产亦富超同侪。 (66)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一)》,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481页。 (67)《王文勤公日记》第3册,第1408—1409页。 (68)参见《绵愉等奏报大臣富绅捐输银两数目并请嗣后有指陈富绅之奏应有所据折》、《祁寯藻等奏覆遵查四品以下官员捐输银数并请酌加奖励折》、《祁寯藻等奏报惠亲王等续捐军饷数目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547—548,596—598页;任国维主编:《祁寯藻集》第3册,第203、226页。 (69)据咸丰三年三月十一日绵愉等奏报,亲王大臣以及官员子弟续有报捐,如大学士直隶总督纳尔经额等亦有捐献之举。(参见《绵愉等奏报王大臣等续捐军饷折》、《谕内阁著将续捐军饷之豫亲王等交军机处存记其余官员交银后具奏候恩》,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397—398页) (70)参见《大学士等奏覆遵议筹饷六条并请再拨内库银一百万两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124—125页。 (71)参见《大学士等奏报拟备筹饷二条请旨遵行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126页。 (72)参见《谕内阁著照大学士等所议申劝捐输准酌加该省中额学额》、《寄谕哈芬等著遵前旨饬令各官绅劝谕捐输并迅速拨库款以济军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127—128、562页。 (73)《致骆吁门》,杜春和、耿来金编:《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第14页。 (74)《钟璐函》,《咸同朝函札汇存》第4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编号乙B28—1,第16—20页。 (75)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178页。 (76)参见徐鼐:《敝帚斋主人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267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91页。 (77)参见《桂良奏请酌筹闲款以济军需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141—142页。 (78)参见《奕等奏陆续交进金钟熔成之金条数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第26—27页。 (79)参见《祁寯藻等奏陈度支万分窘迫请饬军营大臣迅图蒇事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8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0—42页。 (80)参见任国维主编:《祁寯藻集》第3册,第226—227页;《寄谕户部堂官著分别行文各省迅奏暂停养廉及现办捐输情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8册,第240—244页。 (81)参见《奕等奏报遵议将山西地丁银借征一年并请饬陕川照办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1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13—15页。 (82)参见《谕内阁著照所议将山陕川三省咸丰四年钱粮借征一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1册,第15—16页。 (83)参见陈锋:《中国财政经济史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47—356页。 (84)参见《清实录》第41册,第716页。 (85)《清实录》第41册,第732—733页。 (86)参见黄彭年:《陶楼文钞、杂著》,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356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第987页。 (87)参见《谨拟晋省防务五条》,《钟秀禀稿》第2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甲254—1,第69—70页。 (88)《清实录》第41册,第752—753页。 (89)参见《清实录》第41册,第765页。 (90)《薛福辰来函》,《咸同朝函札汇存》第6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编号乙B28,无页码;杜春和、耿来金编:《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第171—172页。 (91)魏源:《圣武记》,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4页。 (92)茅海建:《鸦片战争清朝军费考》,《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6期。 (93)“两册”是春拨册和秋拨册。户部春天、秋天拨用前,各省根据省内各库的收支报告,调查封储、备用状况、分析各拨之内财政用途后造册,户部根据各省各册情况进行酌拨。春、秋拨册有三种,即《奉文酌留封贮备用册》、《征收各项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册》和《分析应留拨细数册》。(参见土居智典:《从田赋地丁看晚清奏销制度》,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第11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78页) (94)《王文勤公日记》第3册,第1530、1560—1561页。 (95)参见《张芾奏报部拨陕西及粤海关银不敷委解并请饬部筹拨解江片》、《寄谕户部堂官查明各省部拨饷银解运情形并飞催赶解运》、《祁寯藻等奏报酌拟向荣军营饷银据咨改奏缘由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481页;第6册,第1—2、578—579页。 (96)参见《李僡奏陈东省经费竭蹶未便拨解江南粮台片》、《李德奏陈东省竭蹶情形请饬部另拨陈启迈粮台军饷片》、《裕瑞奏请饬部将法良粮台贵州应拨兵饷改拨片》、《向荣等奏请将江北捐项典本均划充金陵镇江军饷折》、《奕经奏报徐州皖省粮台银款用罄并请饬部速拨折》、《法良奏请饬部饬催各省督抚按例报解粮台银两片》、《福济奏请预定军饷拨解章程以杜纷争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7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55—556页;第8册,第222—223页;第9册,第216—217、260—262页;第10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25—327、615—616页;第12册,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79—80页。 (97)王庆云:《王文勤公奏稿》,第57—58页。 (98)王庆云:《王文勤公奏稿》,第45—47页;《寄谕陆建瀛等著体察皖省情形慎密防守撙节税款迅即委员起解部拨湖南银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13页。 (99)参见《张芾奏报筹办大营粮饷并请酌留九江关税银两抵拨等情折》、《张芾奏请将未解云南癸丑年铜本银两留支江西军饷片》、《张芾奏报截留军饷咨部改拨缘由片》、《张芾奏请截留粤饷并请饬部速拨军饷片》、《向荣等奏报军饷告匮请饬江浙设法赶解折》、《张芾奏请将协解滇黔兵饷等银酌留暂以济军需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79—80页;第8册,第514—515页,第9册,第86—87、339—340、403—404页;第10册,第629—631页。 (100)《清实录》第41册,第756页。 (101)外省督抚和统兵大臣在咸同光前期,均有推动制度革新的举动,唯本文讨论时限内,其变制意识和举措极少,因而放权变制以清廷上层为主。外省大员和统兵大臣在制度因革方面的情况,另文专论。 (102)程含章:《论理财疏》,贺长龄、魏源:《清经世文编》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650页。 (103)周家楣:《期不负斋政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914号,第97页。 (104)张玉书:《请杜设法名色疏》,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731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979页。 (105)参见何汉威:《清季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反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3分,2001年9月,第604页。 (106)陈锋:《清代军费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09—210页。 (107)《清实录》第40册,第585页。 (108)《陆建瀛等奏报设法筹议江省捐输经费并请收常捐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489—490页。 (109)《寄谕江西巡抚张芾著速备银十万两飞解向荣营中并派员督办粮台随营接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544页。 (110)《寄谕李僡即设法筹银十万两分次解往徐州粮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8册,第396—397页。 (111)《清实录》第41册,第688页。 (112)《祁寯藻等奏覆遵筹琦善大营军饷缘由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2册,第494页。 (113)《王文勤公日记》第3册,第1560—1561页。 (114)《孙家鼐来函》,《张树声存札》,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甲190,甲种一,第7页。 (115)《寄谕张亮基著兼程前往湖北省城筹办抚绥事宜并赶办向荣军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4册,第549—550页。 (116)参见《祁寯藻等奏陈部拨银两日绌请饬各省设法筹解不准截留改拨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361—362页;《清实录》第41册,第230页。 (117)《寄谕各直省督抚户部度支短绌著各省力筹济急权宜变通》,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8册,第43—44页;《清实录》第41册,第391—392页。 (118)《清实录》第41册,第687页。 (119)王闿运:《湘军志》,第91页;《致阎丹初副郎》,《胡文忠公(林翼)遗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881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3738页。 (120)《佚名来函》,《张集馨(椒云)存札》第1函第5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甲193,页码错乱。 (121)江苏博物馆、江苏师院历史系、南京大学历史系编:《何桂清等书札》,第30—31、201页。 (122)《王文勤公日记》第3册,第1487页。 (123)潘祖年:《潘祖荫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81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41页。 (124)宋晋:《水流云在馆奏议·诗钞》,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772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35-136页。 (125)《向荣致椒云函》,《张集馨(椒云)存札》第2函第1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特藏,甲193—1,第33—37页。 (126)参见《倪良耀奏请饬部臣速筹军饷以济要需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5册,第381页。 (127)《王懿德奏陈倪良耀咨拨银两闽省现无款可拨情形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184页。 (128)《为代办巡抚倪良耀率行咨提晋省银两请旨严议事奏折》,任国维主编:《祁寯藻集》第3册,第213—214页;《祁寯藻等参代办抚臣倪良耀率行咨提别省银两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578页。 (129)《清实录》第41册,第265页;《谕内阁著将违例咨提别省银两之代办巡抚倪良耀交部严加议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6册,第579页。 (130)《王文勤公日记》第3册,第1530、1542页。 (131)18、19世纪之交,与户部业务密切相连的外省布政使的权限开始为督抚所侵蚀,户部在外省并无直接掌控的分支机构,无力就地方财政状况蒐集情报,是以咸丰三年夏季后,该部难以如实掌握各省库储实际情况。(参见何汉威:《清季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反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3分,第607页) (132)参见《向荣等奏请将江北捐项典本均划充金陵镇江军饷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9册,第260—262页。 (133)《寄谕向荣等著和春讯催红单船入江并咨商怡良妥筹军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9册,第390~391页。 (134)参见《李嘉端奏请将江西截留军饷酌拨六万两片》、《奕经奏报徐州皖省粮台银款用罄并请饬部速拨折》、《怡良等奏陈大营军饷告匮请饬广东等省筹解折》、《法良奏请饬部饬催各省督抚按例报解粮台银两片》、《英桂奏陈宿迁粮台需饷紧急并请饬催浙江等省赶解接济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0册,第92—93、325—327、575—576、615—616页;第11册,第164页。 (135)《祁寯藻等奏覆速议安徽拨饷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2册,第492—493页。 (136)《祁寯藻等奏覆遵筹琦善大营军饷缘由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2册,第494页。 (137)《和春等奏请饬部指款拨银二十万两分起解皖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镇压档》第13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617—618页。 (138)参见:《文文忠公(祥)事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212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64页。 (139)参见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第435页。 (140)郭昆焘:《云卧山庄尺牍》,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13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354—355页。 (141)《复沈幼丹节帅》,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31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8页。 (142)《清实录》第41册,第772页。 (143)何汉威:《清季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反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3分,第610页。这项拨解新制的实行并非一劳永逸,此后外省解缴京饷仍不容乐观。(参见陈锋:《清代财政支出政策与支出结构的变动》,《江汉论坛》2000年第5期) (144)宋晋:《水流云在馆奏议·诗钞》,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772号,第140—143页。 (145)郭嵩焘:《奉旨密筹大局情形疏》,王先谦:《郭侍郎(嵩焘)奏疏》,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51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803—813页。 (146)关于咸丰朝“变制”时间,何烈断言始于1856年,显然未能细察史迹之细微变化;所论变制范围亦不甚确当。(参见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第8页) (147)按民国学人罗玉东的解释,“散权”与“分权”大不相同。散权是指政权原属君主一人,君主不能运用,散于地方当局。此种分散之权无固定形式,只能抽象言之,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央遇事不能专断,须求督抚同意。分权则是地方政府用法律手段从中央分得一部分权力,不容中央再加干涉。散权象征君主专制政治之末路。(参见氏著:《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1卷第2期,“中研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33年,第264页)西方学者Marianne Bastid认为,太平天国革命结束后,清廷的财政管理是按一套分权体制来运作。(参见Marianne Bastid, “The Structure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f the State in the Late Qing, ”in Stuart R. Schram, ed. , The Scope of State Power in China, London and Hong Kong: School of Orient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and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 78)此言似可斟酌,清廷主观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分权倾向,罗玉东的“散权”说更接近历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