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李林甫等撰:《唐六典》,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第74页。杜佑撰:《通典》卷三《食货·乡党》,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64页。 ②王毓铨:《“民数”与汉代封建政权》,《莱芜集》,中华书局,1983年,第47-48页。 ③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389页。 ④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75页。 ⑤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六《天官·宫伯》,中华书局,1987年,第229页。 ⑥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44页。 ⑦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壹)》(下册)中西书局,2011年,第104页。文书简号为:73EJT9:35。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贰)》(下册),中西书局,2012年,第14、110、166页。文书简号分别为:73EJT21:60A、73EJT23:772A、73EJT24:402A。 ⑧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22页。 ⑨《史记》卷九六《张丞相列传》,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第2676、1120页。 ⑩《汉书》卷四二《张苍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第576、2094页。 (11)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37页。 (12)葛剑雄:《秦汉的上计和上计吏》,《中华文书论丛》1982年第2期;高恒:《汉代上计制度论考》,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尹湾汉墓简牍综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31-132页。 (13)《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97、199页。 (14)(16)宋家钰:《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4、177、178、179页。 (15)《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第63页。 (17)《后汉书·百官志》,第3622-3623页。 (18)杨以平、乔国荣:《天长西汉木牍述略》,《简帛研究200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95-196页。胡平生认为,户口簿、算簿为卷县或垣雍县文书档案,可参其《新出汉简户口簿籍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第10辑),中华书局,2011年,第256页。 (19)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前言》,中华书局,1997年,第2页。 (20)关于郡级《户口簿》的基本内容,可参胡平生:《新出汉简户口簿籍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第10辑),第264页。不过,他的结论仅以乐浪郡户口簿为依据,似乎欠妥。 (21)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纪南松柏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4期。 (22)《后汉书·百官志》,第3558页。 (23)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33页。 (24)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30、229页。 (25)《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卷二二《刘隆传》,第66、780页。 (26)武威地区博物馆:《甘肃武威旱滩坡东汉墓》,《文物》1993年第10期。 (27)袁延胜:《东汉光武帝“度田”再论》,《史学月刊》2010年第8期。 (28)长沙市文物工作队、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走马楼吴J22发掘简报》,《文物》1999年第5期。 (29)高大伦:《尹湾汉墓木牍〈集簿〉中户口统计资料研究》,《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30)《汉书》卷八九《王成传》,第3627页。 (31)《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73页。 (32)武藤敏雄:《汉代的户口调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史研究室编:《简牍研究译丛》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319页。 (33)卜宪群:《从简帛看秦汉乡里组织的经济职能问题》,《史学月刊》2008年第3期。 (34)黄晖:《论衡校释》卷一二《量知篇》,中华书局,1990年,第551页。 (35)陈梦家:《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第295页。钱存训:《书于竹帛》,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第82页。 (36)夏鼐:《新获之敦煌汉简》,《考古学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61年,第73页。钱存训:《书于竹帛》,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第82页。 (37)陈梦家:《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汉简缀述》,第295、297页。钱存训:《书于竹帛》,第89页。 (38)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28、129页。 (39)张春龙:《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88页。 (40)唐长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力役》,《山居存稿续编》,中华书局,2011年,第134页。 (41)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第79-84页。 (42)《后汉书》卷六四《吴祐传》,第2099页。 (43)《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第1101页。 (44)《晋书》卷三○《刑法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923页。 (45)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第227-232页。 (46)吕思勉:《论中国户口册籍之法》,《中国制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20页。 (47)《三国志》卷六《魏书·袁绍传》裴注,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第196页。 (48)《三国志》卷一二《魏书·崔琰传》,第367-368页。 (49)《三国志》卷三三《蜀书·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卷四八《吴书·孙皓传》注引《晋阳秋》,第901、1177页。 (50)[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龚泽铣译,中华书局,2007年,第43页。 (51)有关吏、民分籍与否的讨论以及上述数字系蜀、吴各地上计数字的汇总,可参黎虎:《“吏户”献疑》,《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 (52)《太平御览》卷六○六《文部》“札”条,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第2726页。 (53)[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龚泽铣译,第42页;傅克辉:《魏晋南北朝籍账研究》,齐鲁书社,2001年,第2-5页;[日]富谷至:《木简竹简述说的古代中国》,刘恒武译,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2-134页。高敏:《关于东晋时期黄、白籍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4页。 (54)[日]富谷至:《木简竹简述说的古代中国》,刘恒武译,第117页。 (55)《通典》卷三《食货》,第59页。 (56)《南齐书》卷三四《虞玩之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2年,第608、609页。 (57)《南齐书》卷三三《王僧虔传》,第592页。 (58)傅克辉:《魏晋南北朝籍账研究》,第47-48页。 (59)《晋书》卷一○五《石勒载记》,第2741页。 (60)《资治通鉴》卷九三“晋明帝太宁二年”,中华书局标点本,1956年,第2920-2921页。 (61)《资治通鉴》卷一○一“海西公太和三年”,第3211页。 (62)《晋书》卷一二七《慕容德载记》,第3170页。 (63)《魏书》卷七《高祖纪》、卷八三《外戚·阎毗传》、卷四二《尧暄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39、151、161、1816、954页。 (64)《资治通鉴》卷一五八“梁武帝大同十年”,第4924页。《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73年,第752页。 (65)《周书》卷二三《苏绰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1年,第382页。 (66)《北史》卷六三《苏绰传》,中华书局点标校本,1983年,第224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