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人制度与城市对乡村移民的约束 青岛管理者一方面引入了西方现代管理制度管辖当地居民,另一方面沿用了中国传统的保人制度对个人的交往行为进行约束。保人制度渗透于城市社会管理的诸多章程中,构成近代城市管理移民的有效手段。保人,是中国民间借贷、典当、入学、雇佣、租佃、买卖等契约关系得以成立和维持的制约因素,是传统民事契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契约双方或多方履约作出保证。保人可以在商业贸易中起着沟通信息、联络交易、保证被保人履行职责、违约受责的作用,也可以在法律执行中为被告承担出庭与出监的证明人与保证人,具有明确的担保性质,虽然并不是严格的法律和学术意义上的概念,但在民间债务等民事法律习惯中,具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担保责任,对当事人负有督促以及在其无法履行义务时负连带责任,代为履行契约义务。 乡村移民进入城市后,他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均发生重大变化,由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其社会交往的“匿名度”大为提高,原有习俗与道德规范的约束作用降低。传统乡村社会关系是以家庭和宗族为纽带建构起来的,个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首属群体便是这种初级群体,其成员间互动频繁,彼此亲近,认同意识强,有共同的血缘、利益、价值观念和传统习俗等维系彼此的关系。亲属和家族在个人生存中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人与人之间依地缘或血缘构成的社会关系使乡民们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对其社会生活构成极强的约束力。自唐宋以来逐渐兴起的保人制度,正是建立在这种人伦关系之上,对契约双方或多方构成极强的义务感与道德感。学界亦非常关注保人在市场交易与法律审判中所起到的信用担保的重要功能,而对保人角色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未有较多关注。据郭松义先生研究,早在康熙、雍正时候起,朝廷就多次下谕,要求负责北京城治安的五城司坊及巡捕营,认真检查房屋承租者的来历、铺保,对外来移民进行管理。对于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工场作坊一类行业,则实施按执业类别统一编管,像苏州,外来工匠众多,平日歇居都是通过保(包)头租赁房屋,于是官府便通过保头编甲,责其互相稽查,苏州方法亦推广到江南各地(35)。彼时保头主要系房东,尤其是工匠头,这是官府对外来雇工进行管理的主要中介。清朝前期,一些城市已经将保头与保甲结合起来作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方式。除对外来雇工管理外,还重点清查游民乞丐与流动客寓(36)。 清朝的保甲和保头制度还只是从户籍层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至国民政府时期,随着城市发展,保人制度从户籍控制体系延伸到就业、贷款、租赁等城市居民生活的多个领域中(37)。从民间契约中的重要角色发展为城市社会管理制度的共同要求,传统乡规民约中的保人要素在近代城市生活中亦制度化、正式化与普泛化了。 近代以来,山东各工业企业的用人制度和招工办法主要有包工头制、铺保具结和职业介绍等,通过职业介绍所寻找工作,受其欺骗、威胁、利诱、强迫等情形多有发生,其就业毫无保障,所以,包工头制与铺保具结更为流行。因此,工人就业主要是投依夫头(即包工头)寻找工作,或者依托熟人、店铺等以铺保具结进入工厂、商店做工(38)。如果移民通过荐头行或职业介绍所在青岛市区寻求工作,也要符合一定条件。荐头行专门介绍家庭帮佣工作,所有荐头行的推荐对象必须来历明白并且有亲属或亲戚作保,各荐头行必须建立专门名册,记录所有男女佣工的姓名、年纪、相貌、籍贯、家庭住址以及亲戚姓名和住址,以备警察随时考查。介绍工作成功时,佣工还应和雇主签订一份证明其身份和情况的凭证,依然需要保人作保。(39)1930年,针对职工失业日趋严峻而包工头和荐头行剥削较重的问题,青岛社会局成立市立职工介绍所,专门给失业者介绍工作,首要条件即是失业职工必须寻找到妥当的铺保签订保证书(40)。寻求保人成为乡村移民在城市工作的必要环节。 一些店号、企业还额外制定了关于保人的规章,近代青岛著名的银钱号“义聚合钱庄”,规定学徒进号后,“经过试用认为可以录用时,就通知介绍人须找商号或有名望的人向义聚合钱庄担保,而且到年底还要进行一次核保。每至此时,学徒都非常担心,如果保人提出不再承担责任终止担保的话,那么就失去了在义聚合工作的机会,不得不另谋出路。因此,被保人逢年过节就提着礼品去看望保人,表示谢意。若有携款潜逃、贪污偷盗行为或丢失自行车等事发生,本人不能赔偿损失时,保人要承担赔偿责任”(41)。 凡茶楼酒馆及其他娱乐场所雇用女招待,需遵守相关章程,“所雇佣女招待者应由店主将女招待姓名、籍贯、年龄、住址及保证人造册呈报公安局存案,有移动时应随时呈报。女招待应由店主责令取具妥实保证人并自立簿登记受公安局之检查”,来历不明者、未满16岁者、典卖身体具有婢女性质者、怀孕已足6月者、缠足未放者均不得为女招待(42),这份女子职业依然只对有妥实保人的部分女性开放。 谋求人力车夫的职业,亦受到觅取保人的限制。想要在青岛谋求人力车夫职业的人,须向公安局领取执照:“一、领照人须由人力车公会填具申请书送请公安局检验;二、公安局检验后合格与否职业的人,随时填书通知公会;三、公会接到前项通知,如属合格,即令车夫觅具保结送交公会;四、公会审查保结完备,即填具请发执照申请书连同保结送请公安局填发执照。”(43)随着人力车行业竞争的加剧,1934年9月,市政府对人力车夫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公布,人力车夫的从业条件更为严格。按照新规定,公安局须检查人力车夫的年龄与体格,人力车夫必须是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强健无疾病者;另外,对保人的要求更明确了,凡营业资本在50元以上者,才能充当人力车夫之铺保人保,如得不到铺保,可以找三位已经有执照的车夫作担保;人力车夫要缴纳执照费6分,申请书2分(44)。 外来移民和本地人凡在青岛开设店铺营业者,除有执照费、税率等特别规定外,凡呈报开业者,必须首先觅取相当保人,其中,“凡开设银号、金店、金珠、首饰店、钱铺、兑换所、当铺等项营业,均应取具3家殷实铺保;凡开设旅馆、客栈、小店、古玩、估衣、玉器、收买钟表及成衣等店铺、军衣庄、浆洗衣物等项营业者,应取具三家联名铺保”(45)。周边地区的乡民运营渡客的舢板或帆船时,必须取具殷实铺保,才可获得许可证(46)。凡开采石材砂土者亦须找有妥实铺保,缴纳开采费,才能领照开采”(47)。而在码头上的小贩、洗衣商和修鞋商的首要营业条件是“取具殷实铺保保结一份”(48)。1936年,台西镇办事处鉴于小偷猖獗,要求挑贩进行登记,必须取保并有确实住址,才允许进入各平民院营业(49)。 获得政府发放的小额无息贷款也需要保证人的担保。按照1932年《青岛市救济院贷款所实施办法大纲》的规定,在青岛市居住的贫民,“愿做小本营业缺乏资本者,只要合乎救济院贷款所的相关贷款规定,都可以借贷资金用于营业。而凡向救济院借款者,必须符合诸多条件,“甲、年龄在15岁以上60岁以下者;乙、志愿做小本营业而确无资力者;丙、确无吸烟赌博及其他不良嗜好者;丁、具有本市殷实铺保或相当保人者”;每人贷款以1元至10元为限,借期以3个月为限,到期不还者责成保人代还。贷款者必须先来救济院挂号,领取请求书及保证书依式填就,经保证人在保证书上加盖图章后,送交贷款所发给文书收据,贷款所随即派员调查,只有调查确实者,才能获得借款”(50)。 住所是乡村移民在城市生活中最重要的需求,也是其能否在城市谋生立足最为关键的要素,而房屋出租中最重要的条件便是寻求保证人。《青岛市市有房产出租规则》第4条规定:“凡请租市有房产,应由承租人具书叙明姓名、籍贯、职业及租赁地点、用途、期限,并取具铺保或确实保证人,送由财政局核发租约,以贵遵守。”(51)1931年,城武平民工厂房屋因厂未开办,准由平民遵章租赁,但不是所有的居民都能廉价租住,青岛市社会局规定:“凡租赁本厂房屋者应开具籍贯、年龄、职业、人口数目,按照定式请求单详细填明,报由本局核准;租户经本局核准后应填具愿结觅保盖戳送局,按发租证并先缴一个月租金,始准移入居住。”入住者虽以在青岛充当佣工苦力与摊贩小商暨贫苦妇女为限,但均需要觅保盖戳”(52)。1932年,青岛市政府兴建了大量平民住所来解决积压已久的移民住房问题,但时隔一年之后,由于移民的增加和房屋资源的有限,平民住所拥挤脏乱,为此,管理员开始整顿,首要举措即要求没有铺保或铺保不合的住户,重新觅保,否则,一律限令迁移出所(53)。 保人也为违法者提供保释,为其代办警所或法院的相关事务。如,平度人刘鸿志来青岛托朋友谋事,在青岛路过日本海军集议所门前时,从该所守卫兵士身后越过,被日本兵士以形迹可疑捕送到派出所,经审问,责令交保后开释(54)。高密人刘学智在山东仓库充当苦力,将东门铁锁砸坏,被作为窃犯送警,后由3位同乡及其他2名朋友保释(55)。对保人而言,为亲属与乡邻作保,是一种信任与寄托,也是责任,甚至是风险,在被保人有欺诈之事时,负有赔偿责任。如,平度人谭华先托同乡王鸿勋为其谋职,王鸿勋交由平度老乡张秀仁办理,张介绍谭华先在一平度人开的商铺当伙友,但谭外出收账时,携款60元潜逃,数日未归,故该商铺经理往张秀仁处质问,嗣后,张着令保人王鸿勋将拐款60元如数照赔,方了结此事(56)。 相关资料显示,近代青岛的保证人,包括铺保和居住本市有眷属的人保(57)。充当人保者,是拥有稳定职业、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常住居民,他们一般经济状况较好,社会交往广泛,包括村长首事、店铺经理、工厂把头、教会人士、机关职员等,有固定住所的普通车夫与工人亦可以担任保人。保人要为移民做的保证包括四类,一是保证移民的身份和生活情况合乎制度规定;二是保证移民的行为合乎社会或行业规范;三是经济交易行为中的财产担保;四是为移民提供法律担保,缓解被保人的牢狱之苦。担任保人者,多是移民的亲属与同乡(58)。 综上所述,尽管乡村移民进入青岛没有明确的制度壁垒,只要在本市居住,都可以作为本市居民对待,但获得工作、贷款、住所等基本生存条件,则和外来移民能否觅得保人有关,那些在青岛拥有商铺、固定住所或者稳定职业的居民成为移民在青岛各项公共或私人活动的保证人,为移民在青岛的工作、生活等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依托保人制度,青岛市政当局、各行业组织和平民杂院加强了对外来人口的控制,虽然没有独立或严苛的移民管理制度,但在决定一个外来移民能否在城市谋生与发展的相关规定中,保人制度与户口调查、贷款规则、房屋出租规则等城市管理制度,构成了严格的人口控制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