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结 在20世纪20至30年代初期农民进城的潮流中,青岛沿用保人制度对移民的求职与生活进行约束,这样,中国传统社会延续已久的保人制度、户口清查制度同来自西方规范系统的城市管理体系紧密结合,构成近代青岛对乡村移民进行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措施。保人可以是铺保,也可以是在本市有正当职业、有家眷者及有固定住所的市民(包括青岛乡区的村民),寻求保人是乡村移民获得在城市立足的基本条件。尽管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基本没有受到各种预设体制壁垒的阻挡,但进城农民陷于游民状态或违反城市规章与法律时,保人资源的缺乏会使他们成为城市管理中优先遣返的对象,因而,稳定而亲密的社会关系对于进城农民能否在城市立足相当重要,这既是他们进入城市的人际纽带,也是其在城市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保障条件,制约着进城农民能否找到谋生之业和蜗居之地。 保人制度在城市的扎根,显示出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在近代城市的延续和发展,它在城市管理中的普泛性,反映并强化了传统农村的关系网络在城市的迁移或复制,陌生空间的熟人网络也使得乡村移民不会因为进入不同于乡村的社会环境而感到惶恐或陷于无助。通过保人制度,我们可以思考同乡关系在城市蓬勃发展的制度性原因,工人运动中基于村保产生的群体态度差异,也可以推断因为植入民间管理的合理因子,近代中国的城市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中西杂糅的特点,由此,保人制度对近代乡村移民的城市生活与城市社会组织及其运作产生了一定影响。 注释: ①有关近代城市对外来移民的管理研究相对较少,基本附着于对整个城市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和保甲制度的研究和论述中,很少将外来移民作为一个独立的城市管理客体进行考察。参见陈克:《十九世纪末天津民间组织与城市控制管理系统》,《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朱宝琴:《沦陷时期南京社会的基层控制》,《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等等。另外,一些研究近代民间组织的论文或著作不同程度涉及同乡组织等对乡村移民的指导、救助与协调等功能,如顾得曼:《民国时期的同乡组织与社会关系网络——从政府和社会福利概念的转变中对地方、个人与公众的忠诚谈起》,《史林》2004年第4期;宋钻友:《民国时期上海同乡组织与移民社会关系初探》,《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6年第3期;邱国盛的《城市化进程中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的历史演进(1840~200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较翔实系统地分析了近现代上海市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问题,强调城市管理机构、保甲制度与以同乡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组织在近代上海外来人口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②国内外学者对保人问题进行的研究集中于乡村史和法律史领域中,一是考察传统中国社会中的保人角色、名称、社会来源、类型、功能与酬金等问题,并进而论及保人在社会经济活动及乡村权力结构中的影响。见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刘秋根《明清高利贷资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史建云《近代华北土地买卖的几个问题》(王先明、郭卫民主编《乡村社会文化与权力结构的变迁》,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李金铮《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借贷之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李金铮《20世纪上半期中国乡村经济交易的中保人》(《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6期),吴丽平《清代北京中保人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10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二是从法律史的角度对民间契约关系中的中人或保人角色与作用进行分析,进而从明清时期的市场秩序与习惯法规范运行的视角探讨传统社会中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如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岸本美绪《明清契约文书》,滋贺秀三等著,王亚新、梁治平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法制史学者对历代民事法律制度中的债权研究部分涉及了保人,如叶孝信主编《中国民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7、8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等等。此外,冯客的研究使我们注意到保人在政府管理与个人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见冯客著,徐有威等译《近代中国的犯罪、惩罚与监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3~254页)。 ③安作璋主编:《山东通史》近代卷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5页。 ④⑤《胶海关十年报告(1892~1901年)》,青岛市档案馆编:《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62、62~63页。 ⑥《在胶州》,《法兰克福报》(1898年9月25日),青岛市档案馆编:《胶澳租借地经济与社会发展——1897~1914年档案史料选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277页。 ⑦《青岛船坞工艺厂中国工匠的培训》(1902年1月25日),青岛市档案馆编:《胶澳租借地经济与社会发展——1897~1914年档案史料选编》,第429~431页。 ⑧托尔斯藤·华纳著,青岛市档案馆编译:《近代青岛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3~117页。 ⑨姜培玉编著:《山东经贸史略》,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版,第237页。 ⑩青岛市李沧区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李沧文史》第4辑《记忆中的村庄》(上),青岛出版社2008年版,第379页。 (11)青岛市社会局编:《青岛市商店调查》,青岛市社会局1933年版,第1页。 (12)青岛市政府招待处编印:《青岛概览》,编者1937年版,第111页。 (13)《胶济铁路二十二年份各站年报》,《铁路月刊》(胶济线)第5卷第4期,1935年4月30日。 (14)《各路村中外户口细别表》(1934年3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2—1105,市区人口共计为192656人,其中不包括四方、沧口两地已经城市化的人口。 (15)1897年数据见民国《胶澳志》卷三,“民社志一·户口”,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影印本,第231页;1902年数据见青岛市档案馆编:《青岛开埠十七年——〈胶澳发展备忘录〉全译》,中国档案出版社2007年版,第193、233页,1910年数据见青岛市档案馆编:《青岛开埠十七年——〈胶澳发展备忘录〉全译》,第708页;Jefferson Jones,The Fall of Tisingtao,Bston and Newyork Houghton Mifflin companty,1915,P.165;1913年数据见张武:《最近之青岛》,出版地不详,1919年,第4~6页。1917年数据见青岛市档案馆编:《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79页。1923~1934年数据见《青岛市最近行政建设》,《都市与农村》第4期,1935年5月21日,第3~4页。1935年数据见骆金铭编著:《青岛风光》,兴华印刷局1935年版,第136~138页。1936年数据见青岛市政府招待处编印:《青岛概览》,编者1937年版,第6~7页。 (16)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行政统计汇编》(20年度),编者1932年版,“公安”编,第11页。 (17)民国《胶澳志》卷3,“民社志三·移殖”,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影印本,第502页。 (18)青岛市公安局编印:《青岛市公安局业务报告》(19年度),内部资料,1931年;青岛市公安局编印:《青岛市公安局业务报告》(20年度),内部资料,1932年。 (19)《胶济铁路二十二年份各站年报》,《铁路月刊》(胶济线)第5卷第3期,1935年3月31日。 (20)《市自治制》,《地方自治》第2期,1922年,“法规”类,第15页。 (21)立法院编译处编:《中华民国法规汇编》第1册,中华书局1934年版,第146页。 (22)《青岛市户口调查规则》(1931年7月),《青岛市市政法规汇编》上卷,“公安”编,第69页。 (23)青岛市政府招待处编印:《青岛市市政法规汇编》上、下卷,记载了1931年前后青岛政府各局台处所颁行的大量城市管理法规。 (24)抚瑟:《青岛回顾记》,载《新游记汇刊》,“卷之十山东”,上海中华书局1921年版,第20~21页。 (25)《青岛特别市社会局乞丐收容所暂行规则及修正条文》(1929年12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21—1—540。 (26)《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乞丐所奉令裁撤筹设感化所无款补助游民收容所的指令》(1931年10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3—916;民国《山东通志》第4册,台北,山东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482页。 (27)按《民国山东通志》所载:1931年冬,将公安局的游民习艺所归于感化所,参见民国《山东通志》第4册,第2472页。 (28)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行政纪要》(1933年),“社会”编,内部资料,1933年,第35页。 (29)《青岛市闾邻编制规则草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B21—2—34,强调在八列地方实施:平民住所、杂院、警察宿舍、工人宿舍、商业区、商场、市场、妓院。 (30)《海滨区办理闾邻组织计划》(1936年),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B21—2—34。 (31)《小港区拟具邻闾编制草案》(1936年),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B21—2—34。 (32)陈克:《十九世纪末天津民间组织与城市控制管理系统》,《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罗苏文,宋钻友:《民国社会》,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9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3~242页。 (33)《近代青岛同乡组织一览表》,房兆灿:《城市·移民·社会——青岛近代同乡组织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9年,第34~41页。 (34)顾得曼:《民国时期的同乡组织与社会关系网络——从政府和社会福利概念的转变中对地方、个人与公众的忠诚谈起》,《史林》2004年第4期。 (35)郭松义:《农民进城和我国早期城市化——历史的追索与思考》,《浙江学刊》2011年第3期。 (36)邱国盛:《城市化进程中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的历史演进(1840~200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8页。 (37)吴丽平:《清代北京中保人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10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27~143页。 (38)民国《山东通志》第3册,台北,山东文献杂志社2002年版,第1768页。 (39)《青岛市公安局取缔荐头行简则》(1931年1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0期,1931年5月。 (40)《青岛市市立职工介绍所职工简则》,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1期,1931年6月。 (41)杨浩春、周岱东:《青岛义聚合钱庄》,青岛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青岛文史撷英》(工商金融卷),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271页。 (42)《青岛市茶楼酒馆女招待取缔简则》,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0期,1931年5月。 (43)《青岛市人力车夫管理规则》,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1期,1931年6月。 (44)《修正青岛市人力车夫管理规则》(1934年9月5日),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2期,1934年11月。 (45)《青岛市取缔各种营业规则》(1934年10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3期,1934年11月。 (46)《青岛市取缔港内渡客舢板帆船简则》(1931年),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5期,1931年10月。 (47)《青岛市采运石材土砂规则》(1935年1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6期,1935年4月。 (48)《修正青岛市取缔码头行商规则》(1935年2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7期,1935年4月。 (49)《青岛市社会局第121号函》(1936年3月17日),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2—928。 (50)《青岛市救济院贷款所实施办法大纲》(1932年1月9日),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30期,1932年3月。 (51)《青岛市市有房产出租规则》(1931年),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17期,1931年2月。 (52)《青岛市社会局城武路平民工厂房屋租赁暂行简则》,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6期,1931年11月。 (53)《青岛市社会局指令第472号》(1933年5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B21—3—133。 (54)《日本海军连络队捕送刘鸿志可疑一案》(1936年12月12日),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3—1539。 (55)《三分局准胶路警务一段函送窃犯刘学智一名一案》(1931年5月7日),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3—775。 (56)《携款逃夭徘徊在街头,被保人瞥见扭住报警所》,《青岛民报》,1934年4月25日,第6版。 (57)《胶澳治安事迹》,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2—394。 (58)从1929年的24件贫民习艺所入所请求函来看,为外来贫民进入习艺所居中说合作保者,有明确身份的7人中,系亲属者3人,亲戚者1人,系同族同乡者3人。载《青岛总商会收请入贫民习艺所函件》(1929年),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B38—1—482、483。 (59)冯客著,徐有威等译:《近代中国的犯罪、惩罚与监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3~254页。 (60)王度庐的小说《灵魂之锁》(又名《海上虹霞》),描写了1920~1940年代一位女性在青岛的悲惨命运,出身乡村的北京车夫柳贵带着独身女小卿到青岛谋生,原本打算投靠的老乡没有找到,生活困顿之下,柳贵瞒着小卿只身到南洋谋生,被抛弃的小卿在人地生疏的青岛举目无亲,最后沦落为暗娼。 (61)《关于取缔游僧乞丐的训令》(1933年10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2—1122;《公安局搜捕乞丐》,《青岛时报》,1934年2月19日,第6版。 (62)《市政府指令11239号:清查户口办法》(1935年10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76期,1935年第11月。 (63)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青岛市志·民政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9页。 (64)《青岛市社会局乞丐收容所收容月报表》(1931年4~10月),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23~29期,1931年8月~1932年2月。 (65)民国《山东通志》第4册,第2472页。 (66)《市政府指令3490号:感化所临时开释游民办法》(1935年4月18日),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9期,1935年6月。 (67)青岛市社会局编印:《一年来之社会行政》,编者1933年版,第45页。 (68)《关于查获盗窃案件的呈、指令、供单》(1931年、1933年),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3—769~775;A17—3—1127。 (69)《市政府纪念周公安局报告》(一月份、四月份),1936年1月,青岛市档案馆藏,档号:A17—2—919。 (70)《公安局拟定暗娼罚办后处置办法》,《青岛时报》,1933年11月29日,第6版。 (71)《汉口市警察局清查长警铺保》,《警务旬刊》1937年第13期,第19页。 (72)刘平:《上海银行业保人制度改良述略》,《史林》2007年第4期,第67~75页。 (73)《免除戊种平民住宅各租户押租及铺保案》,南京市政府秘书处编印:《南京市政府公报》第116期,1932年,第51~52页。 (74)《市政府指令7190》(1934年8月16日),青岛市政府秘书处编印:《青岛市政府市政公报》第61期,1934年11月。 (75)朱子衡等口述,徐文恕等整理:《1925年纱厂工人大罢工亲历琐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方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四方文史资料》第1辑,内部资料,1999年,第2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