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宋朝统治者在平息以民变为主的“内患”时,虽然也剿、抚并用,但与前代相比,却更多地采取以招安为主的非军事对抗性策略。这种策略在平定王小波、李顺起义,宋江起义,钟相、杨幺起义的过程中都有充分表现。宋朝政府对民变采取这一较为和平的策略,理由有三:一是军事力量不足,州郡兵力尤为空虚,经常是不得已而为之;二是宋代士大夫深受“仁政”思想影响,对部分民变怀有一定的同情,容易倾向于用和平手段平息;三是用武力镇压民变成本太高,并有严重后遗症。对民变采取非军事对抗性策略,有利于宋朝社会的稳定和减少对社会经济、文化的破坏,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以此策略平息民变并非都能奏效,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已存在的社会矛盾。 【关 键 词】宋朝/民变/招安/镇压/非军事对抗性策略 【作者简介】何忠礼,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宋史研究。 北宋建立伊始,太祖赵匡胤兄弟认真总结了有可能威胁其政权稳定的各种历史教训。在他们看来,秦、汉、魏、晋、隋、唐虽然经常遭到周边少数民族入侵的威胁,但朝代更替主要是内乱而非外患所致。即使发生了严重的外患,如果没有内乱,外敌也很难得逞。因此,淳化二年(991)八月,太宗赵光义告诫近臣道:“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1]卷三二,719太宗在这里所说的“内患”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统治集团内部,包括武臣叛乱,权臣、宗室、后妃、外戚、宦官对政权的觊觎和各种阴谋活动;另一方面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也就是各种民变(包括兵变和较大规模的起义)①。 对于前者,赵宋统治者一直遵行“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和各种“祖宗之法”以行防范,同时加强台谏官的职能,允许他们风闻言事,严加监察。一旦发现某种威胁,便坚决镇压,决不姑息。因此,从两宋立国320年的历史来看,这类“内患”极少发生,偶有出现,皆被消灭在萌芽之中②。 对于后者,在赵宋统治者看来,是最严重的“内患”。因为历史事实表明:强秦亡于陈胜、吴广起义,西汉亡于绿林、赤眉起义,东汉亡于黄巾起义,西晋虽亡于“五胡乱华”,却因“八王之乱”和流民起义开其端,东晋亡于孙恩、卢循之乱,隋朝亡于隋末农民大起义,唐朝亡于黄巢大起义,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对这一“深可惧也”的不稳定因素,赵宋统治者却不是一味依赖军事力量,而是采取“剿抚并用”、“抚”字当头的手段加以平息,特别是对一些较大的民变更是如此。这里所谓的“抚”,主要指运用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包括在政治、经济上做出某些让步,通过招安、反间、招刺乃至“以盗平盗”等多种手段,收买、分化、瓦解反抗势力,以达到消弭民变的目的。 对待民变采取“剿抚并用”的两手,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的惯用手法,本不足为怪,前人对此多有论述③。但是,宋代对于民变为何特别重视用和平手段加以解决?实施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平息民变对社会稳定有何意义?非军事对抗性策略为何不能成为万全之策?对这些问题,至今似乎尚未引起学界的关注。为此,笔者拟略陈管见,并祈盼大家指正。 一、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在民变中的实施 两宋社会经济虽然获得较快发展,但人民群众的生活却依然十分贫困,其中当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刑政松弛,吏治腐败,贪官污吏横行;二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激烈,贫富分化悬殊;三是先后与辽、西夏、金、蒙(元)的战争,造成军费和岁币大幅增加,加上冗官、冗费严重,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赋税苛重,造成生民重困。因此,两宋的社会矛盾一直十分尖锐,各种民变时有发生,从而严重威胁到宋政权的稳定。 面对大大小小的民变,赵宋统治者或直接采取招安之策,或在军事镇压无法奏效的情况下改用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加以消除。下面,本文拟以发生在两宋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三次农民起义为例,具体考察这一策略的实施过程。 (一)王小波、李顺起义 太宗淳化四年(993)春,四川青城县(在四川灌县境内)爆发了北宋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领导人王小波以“均贫富”为号召,当地饥民纷纷参加。起义军首先占领了青城县治,接着又攻取彭山县治(在四川眉山境内),杀县令齐元振,“剖腹实以钱,盖恶其诛求之无厌也”[2]卷四。消息传到开封,太宗“议遣大臣抚慰”[3]卷二六七,9196,企图以此平息这场大规模的民变。但历时半年多,“抚慰”并未奏效,起义军的声势却更加壮大。是年十二月,他们在江源县(在四川崇庆境内)打败官军,杀死西川都巡检张玘。在这次战斗中,王小波负伤病死,起义军推举王小波妻弟李顺为领袖,坚持战斗。翌年正月,起义军占领成都及剑南大片州县,李顺在成都称王,建立了国号为“大蜀”的政权。 太宗在参知政事赵昌言的力请下改变策略,命内侍昭宣使王继恩为两川招安使,带兵入川,进行血腥镇压。淳化五年(994)五月,官军收复成都,李顺下落不明④,但郭门十里外犹为起义军所占据,他们“匿山谷,恃险结集”。王继恩眼见军事镇压难以奏效,便“百计召诱”[1]卷三六,788,但并不能得逞。不久,起义军在张余领导下,转战川东,先后攻占嘉(在四川广元东)、戎(四川宜宾)、泸(今属四川)、渝(重庆市)、涪(重庆涪陵)、忠(重庆忠县)、万(重庆万县)、开(重庆开县)八州,队伍发展到十余万人,大有东山再起之势。北宋政府紧急任命谏议大夫雷有终出知成都府,要他平息起义军余部。雷有终入川后,依然相信武力,与王继恩一样继续残酷镇压起义军,但起义民众不为所惧,仍坚持战斗。 太宗对旷日持久的战争深以为忧,“意颇厌兵”[4]卷三六,239。同年九月,任命著名政治家、枢密直学士张咏出知益州(时成都府已降为益州),嘱以“便宜从事”,并下诏罪己,“引咎深切”,声称自己“委任非当。烛理不明,致彼亲民之官,不以惠和为政,筦榷之吏,唯用刻削为功,挠我蒸民,起为狂寇”。张咏到任后,对起义民众再次恢复非军事对抗性策略。一次,王继恩送三十余名起义军战士请张咏处置,“咏悉令归业”,无一杀戮。此举引起王继恩的愤怒,张咏对他说:“前日李顺胁民为贼,今日咏与公化贼为民,何有不可哉?”[1]卷三六,797当年十一月,在张咏的建议下,宋廷改授雷有终为西川招安使,召还王继恩回开封,任命枢密直学士张鉴赴川“招辑反侧”。与此同时,张咏采取措施,拯救饥民,开放盐禁,减轻蜀地民众疾苦。起义民众由此纷纷返回家乡,起义军的势力因此大为削弱。 至道元年(995)二月,张余在嘉州被捕。稍后,另一起义军首领王鸬鹚“复聚集剽略,伪称邛南王”。西川巡检石普向太宗奏言:“蜀之乱,由赋敛迫急,农民失业,不能自存,遂入于贼。望一切蠲其租赋,使知为生,则不讨白平矣。”太宗可其奏,石普遂“揭榜告谕,蜀民无不感悦”[1]卷三九,838。至道二年(996)五月,这场历时四年之久的蜀地农民起义最终被平息。 (二)宋江起义 北宋末年,有一支人数不多却勇敢善战的农民起义队伍,在宋江的领导下活跃于河北、京东、淮南各地。起义军打出“劫富济贫”的旗号,杀官吏、除恶霸,屡次打败官军,将没收来的财产分给贫苦民众。宋江起义军尽管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但一支只有数十人的队伍,面对成千上万的官军,显然力量对比悬殊,朝廷一旦出动重兵,严厉镇压,失败必不可免。但当时有官员侯蒙奏称:“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为此,他向朝廷献策:“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或足以平东南之乱。”徽宗接受侯蒙建议,于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下诏:“招抚在山东盗宋江”,同时任命侯蒙为知东平府,负责招安事宜,然侯蒙“未赴而卒”⑤[4]卷一○三,670。 宣和三年(1121)初,宋江起义军集结力量再次南下,进入淮南楚州(江苏淮安)一带。二月,起义民众在海州(江苏连云港)遭到知州张叔夜的袭击,宋江等人终于接受宋廷招安。 长期以来,史学界对宋江有无接受招安一事,争论相当激烈。《宋史·张叔夜传》有载:“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卤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宋史·徽宗四》也有“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的记载。尽管有这些记载,但有学者对此宋江是否为彼宋江却始终表示怀疑。后来,人们从“靖康之变”中殉难的官员李若水所作《捕盗偶成》一诗中终于找到了宋江接受招安的确凿证据。该诗云: 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弋犯城郭。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今年杨江起河北,战阵规绳视前作。嗷嗷赤子阴有言,又愿官家早招却。我闻官职要与贤,辄啖此曹无乃错。招降况亦非上策,政诱潜凶嗣为虐。不如下诏省科徭,彼自归来守条约。小臣无路扪高天,安得狂词裨庙略。[5]卷二,686李若水的这首诗不仅证实宋江等人确实投降了,而且反映了广大民众对宋廷招安政策的肯定。李若水认为招安并非上策,如果朝廷能够“下诏省科徭”,那么就能够消除产生民变的原因,这是颇有见地的。 (三)钟相、杨幺起义 靖康之变,宋室南渡,社会形势极度动荡。早就怀有个人野心的鼎州武陵(湖南常德)人钟相在二十几年前即以行医为名,利用秘密结社的形式把当地农民组织起来。他向群众宣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这种平均主义的主张深受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环湖数百里的百姓“翕然从之”[6]卷三一,613。 建炎四年(1130)二月,金人陷潭州(湖南长沙),游寇孔彦舟率军队进入澧州(湖南澧县)。钟相趁南宋军队手忙脚乱无暇顾及之机起兵,自称楚王,改元天载。各地民众纷纷响应,民变队伍迅速扩大到数十万人,洞庭湖周围鼎州、澧州、荆南(湖北江陵)、潭州、峡州(湖北宜昌)、岳州(湖南岳阳)所属19个县皆为起义民众所占有。 在起义民众的威胁下,南宋政府授孔彦舟为荆湖南北路捉杀使,命他前往镇压。孔彦舟暗派间谍,以“入法”为名不断混入起义民众内部。三月二十六日,孔彦舟率兵乘筏夜渡,通过里应外合,对钟相大寨进行偷袭,钟相和他的妻子尹氏,儿子钟昂、钟全、钟绪及许多部属被俘,然后惨遭杀害。 钟相死后,起义民众在杨幺、杨华、杨钦、黄诚、周伦、杨广、夏诚、刘诜、刘衡、黄佐等八十余人领导下,继续开展斗争。杨幺虽是钟相手下众多起义军首领中的一个,由于他斗争坚决,作战机智勇敢,逐步巩固和发展了自己的势力,成为继钟相以后最主要的首领。杨幺自称“大圣天王”,拥立钟相幼子钟仪为太子。他根据当地的地形特点,逐步形成了一套陆耕水战的战略方针,并制造了适宜于在湖上开展水战的车船,使起义民众完全掌握了洞庭湖上水战的主动权,多次大败官军。 面对起义军势力的蓬勃发展,南宋统治者多次派人前往招安,力图通过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加以平息。此举虽然遭到杨幺的坚决拒绝,但也有部分首领因此发生动摇、变节,如重要首领杨华就在此时率领所部一万余人投降宋廷,被授予抚州钤辖。此后,杨幺对朝廷派去招安的官员一律予以严惩,致使有官员感叹:“洞庭阻固,累年于兹。招安之人屡遣,而大半不还,水陆之师每进,而无敢深入。”[6]卷八五,1403 绍兴五年(1135)二月,宋廷以岳飞为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要他从抗金前线“将兵平湖贼杨太”[3]卷二八,518。岳飞抵达湖南后,决定对起义军采取政治诱降和“以水寇攻水寇”的策略。他认为:“湖寇之巢,艰险莫测,舟师水战,我短彼长,入其巢而无向导,以所短而犯所长,此成功所以难也。若因敌人之将,用敌人之兵,夺其手足之助,离其腹心之援,使桀黠孤立,而后以王师乘之,覆亡犹反手耳。”[7]卷六,316于是岳飞派人前往起义军各水寨进行策反活动,杨华奉命潜入水寨,促成黄佐叛变。黄佐投降后,官封武义大夫、门宣赞舍人。不久,黄佐水军偷袭周伦大寨成功,周伦败走出降,陈贵等9名首领被俘。岳飞再命杨华招降起义军的另一位重要首领杨钦,杨钦也率众三千余人,乘船400艘,到鼎州(湖南常德)向岳飞投降。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起义军的力量。 六月十一日,岳飞领兵向起义军的主要基地发动进攻,杨幺以车船迎战,驶至湖中,为腐草绊住,前进不得,乃与官军展开激战。在这危急关头,早已被收买的起义军首领陈瑫叛变,他劫持钟仪的座船向岳飞投降,杨幺把钟仪投入水中,自己也赴水泅走,不幸被牛皋捉获。最后,官军包围了夏诚大寨,寨破,夏诚向岳飞投降。不久,杨幺、钟仪皆遇害。 以上事实表明,南宋政府在平息钟相、杨幺起义的过程中,虽然也多次动用武力,但始终不能得逞。最后,主要还是依靠岳飞运用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即招降、收买、分化等手段才取得成功。 在历史上,采取剿、抚两手的策略以平息民变,虽然并非赵宋统治者的独创,但唯有宋代对抚的一手运用得特别广泛和娴熟,收到的成效也最为显著。当时,领兵镇压民变的文武官员大多带有“招安使”的官衔,表示他们主要的任务是招安。对于少数民族首领发动的动乱,更是如此。官员一旦招安不成,有时还可能被黜降。如熙宁五年(1072)十二月,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屯田郎中(从五品上)韩铎降为职方员外郎(从六品上),原因就在于“前任陕西转运日,庆州兵叛,不能招安也”[8]职官六五之三八。南宋建立不久,社会激烈动荡,招安政策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乃至当时在民间流传着“仕途捷径无过贼,上将奇谋只是招”、“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9]卷中,67等俚语。 此外,两宋政府还通过赈济灾民、招刺士兵、蠲税薄刑,甚至罢免贪官污吏等非对抗性措施,平息了大大小小数十次民变。如仁宗宝元二年(1039),明镐为益州路转运使,“岁歉,民无积蓄,盗贼间发。镐为平其物价,募民为兵,人赖以安”[4]卷六三,404。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后文也会有所涉及,此不赘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