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非军事对抗性策略绝非万全之策 有宋一代的民变,根据其提出的目标不同,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民变是为了反对贪官污吏和残酷的赋税剥削,反对经济上的统制政策,以及在饥荒岁月求得生活上的温饱;另一类民变则打出了“均贫富”的口号,企图建立自己的政权,以达到改朝换代的目的。以数量而言,第一类民变占了绝大多数,第二类民变是少数。 对上述两类民变,在其爆发之初,赵宋政权多会借助于以招安为主的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加以平息,但得到的结果却并不完全相同。第一类民变,一般组织比较涣散,缺乏坚强领导,没有具体的政治目标,只是为了求生存而进行斗争,所以参加民变的群众在政府的威胁、利诱之下,容易动摇而走向妥协,民变也很快会被平息。如淳祐十二年(1252)五月,信州玉山县(今属江西)饥民起事,朝廷立即发米三万石加以赈济,前后不到二十天,“玉山寇平”[3]卷四三,846。开庆元年(1259)冬,“射阳湖饥民啸聚”,两淮制置使、知扬州杜庶“遣将招刺,得丁壮万余,戮止首恶数人”[3]卷四一二,12384,一场规模颇大的民变也很快被平息。 第二类民变的领导人或是宗教领袖(如方腊、钟相),或是具有一定政治野心的人物(如李顺)。他们的组织比较严密,斗争比较坚决,特别是一旦建立起自己的政权以后,可以说与赵宋政权已经完全没有了妥协的余地,用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平息这类民变就很难奏效。 宋朝政府采取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平息民变,从本质上来看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所以,尽管民变被平息后,局势得到了控制,似乎又显露出了太平景象,赵宋政权又度过了一次危机;尽管这种以比较和平的手段平息民变,使百姓对赵宋政权不那么充满敌意,甚至有相当的认同感,但造成民变的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正如经过了一次火山爆发以后,地底下的能量暂时获得释放,但新的能量又在慢慢聚积,准备着另一次大爆发。宋代士大夫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对此早有清醒的认识。仁宗庆历六年(1046)贾黯榜进士第二人、著名儒家学者刘敞的一段问答似乎可作代表: 天下方患盗,或问刘子曰:“盗可除乎?”对曰:“何为不可除也?顾盗有源,能止其源,何盗之患?”或曰:“请问盗源?”对曰:“衣食不足,盗之源也;政赋不均,盗之源也;教化不修,盗之源也。一源慢,则探囊发箧而为盗矣;二源慢,则执兵刃、劫良民而为盗矣;三源慢,则攻城邑、略百姓而为盗矣。此所谓盗有源也。丰世无盗者,足也;治世无贼者,均也;化世无乱者,顺也。今不务衣食而务无盗贼,是止水而不塞源也;不务化盗而务禁盗,是纵焚而救以升龠也。”[21]卷四○,746 南宋初年,直学士院兼侍讲胡交修在回答高宗关于如何“弭盗”的手札时也提出了与刘敞类似的看法: 昔人常谓甑中有麦饭数升,床上有一故絮被,虽(张)仪、(苏)秦说之于先,韩(信)、彭(越)驱之于后,不能使之为盗。惟其冻饿无聊,日与死迫,然后忍以其父母妻子所仰之身,而弃之于盗贼。陛下哀悯无辜,下宽大之诏,而开其自新之路,禁苛慝之暴,而丰其衣食之源,则悔悟者更相告语,欢呼而归……盗可弭矣。[22]卷四二,460 上述士大夫虽然为朝廷开出了种种有针对性的“弭盗”良方,但宋朝政府不可能真正加以采纳,而是尽做些表面文章以应付。如理宗亲撰《训刑铭》和《训廉铭》,刻石颁行全国,要求各级官员慎刑和廉洁。至于通过传播理学思想,竭力宣扬“去人欲,存天理”等说教,更是搞得轰轰烈烈,贯穿于经筵讲说、学校教育、科举考试等各个场合。这种上下“相蒙相欺,以尽废天下之实”[23]的道德教育,几乎不能触动吏治腐败和刑政酷滥的一丝毫毛。南宋后期,著名理学家杨简在给宁宗的奏疏中说:“臣又痛切告陛下,今之郡守、县令,所至多害虐小民,远郡、远县益甚。民被害虐,积怨积忿,久将乱生。一日有变,荡然溃散,不可救也。”[10]卷六○,831理宗朝著名理学家黄震在给提刑司的牒文中说:两浙路各州县“帖牒日不下数四,一帖动追数十家,甚至有百五六十家”,其结果是“但见百人往,不见一人还”⑥,全被投入监狱。而宋廷对赃吏却越来越“仁厚”,北宋中期以后,特别是到南宋,不要说再无贪官弃市,就是“终身不用”、“籍赀”、“决配”、“差官究实惩治”等一系列措施也“不克举行”⑦。 总之,只要封建制度不改变,产生民变的社会矛盾就始终存在,吏治腐败不仅不能得到根治,反而会愈演愈烈;贪官污吏不仅不能得到肃清,反而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民变就不可能避免。因此,用非军事对抗性策略平息民变虽然可以在一段时间里维持社会稳定,但从长远看,确实并非万全之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