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达与乡论 元康放达之风虽然渊源于东汉末,但是与曹魏或“竹林”时期相比有一点根本不同,就是放达之风到这一时期成为一种社会风潮,进而在其他时期来看,这种应该予以批判的行为,在元康社会却受到了称赞。《世说新语·简傲》注引邓粲《晋纪》称:“王澄放荡不拘,时谓之达。”为人放荡,本是传统儒家思想所不齿的行为,但却被视为“达”,也即是肯定、赞同的意思。(21)那么,对王澄这样放达不羁的人物加以评价的是哪些人呢?据《晋书·王澄传》,对王澄的种种放荡之举,当时不但无人批判,反而“士庶莫不倾慕之”,也就是获得了整个社会的评价和支持。 前面看到,放达的风潮在形成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影响和左右,那么元康时期又如何呢?虽然没有像曹魏明帝那样直接下诏排斥,但王朝还是通过一些政策表明了其立场,这即是国子学的建立。 晋初,有恢复儒学的迹象,作为政策之一便是建立国子学。国子学兴建于武帝咸宁二年(276),其宗旨与太学不同,乃是专门让贵族子弟入学的。《南齐书》卷九《礼志上》载领国子助教曹思文于永泰元年(498)向东昏侯上表中,谈到晋之两学:“太学之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宋书》卷一四《礼志一》也说:“咸宁二年起国子学,盖《周礼》国之贵游子弟所谓国子,受教于师氏者也。”此外,元康三年(294)还有一个官品第五品以上的子弟得入国学的特别规定。(22)这些都反映了西晋王朝的良苦用心。按照当时的人事制度即九品官人之法,这些人就是将来的官僚预备军。(23)对于国家权力一方来说,如何培养继承者,显然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对此,拿出的政策是想通过儒学教育进行培养。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身为国子的“贵游子弟”们的行为,如前所见,完全走向了反面,与政策实施的目的大相径庭。(24) 王朝大力提倡儒学,而社会舆论却对放达之士赞誉有加,国家建立国子学,本应接受教育的人物却放达不羁,国家权力与社会舆论在人物评价上的这种乖离和分裂,深刻说明了一个事实,这就是此时的社会舆论具有了某种脱离国家权力的色彩。《晋书》卷七七《蔡谟传》: 陈留时为大郡,号称多士,琅邪王澄行经其界,太守吕豫遣吏迎之。澄入境,问吏曰:“此郡人士为谁?”吏曰:“有蔡子尼(蔡克、谟父)、江应元(江统)。”是时郡人多居大位者,澄以其姓名问曰:“甲乙等,非君郡人邪?”吏曰:“是也。”曰:“然则何以但称此二人?”吏曰:“向谓君侯问人,不谓问位。”澄笑而止。到郡,以吏言谓豫曰:“旧名此郡有风俗,果然小吏亦知如此。” 王澄所欣赏的陈留“风俗”,表现在地方社会人们的意识中,官位与人格是有明确区别的。具体言之,比起朝廷的官位,人们更重视地方社会之中的评价,也就是在地方社会,得到乡里舆论的认可显然要优于王朝官位之高低。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意识或者理念渗透到了小吏这样属于社会基层人物的身上,演变成为一种风潮或者说意识形态。(25)要之,陈留小吏与王澄的这番对话,反映出与王朝的认识不同,地方乡里社会有着独自的评价人物的舆论及其标准。那么,在这种独自的评价标准下,乡里社会舆论对放达人物又是如何评价的呢?《晋书》卷四九《羊曼传》: 时州里称陈留阮放为宏伯,高平郗鉴为方伯,泰山胡毋辅之为达伯,济阴卞壸为裁伯,陈留蔡谟为朗伯,阮孚为诞伯,高平刘绥为委伯,而曼为濌伯,凡八人,号兖州八伯,盖拟古之八隽也。 这是陈留所属的兖州地区舆论对州里八位人物所作的评价,冠以“八伯”,比之古之八俊,评价相当高。八人中,阮放、胡毋辅之、阮孚、羊曼都是元康或江左时期以放达而著称的人物。尽管后世对他们的评价非常严厉,但我们看到其生长的乡里社会却并非如此。他们以自己的放达获得了宏、达、诞、濌的评价,名列八伯之中,这本身就是州里舆论对其行为的认可和肯定。(26) 按照日本学者川胜义雄先生的理解,这样一种在地方基层社会进行的人物评论即是乡论。魏晋时期,乡论在发生作用的乡里社会有着自我扩大的机能,呈现出乡论环节的重层结构,具体为乡或县、郡(州)、中央这三个环节。在第三次乡论发生的中央,多为贵族阶层直接参与,在此形成了与基层乡论完全一致的人物评论。(27)按照这一极富启发性的见解,那些在基层乡论中受到评价的放达之士进入到中央政界以后,其放达行为是否仍然受到了评价呢?还是来看《羊曼传》: 羊曼字祖延,太傅祜兄孙也。父暨,阳平太守。曼少知名,本州礼命,太傅辟,皆不就。避难渡江,元帝以为镇东参军,转丞相主簿,委以机密。历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晋陵太守,以公事免。曼任达颓纵,好饮酒。温峤、庾亮、阮放、桓彝同志友善,并为中兴名士。 在州里社会以荒诞放纵而被人们评为“濌伯”的羊曼,在东晋的中央政界,仍然以其“任达颓纵”的姿态获得了“中兴名士”的赞誉。通过这段史料,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乡里社会和全国性舆论在肯定放达行为上是达成了一致的。 但是对于地方社会的乡论,我们还应作进一步的思考。因为这个时候的乡里舆论,有着推举人物入仕的功能。那么,这些所谓的放达之士又是怎样在乡论的支持下进入政界的呢?刚才提到的羊曼是“少知名,本州礼命,太傅辟,皆不就”,再据《晋书》卷四九所载传记,可知阮放年少时,与阮孚“并知名”,渡江以后,“除太学博士、太子中舍人、庶子”;胡毋辅之“少擅高名,辟别驾、太尉掾,并不就”;阮孚“初辟太傅府”。 魏晋时期的选官制度,在实行九品官人法的同时,还有诸如公府或州郡辟召、察举孝秀等方式。上述四人中,胡毋辅之、阮孚、羊曼三人都受到了公府的辟召。根据胡宝国、张旭华先生的研究,公府辟除的一般都是获得乡品二品的人物。(28)阮放在西晋时的任官情况不详,但从南渡后任“太学博士、太子中舍人、庶子”等清官官历来判断,肯定也是获得了乡品二品的。 在九品官人法的结构之中,乡品的有无和高低是进入仕途的先决条件,而决定乡品的自然是中正,但中正根据什么来做出判断呢?这个问题也是学术界的分歧所在,在此不准备过多涉及,只是就西晋时期乡论与乡品,乡品与公府辟召的关系稍作探讨。能够反映出上述关系的史料,见《晋书》卷四八《阎缵传》: 缵侨居河南新安,少游英豪,多所交结,博览坟典,该通物理。父卒,继母不慈,缵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缵盗父时金宝,讼于有司。遂被清议十余年,缵无怨色,孝谨不怠。母后意解,更移中正,乃得复品。为太傅杨骏舍人,转安复令。 阎缵因为遭到继母的嫉恨和诬陷而被清议,无法进入仕途,这里的清议也就是乡论。十余年后,继母为他的孝行感动,找到中正,恢复了他的乡品。有了这个乡品,他也就能够受到太傅杨骏的辟除,成为太傅舍人。任太傅舍人,一般需要乡品二品。(29)所以中正复品,也就是恢复其乡品二品,这同时也就暗示,在受到清议乡论的禁锢之前,阎缵已经获得了乡品二品。正如后来恢复他的乡品一样,给予其乡品以及停止其乡品的固然都是中正,但是上述记载却明白无误地显示,中正行使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或者说根据就是清议、乡论。因为如果没有继母的“意解”,也就没有清议的解除,否则中正是无从复品的。 通过阎缵的例子,再看胡毋辅之、阮孚、羊曼等放达名士的情况,当他们以乡品二品的资格或受公府辟除或由吏部授官时,给予这个乡品二品的虽然是兖州中正,但中正授予乡品二品,其根据显然是兖州地区有关“八伯”的评价,也即是兖州的乡论。本传中一再强调他们“知名”或“擅高名”,也就是以其放达受到乡论支持的证据,同时说明上述乡论才是他们得以起家并进入仕途的关键所在。 在上一节中提到的阮咸和阮简,因在父母丧中的放达行径而遭清议批判,结果禁锢多年,不能入仕为官。可是元康年间的这些放达名士,其行为背后除了广泛的社会风潮这一背景以外,最重要一点还是得到乡论的支持,也就是通过放达获得乡品,进入仕途。这就说明元康放达之风与竹林时期不同的原因在于是否得到乡论的肯定,同时显示出尽管乡品由中正决定,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无疑还是乡论。 “所谓乡论,当然是各地的舆论,再具体地说,就是在各地进行的人物评论,主要是甄别、支持当地的贤者、有德者”,这是川胜先生对魏晋乡论的解释。(30)在《羊曼传》中,与放达人物一道受到社会舆论评价的如郗鉴、卞壸、蔡谟等人,后来都在东晋政权成为主政人物,同时也是江左贵族阶层的代表者。他们在为人风格上与放达名士或许有所不同,可以说是德者、贤者的代表。但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对这些性格完全不同的人物进行评价,实际上反映出当时的舆论在评价人物时具有多角度的特点而非整齐划一,也就是说作为社会舆论的乡论具有独立的判断价值,呈现出了某种自律性的侧面。换言之,在肯定贤者、有德者的同时,对行为放荡不羁,国家权力或皇权并不赞同的放达行为也予以积极评价。这样一种历史事实显示出,两晋之际的乡论具有自律性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来自国家权力的干扰和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