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从文本与政治变迁的角度看,秦汉君主专制及其建构过程实质上是对旧有政治结构及其文化传统的消解过程。《吕氏春秋》、《新语》、《新书》及《淮南子》等文本表征了这一新旧交替的历史进程,这些文本背后的政治势力及士人群体或试图以旧有文化传统抑制专制因素的成长,或试图定义集权体制在政治及思想领域的边界与范围,但最终都难抵新旧交替的历史必然。从《春秋繁露》、《盐铁论》及《白虎通义》与西汉中期以来政治变迁的内在关系看,集权体制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独占性与排他性因素在逐步增强,文本所表达的思想意旨与政治观念也日趋受到君主专制体制的规范与控制。 【关 键 词】文本/政治变迁/君主专制 【作者简介】李健胜,1975年生,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秦汉时期的君主专制及其建构问题,既是了解二千年来君主专制体制发育和成形的关键,也是探究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之故,学术界十分关注这一问题,相关研究成果也甚为丰硕。笔者不揣浅陋,通过研究《吕氏春秋》①、《新语》②、《新书》③、《淮南子》④、《春秋繁露》⑤、《盐铁论》⑥、《白虎通义》⑦诸文本与秦汉政治变迁的内在关系,研探这一时期中央集权体制形成的过程、特点及影响。 一 通过对特定文本的形成过程及其内容的解析来了解该文本的思想特质,是思想文化史领域颇为流行的研究方法,而对特定时期具有某种共性的数个文本的线性解析,则可以展示一个时代的思想兴味。《吕氏春秋》、《淮南子》、《新书》、《新语》、《春秋繁露》、《盐铁论》和《白虎通义》这七个文本都与秦汉意识形态学说史关系密切,而对它们的线性分析,则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秦汉君主专制体制形成的路径及其发展过程。 先秦时期,以家族为单位、以家族长为核心的各级各类贵族把持着国家大权⑧,无论是与夏王有盟誓关系的部族首领,还是在“复合式国家结构”⑨中臣服于商王的方国首领,抑或是获得分封的西周诸侯,他们在地方上都拥有政治、经济及文化上的相对独立权,在与王权长期共存的历史进程中,贵族阶层在政治特权的护佑下形成了适合自身存续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的政治诉求和文化传统与百家争鸣的时代潮流相交并,借此来延续其影响。就儒、道二家而言,其思想视域中无论是关于夏代部族联盟和商代方国联盟的历史记忆,还是对西周封建礼乐制度的美化或批判,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都是他们形成思想主张的历史资源。换言之,儒、道二家的思想主张实际上是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表现和延续。儒家承续西周礼乐传统,他们或以恢复周天子权威为宗旨,或试图以“仁义”规范新兴势力,目的都在于重新确立上下有序的封建秩序,从而使贵族阶层重新获得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准确定位;道家则预感到集权统治不可避免及贵族势力崩溃的历史必然,他们或提倡“无为”之治,或力行避世哲学,形成独特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观念。 战国末年,享有世卿世禄之特权的旧贵族势力逐步被瓦解,军功贵族为代表的新兴贵族势力迅速成长,吕不韦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员。吕不韦得势时,曾领有众多食邑,起初,他“食蓝田十二县”⑩,后又“食河南洛阳十万户”(11),燕、赵二国发生冲突,燕国为拉拢秦国,送河间十城为吕不韦封邑。吕不韦不仅封邑广大,且“家僮万人”(12),俨然堪比西周时期的诸侯王。实际上,七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和吕不韦类似的新兴贵族为数众多,即使在秦国,王翦、李斯等人的势力也可与吕不韦比肩,不仅如此,嬴氏统治集团拥有悠久的封建渊源,其所创立的二十等军功爵制兼有辨贵贱和褒功勋的功能,且在“爵重于官”这一点上显示了封建贵族身份制的传统影响(13),而二十等军功爵制则为新兴贵族势力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社会基础。 吕不韦为代表的新兴贵族势力一方面借助君权来扩充、巩固权势,另一方面深怕专制君权随时抑制、瓦解其合法性,进而对法家思想主导下的中央集权产生抗拒心理,并试图定义他们理想中的中央集权体制。庄襄王在位时,吕不韦为秦国相邦,嬴政继位后,被尊为“仲父”,权倾朝野,这都为他提供了定义、限制君主专制的政治基础,而《吕氏春秋》则是他实施这一理念的一个文本表征。 《吕氏春秋·不二》云:“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主张“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因此,尽管认为“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责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但其思想主旨绝非是诸子观念的简单叠加和拼凑,而是通过尽可能详尽地集合、重构诸子思想文献,整合出一套自成体系的治国方案。 《吕氏春秋》力倡儒家民本思想,主张“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14),认为统治者须先得民心而得天下,“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得民心必有道,万乘之国,百户之邑,民无有不说。取民之所说而民取矣,民之所说岂众哉!此取民之要也”(15)。要得天下,统治者须先“修身”,因此主张“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16)。同时也须礼贤下士,认为“贤者所贵莫如士。所以贵士,为其直言也。言直则枉者见矣。人主之患,欲闻枉而恶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17)。《吕氏春秋》力倡孝道,认为“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重视移孝作忠的社会管理与控制功能,主张“知之盛者莫于成身,成身莫大于学。身成,则为人子弗使而孝矣,为人臣弗令而忠矣”(18)。当然,这一文本中也渗入儒家的仁爱理念,《吕氏春秋·精通》云:“德也者,万民之宰也。月也者,群阴之本也。月望则蚌蛤实,群阴盈;月晦则蚌蛤虚,群阴亏。夫月形乎天,而群阴化乎渊;圣人形德乎己,而四方咸饬乎仁。”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的批判思想也为《吕氏春秋》所吸纳,主张“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19)。《吕氏春秋·恃君》亦云“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这种被郭沫若称为“具有一种钢铁的声音”(20)的批判理念,显然与子思“恒尔(称)其君之亚(恶),可胃(谓)忠臣矣”(21)的思想如出一辙。《吕氏春秋》对道家思想的承续方面主要是吸纳了道家的无为思想,《吕氏春秋·分职》云“夫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该文本主张“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有识则有不备矣,有事则有不恢矣,不备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从来也”(22)。如果“人主好暴示能,以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23),其结果定会导致国家衰亡,因此,《吕氏春秋》认为合格的君主应当“劳于求人,而佚于治事”(24)。显然,《吕氏春秋》是在借助儒、道二家的思想,试图形成定义、限制君主专制的理论体系。 《吕氏春秋》一书是“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25)的整合之作,其中,渗入《吕氏春秋》的儒家思想主张多与该文本的具体施政主张相关,而道家的无为思想则是其试图定义和规范集权体制及其边界的理论基石,显然,《吕氏春秋》是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在新时代延续的一个文本表征。杨宽先生认为《吕氏春秋》试图用儒家“德”、“义”来纠法家“严罚厚赏”(26)之偏颇,而吕不韦与秦始皇在政治上的矛盾和思想上的分歧最终使《吕氏春秋》的治国理论没能得以实施。(27)杨先生的分析是中肯的,不过,从里耶秦简J1(16)6所载“田时殹(也),不欲兴黔首”(28),岳麓书院藏第1541秦简“为人君则惠,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兹(慈),为人子则孝,为人上则明,为人下则圣,为人友则不争”(29)等出土文献看,儒家提倡的“不违农时”及其忠孝、仁义等伦理观念也是秦施政措施的组成部分,这从一个侧面能够说明《吕氏春秋》一书所吸收的儒家思想的确对秦政产生过一定影响。然而,《吕氏春秋》《分职》、《审应》、《当染》诸篇章中提倡君主“处虚”、“无智、无能、无为”,“劳于求人,而佚于治事”等的道家政治哲学,则与秦的集权体制格格不入。战国以来,法家理念盛行秦国,秦人对“厚赏”趋之若鹜,而对“严罚”避之不及,遂有“虎狼”之称,(30)秦的历代君主多以积极有为著称于世,秦统一六国后,中央集权体制进一步深化,以至“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31)。在新的中央集权体制面前,试图让君主“无智、无能、无为”,并借此来规范这一体制在社会诸领域的边界,显然是在与虎谋皮。嬴政亲政后,吕不韦受嫪毐叛乱牵累被贬,后饮鸩自裁。吕不韦作为新兴贵族势力的代言者,尽管试图借自身实力及既有的封建传统,用儒家仁义、道家无为等传统思想资源来规范、抵制新兴集权体制的“惨磝少恩”(32)及其对贵族政治文化传统的威胁,但最终也难抵君主专制体制本身的历史步伐。从吕不韦的个人命运反观秦的君主专制及其建构方式,它显然是以法家化的政治结构为基础的,从中也蕴含着这一新兴政治体制的建构方式,即以消解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中的离心倾向为其施政宗旨。 西汉前期,诸子之学重又兴起。陆贾的《新语》、贾谊的《新书》、刘安的《淮南子》皆试图以儒、道思想或一己之学整合诸子百家,这些文本的思想立意和政治诉求虽各有不同,但或多或少都受到《吕氏春秋》一书的影响(33),先秦贵族政治传统借助诸子思想的传播仍对当时的社会政治产生重要影响。 从文本与政治变迁的内在关系看,对汉初政治产生影响的文本首推《新语》,其著者陆贾以《诗》、《书》进谏刘邦,终获信用,要求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34)。陆贾为一介书生,他著述立旨的目的主要不在于借机维护自身政治利益,而是试图利用旧有文化传统中的政治智慧来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 《新语》一书首先剖析了秦速亡的原因,认为“秦始皇设刑罚,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治法于内,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35)。秦之速亡的主因是“举措太众、刑罚太极”,当新兴的中央集权体制以严刑峻法将权力的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试图用集权统治将天下一切事务归拢于皇权的管辖之下时,导致“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的结果。 秦因“尚刑而亡”,说明“谋事不并仁义者后必败,殖不固本而立高基者后必崩”(36),为避免重蹈秦的覆辙,陆贾认为必须借助儒、道二家的政治智慧来解决汉初的各种社会问题。首先,陆贾试图以儒家仁义思想来重构君主专制的施政性格,他认为“天地之性,万物之类,怀德者众归之,恃刑者民畏之,归之则充其侧,畏之则去其域。故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所以亲近而致远也”(37)。只有施德政者才能得民心,行仁义者才能得天下,主张“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百姓以德附,骨肉以仁亲,夫妇以义合,朋友以义信,君臣以义序,百官以义承,曾、闵以仁成大孝,伯姬以义建至贞,守国者以仁坚固,佐君者以义不倾,君以仁治,臣以义平,乡党以仁恂恂,朝廷以义便便,美女以贞显其行,烈士以义彰其名”(38)。其次,在立国之道方面,陆贾极力推崇道家的无为思想,认为“夫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何以言之?昔虞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而天下大治”(39)。《新语》一书提倡道家无为思想,有其深刻的政治基础,因为布衣出身的刘姓皇室在因袭旧有传统方面显然比秦代更为彻底,其表现之一即为大规模恢复分封制。战国时,为实行中央集权制,秦国曾以都官之制拉拢宗室贵戚,在其所封邑之地设立都官,后又为了褒奖军功在军功贵族封邑也实施都官之制。战国末年,都官与县几乎是同等的地方行政机构(40)。秦统一六国后,废止了都官制,导致宗室贵戚与皇权疏离。秦末乱局中,皇权没有了宗亲贵族势力的依凭,一败涂地。西汉初年吸取前朝教训,废止异姓分封后,广泛实行同姓分封,使用宗族势力填充地方政治之空白,以求屏卫皇室的政治功效,正所谓“广疆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41)。《新语》一书将分封同姓的政治基础与先秦道家的政治哲理结合起来,既达到了利用先秦政治智慧解决当下问题的目的,也为刘邦的施政作了很好的注解。 《新语》一书将儒家的仁义和道家的无为熔为一炉,希望统治者能“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寂寞,通动无量”(42)。这种意识形态上的设计与汉高祖的施政方略多有相合之处,史称陆贾奉旨作《新语》,“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43),可见陆贾推崇的“无为”是汉初实行同姓分封的思想基石,也是刘邦为首的统治集团吸取亡秦教训,试图以宗藩势力护卫君权的政治实践,而陆贾力倡的儒家仁义则帮助汉初的统治者有效地冲淡了法治的严苛,收拢了民心。从《新语》一书与汉初的政治关系来看,汉初的君主专制体制借助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巩固并完善着自身的社会政治基础,这也使得新兴君主专制体制消解旧有文化传统的步伐暂时得以放缓,与此同时,陆贾利用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试图限制、规范君主专制,并定义皇权在社会诸领域产生影响的边界与范围的努力也暂时得以实现。因此,《新语》一书可看作是新旧政治势力暂时达成妥协的一个文本见证。 贾谊的《新书》也是一部通过反思、批判秦之苛政,试图影响西汉前期君主专制体制建构进程的重要思想文本。与陆贾糅合儒、道的思路不同,贾谊主张以儒家礼乐精神来改革时政,认为“礼者,所以固国家,定社稷,使君无失其民者也”。他把儒家礼乐精神视为治国之根本,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至也”(44)。正唯如此,贾谊曾向汉文帝建议“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45),借此彻底摒弃秦政之残余,以儒治国。贾谊反对分封,认为即使是同姓诸侯,其势力一旦坐大,定会反叛,这是形势所至,并非因骨肉亲情而有所不同,他主张“夫树国必审相疑之势,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凶饥数动,彼必将有怪者生焉。祸之所杂,岂可豫知。故甚非所以安主上,非所以活大臣者也,甚非所以全爱子者也”(46)。为解决宗藩势力坐大、皇权削弱的问题,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47),即“其有子以国其子,未有子者建分以须之”(48)的策略,来加强中央集权。 西汉前中期离战国及秦未远,君主专制的建构基础及其面对的社会情状与战国及秦相类似,虽然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致力于消弭传统政治结构中的离心倾向,但在实际的国家管理过程中仍然会因袭前制,以求因利就便的统治效果。如汉代的官僚体系中,除有禄秩系统外,也有“公卿大夫士”的爵位系统(49),虽然二十等爵在汉代不断贬值,但列侯与关内侯的封授仍是对官僚权益的重要补偿,官僚一旦封侯,其地位比拟于先秦贵族,这是一种身份的升格,是官僚拥有特权的象征(50),即使是禄秩也往往包含着政府授予官僚的特权,六百石以上官员拥有免役权、“先请”权和子弟入学权,二千石以上的则有任子权,这说明汉代官员的禄秩也体现着官僚的贵族性,而使官僚普遍拥有贵族性则体现了汉代君主专制建构的具体特点。针对列侯势力庞大不利于中央集权的状况,贾谊曾上书汉文帝,让“列侯就国”(51),因此得罪权贵,被贬为长沙王太傅,这说明新旧政治势力所达成的暂时的妥协与平衡,并非能被一介书生所能撼动。 陆贾、贾谊皆为书生,他们对诸子之学的承续是本着以亡秦为鉴,且为统治者提供施政方略的意图,并非是为自身利益作注解。所不同的是,陆贾以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中的共性因素为其主张立据,而贾谊则试图在黄老之术盛行的时代,让皇权改换统治方略,达到以儒治国之目的。因此,在他们的思想视域中,中央集权体制的弊病皆与严刑苛法有关。他们提出的解决问题之道各有不同,而从儒、道杂糅到以儒治国的思想变迁,则预示着西汉君主专制及其建构方式的变化。 西汉前中期,先秦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对君主专制的离心倾向,以及君主专制政体对这一离心倾向的改造、消解,还集中反映在《淮南子》这一思想文本中。如前所述,对刘室子孙进行分封,也是汉政权因袭前制的一个典范。汉初的分封的确为该政权的稳固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但是汉室分封是构建大一统政治的一种手段,与西周初年的分封不可同日而语,由此导致的政治后果却有很多相似之处,其中,正如贾谊所指出的那样,郡国之于中央所形成的离心倾向在文、景之时已成为严重的政治问题,史称“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分封诸国“小者荒淫越法,大者睽孤横逆”,“可谓矫枉过其正矣”(52)。秦以法家之治疏远宗室,最终落得玉石俱焚,但汉代皇室在面对郡国势力分化、瓦解中央集权的各种苗头时,则采取了有效措施,全方位、有系统地消解了宗室成员为代表的地方势力对中央集权的威胁。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就曾遭文帝猜忌,构陷冤死。 据史书记载,“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53)。可见,尽管受到过皇权的打压和裁抑,刘安家族的权势、财力仍然炽盛,否则不可能招揽“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武帝即位,刘安入朝献《淮南内篇》,并奉旨作《离骚传》。刘安献书,其目的固然是为汉室的千秋鸿业着想,也有曲意配合武帝施政的想法,但其真正用意则是试图用这个以“无为”为思想主核的文本向武帝宣示诸侯王集团的政治主张,并为同姓诸侯的存续提供基于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合法性。刘安对黄老道家“无为”思想的标榜,不仅是通过《要旨》一篇来反复审说,他的门客们在表述儒家礼乐思想时,也明示“仁义礼乐者”,是“可以救败,而非通治之至”(54)的衰世之策,只有“无为”才是理想的国家管理与社会控制手段。 《淮南子》一书的作者认为,“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稟授无形。原流泉浡,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浊而徐清。故植之而塞于天地,横之而弥于四海,施之无穷而无所朝夕”(55)。“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是世界的本原,而“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56),“无为”既然合乎“道”,就有着本然的合理性,“无为而治”则是这一宇宙规律在社会现实中的投影,因此,该书主张“夫圣人用心,杖性依神,相扶而得终始,是故其寐不梦,其觉不忧……当此之时,万民猖狂,不知东西,含哺而游,鼓腹而熙,交被天和,食于地德,不以曲故是非相尤,茫茫沉沉,是谓大治。于是在上位者,左右而使之,毋淫其性;镇抚而有之,毋迁其德。是故仁义不布而万物蕃殖,赏罚不施而天下宾服。其道可以大美兴,而难以算计举也”(57)。既然无为之治的好处“难以算计举”,那么统治者自然应当尊奉之,所谓“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敎,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58)。显然,集体创作形成的儒、道思想分野只是《淮南子》一书的表象,刘安和他的门客们在呈示不同治国方案的思想表达中刻意向皇权兜售“无为”之治。《淮南子》一书的作者还敢于批评操持生杀予夺之大权的皇权,“夫有天下者,岂必摄权持势,操杀生之柄而以行其号令邪?吾所谓有天下者,非谓此也,自得而已。自得,则天下亦得我矣。吾与天下相得,则常相有,己又焉有不得容其间者乎!所谓自得者,全其身者也。全其身,则与道为一矣”(59)。可见,所谓让统治者“自得”的立论依据仍是合于“道”的“无为”,他们试图将皇权限定在既有的政治与思想边界中,进而“与天下相得”,借此来限制、规范中央集权体制。 在对待同姓诸侯势力方面,汉武帝下推恩之令,以削弱藩国,《新书》中《藩强》、《藩伤》等篇力倡的削藩之策在这一时期得以落实。汉武帝还以左官律、附益法限制封国势力,以解除封国对中央集权的威胁。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淮南子》以“无为”来限制皇权,为诸侯王争取生存空间的企图亦无异于与虎谋皮。元狩元年(前122),刘安被冠以“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背叛宗庙,妄作妖言”的罪名,被迫自杀。他死后,“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60)。刘安与吕不韦皆以自裁归终,《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地位与作用也有类似之处,所不同的是,刘安和他的门客们可能比吕不韦及其门客更具生存上的紧张感,因为西汉中期以来,君主专制的建构模式比秦代更为完善、具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旧有政治遗产的存续空间。刘安在政治上的破产宣告了《淮南子》一书试图利用旧有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特别是道家无为思想来抑制皇权,为同姓诸侯谋求生存空间的努力最终落空,同时也昭示新旧政治势力所达成的妥协与平衡业已打破,中央集权体制谋求的“大一统”时代业已到来。 秦及西汉中期,君主专制及其建构历程总体上是以中央集权体制代替旧有的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但其建构历程本身则表现得更为复杂,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利用旧有政治遗产是君主专制建构自身合法性的一个共性,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特点,君主专制体制或因势利导,或锐意进取,其结果都对先秦以来的贵族政治及其文化传统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打击和消解。从文本与政治变迁的关系来看,上述文本背后的政治势力及士人群体或试图以旧有文化传统抑制专制因素的成长,或试图定义集权体制在政治及思想领域的边界与范围,但最终都难抵新旧交替的历史必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