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商轮船在中国水域中出现后拉客载货获取厚利的事实,从另一方面刺激了晚清朝野兴办轮船与洋商争利的意图 道光二十八年,在大英、法兰西火轮、美国太平洋邮船等外国远洋轮船公司直达中国港口航线以外,首次出现专业行驶中国的外国轮船公司——省港小轮公司(Hong Kong & Canton steam Packet Co),此后十数年,旗昌、省港澳、公正、北清、太古、华海等外国专业轮船公司亦相继设立(53)。这些外国轮船公司资力雄厚,在各口遍设分支机构,拥有各自的码头、仓栈、保险系统,构成相当完整的外商轮船运输体系。 外国轮船运量大、快速、准时、受气候水流影响小,并受条约保护,不需交纳厘金、不受沿途关卡勒索,商旅乐其利便,“咸趋之若鹜”,“潮流如斯,势难禁阻”(54)。以致外轮公司大获其利。如上所述,同治六年至同治十一年六年间,仅行驶中国沿海和长江航线的美商旗昌轮船公司一家获利数即达468万余两,同治六年的利润率高达64.5%(55)。 外商轮船公司快速扩张并获取丰厚利润的事实,吸引了众多华商投资外轮公司或购置轮船冒挂洋旗隐身于洋商名下“诡寄”经营,且这种事态还呈逐步扩大之势,使清廷深感管理和税收方面留有隐患。 此外,外商轮船公司还以轮船需求燃料,轮船需要维修,外运土货需要加工整理等为由,不断向清廷要求获得开采煤炭,设立修船厂和其它加工厂等设施之权,持续向清廷施加压力,使清廷左支右绌,难以应付。 种种趋势,预示未来将是“变亦变,不变亦变”之局,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主张兴办洋务的大臣知道兴办轮船的潮流势所必然,难以阻挡。而且便捷的轮船、精巧的机器,以及煤、铁的开采和利用,均彼此依存。故此,如上文介绍,他们提出顺应潮流,兴办轮船的主张。当然,他们的着眼点,注重国防与民生并重,军备与商用兼顾。但此种看法,仍然难以获得清廷朝野之大多数人的认同。 反对采用轮船运输漕粮,与这一举措威胁到清廷中央及地方漕运官员的利益有关;反对兴办轮船和举办洋务,则与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的根深蒂固的排外势力和舆论密不可分。这些势力利用朝野强烈的反侵略情绪,鼓吹排斥抗拒外来的一切事物:“一闻修造铁路电讯,痛心疾首,群相阻难,至有以见洋人机器为公愤者”,见有华人乘坐轮船驶至内地,竟至“官绅起而大哗,数年不息”(56)。 同治五、六年间,太平天国战乱已经平息,中外通商局势亦趋向正常,社会上狭隘的传统观念又得以滋长,并对倡议引进外洋事物的督抚形成强大压力。 同治六年,大学士倭仁反对同文馆招考科第出身人员学习天文算学,他奏称夷人是吾仇人,“咸丰十年,称兵犯顺,凭陵我畿甸,震惊我宗社,焚毁我园囿,戕害我臣民。此我朝二百年来未有之辱,学士大夫无不痛心疾首,饮恨至今……今复举聪明隽秀、国家所培养而储以有用者,变而从夷,正气为之不伸,邪氛因而弥炽,数年以后,不尽驱中国之众咸归于夷不止。”(57)醇郡王在参加筹议修约会后,提出驱逐洋人之法六条,言论尤为激烈:“从前岛夷入贡,原系震慑皇威、输忱献曝之意。今则抑勒中国,勉强通商。凡有血气之伦,无不思将洋货投畀水火。且其货物唯自鸣钟、洋表、洋枪均可有用,然亦现在中国能造之物,其余尽可一概不用,无损于国计民生,有裨于人心世道。”他进而提出,不如乘此军务渐平之时,“饬下各督抚设法激励乡绅,设法激励众民,贤者示以皇恩,愚者动以财货,焚其教堂,掳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亦可明告百姓,凡抢劫洋货,任其自分,官不过问。”(58) 在此种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提出引进轮船学习洋技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均被指责是“求之一艺之末,而又奉夷人为师”(59)。甚且有人公开指责曾国藩“湘乡之讲习泰西技术,实为祸端”(60)。 在此背景下,兴办轮船开展民用轮船公司的倡导不得不处于最低谷。直到内阁学士宋晋奏请裁停闽沪局厂造船,从根本危及洋务事业兴废时,清廷中的恭亲王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等地方督抚大员联袂而起,与之驳拒,筹谋变通之方,中国的新式轮船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才得以诞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