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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皇帝与郡国计吏:两汉上计制度变迁探微(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 侯旭东 参加讨论

    一 西汉皇帝与上计
    绝大多数学者都指出,西汉朝廷受计的机构主要是丞相与御史大夫,之所以多又相信西汉时期皇帝亦亲自受计,主要根据是《汉书·武帝纪》记载的武帝朝元封五年(前106)、太初元年(前104)、天汉三年(前98)与太始四年(前93)四次受计之事。
    检《汉书》,西汉时期皇帝亲自受计的情形,见于记载的仅上举武帝时的四次。有学者认为宣帝黄龙元年(前49)亦属此类(12),恐不确。按《宣帝纪》,该年二月诏书中批评道“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并云:“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要求“诸请诏省卒徒自给者皆止。御史查计簿”云云,只说明宣帝觉察到计簿上的问题,并要求御史加以追查,不能证明宣帝亲自参加了受计。郡国的计簿呈送丞相与御史府后,皇帝经由两府了解其具体内容,是很自然的。而宣帝,如《汉书·循吏传序》所言,“繇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13),对官场上的不良风气也了然于胸,故能下诏核查。
    武帝时期的四次皇帝受计,详见下表:
    
    这四次武帝亲自受计的时间有三次是在三月,太初元年那次应是在正月,并非年底;地点则三次在泰山,一次在甘泉宫。泰山的三次均与祭祀明堂联在一起,具体祭祀的是太一、五帝,并配以高帝,与郊天类似(14),均属非同寻常的举动,与之相伴的受计亦不是常态。在甘泉宫受计,则是因为柏梁台失火,不然要在柏梁台进行。此台起于元鼎二年(前115)(15),目的与求仙有关(16)。受计柏梁台恐也带有通天神的目的。泰山受计的出现,应与武帝元封元年(前111)封禅大典后的安排有关。封禅后诏书中说“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用事泰山,诸侯有朝宿地。其令诸侯各治邸泰山下”(17),修建了诸侯的住所,打算将祭祀泰山定期化,为接受诸侯朝觐做好了准备。武帝在位的其他年份,以及其他皇帝统治时期,均无类似记载。考虑到这四次受计的特殊性,并不能因此便认定皇帝受计是正常活动(18)。恰恰相反,西汉时期,皇帝受计乃是偶一为之的罕见举动,正常情况下,负责受计的是丞相与御史大夫。
    来看看汉宣帝时的二则材料。《汉书·循吏·王成传》:王成,为胶东相,治甚有声,受到宣帝褒奖,地节三年(前67)曾下诏表彰,称其辛勤工作“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未及征召重用,因病卒官。随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对言前胶东相成伪自增加,以蒙显赏,是后俗吏多为虚名云”(19)。
    宣帝向上计官吏了解政令得失是让丞相御史来询问,而非自己面见,看来当时并无皇帝亲自召见计吏之举,不然无需假手丞相御史。另有一事亦发生在宣帝朝。《汉书·循吏传》,五凤三年(前55)黄霸任丞相,时京兆尹张敞舍鹖雀飞集至丞相府,霸以为神雀,议欲以闻。张敞奏黄霸曰:
    “窃见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成大化条其对,有耕者让畔,男女异路,道不拾遗,及举孝子弟弟贞妇者为一辈,先上殿,举而不知其人数者次之,不为条教者在后叩头谢。丞相虽口不言,而心欲其为之也。长吏守丞对时,臣敞舍有鹖雀飞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见者数百人。边吏多知鹖雀者,问之,皆阳不知。丞相图议上奏曰:‘臣问上计长吏守丞以兴化条,皇天报下神雀。’后知从臣敞舍来,乃止。郡国吏窃笑丞相仁厚有知略,微信奇怪也……臣敞非敢毁丞相也,诚恐群臣莫白,而长吏守丞畏丞相指,归舍法令,各为私教,务相增加,浇淳散朴,并行伪貌,有名亡实,倾摇解怠,甚者为妖。假令京师先行让畔异路,道不拾遗,其实亡益廉贪贞淫之行,而以伪先天下,固未可也;即诸侯先行之,伪声轶于京师,非细事也。汉家承敞通变,造起律令,所以劝善禁奸,条贯详备,不可复加。宜令责臣明饬长吏守丞,归告二千石,举三老孝弟力田孝廉廉吏务得其人,郡事皆以义法令捡式,毋得擅为条教;敢挟诈伪以奸名誉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恶。”天子嘉纳敞言,召上计吏,使侍中临饬如敞指意。霸甚惭。(20)
    此事反映了官员为政的不同思路,亦折射出宣帝时期上计开展的细节,学者对此有所分析,指出当时元会“申戒”上计吏尚未形成制度,受计、覆问和宣敕,均是在主管部分受计阶段进行的(21)。其说大体可从。
    黄霸尚儒,希望郡国长吏自立条教来教化百姓,张敞虽“本治《春秋》,以经术自辅”,实际为政被史家目作“缘饰儒雅,刑罚必行”,名列“良吏”,却属“任刑罚”一类,与“德让君子”型的循吏有所不同(22)。班固的区分是有道理的,张敞号为“能吏”,强调利用律令来治国,反对妄立条教,认为这些都会导致产生虚伪。此事发生的场合正是黄霸在丞相府的殿中听取郡国上计的长吏守丞对答之时。张敞对黄霸的做法不满,转而上奏宣帝,寻求支持。宣帝理解的汉家制度是“本以霸王道杂之”,反对“纯任德教”(23),尽管他推崇循吏,但对德教的做法还是颇有保留的,因而采纳了张敞的建言。
    据上文,即便皇帝受计,时间亦多非正月旦。岁首(十月朔或正月朔)群臣朝贺皇帝之仪,自嬴政称帝后就存在(24)。西汉时上计吏能否参加,尚无证据。此外,上计吏到京师后,是否存在其他固定的与皇帝见面的仪式?细绎上引史料,处理此事时,张敞请求借助宣帝权威来扭转治理郡国的方针,却没有提议宣帝亲饬上计吏,只是建言“令贵臣明饬长吏守丞”,由贵臣出面。宣帝最后接受其议,召集上计吏,“使侍中临饬如敞指意”,派遣身边的近臣当众传达了张敞的意见,看来当时尚无皇帝受计或召见上计吏的惯例或制度。若如东汉以后的做法(详下),张敞完全可以提议皇帝借此机会直接明饬,而非另遣“贵臣”。
    或有疑问,是否皇帝已经召见过上计吏。按照汉代行政的程序,具体事务要先由丞相处理,最后才上呈皇帝。《二年律令·置吏律》中就明确规定:“县道官有请而当为律令者,各请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相国、御史,相国、御史案致,当请,请之,毋得径请。径请者,罚金四两。”循此,若存在皇帝召见,亦应出现在丞相与御史两府受计结束后,而从张敞上奏看,此时丞相的受计尚未完成。据此,可知宣帝时尚无皇帝受计或召见上计吏的惯例或制度。
    再者,元帝时贡禹上疏,回顾武帝朝的统治,指出当时是“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郡国为避免因此而受祸“则择便巧史书习于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也就是任用能够在上计文书上做手脚的人出任要职,来应付“上府”。所谓“上府”,师古注曰:“上府谓所属之府”(25),颇为含混,应指丞相与御史府。此上疏为贡禹任御史大夫时所上,据《百官公卿表下》,其任职在初元五年(前44)六月至十二月间。贡禹尽管为御史大夫时间甚短,但他历职中外,明习政务,洞察积弊,曾向元帝数言得失。他上疏皇帝称郡国择“习于计簿”者所欺骗的对象是“上府”,而非君主本人,必言之有据(26)。
    此后,至成帝时还是如此。甘肃金塔县汉代肩水金关遗址(A32)出土的成帝永始三年(前14)的诏书残册(74EJF16.1—16)的内容正是类似的一例。先移录释文如下:
    丞相方进、御史臣光昧死言:
    明诏哀安元=,臣方进、御史臣光:往秋郡被霜,冬无大雼,不利宿麦,恐民
    调有余,给不足,不民所疾苦也,可以便安百姓者,问计长吏守丞,□
    臣光奉职无状,顿=首=死=罪=。臣方进、臣光前对问上计弘农大守丞立
    郡国九谷最少,可豫稍为调给。立、辅既言民所疾苦,可以便安
    弘农大守丞立、山阳行大守事湖陵□□上□
    令堪对(27)曰:富民多畜田出贷□□□□移□
    治民之道宜务与本,广农桑□
    来,出贷或取以贾贩愚者,苛□
    来去城郭,流亡离本逐末浮食者□
    与县官并税以成家致富,开并兼之路□
    言既。可许。臣请除贷钱它物律。诏书到,县道官得取□
    县官还息与贷者,它不可许。它别奏。臣方进、臣光愚戆顿=首=死=罪=制可。
    永始三年七月戊申朔戊辰□
    下当用者。(以下略)(28)
    此为下达到肩水金关的诏书抄件,诸简下半部分多有残损,难以连读,但内容大体可知。永始二年秋冬因灾,不利宿麦,成帝下诏求便安百姓的对策。丞相翟方进与御史大夫孔光则向到长安上计的郡国官吏问计。简牍上保存下来的有上计弘农大守丞立,“山阳行大守事湖陵□□上□”名残,应是山阳郡的上计吏,或许就是下一行出现的“令堪”。臣方进、御史臣光所言“问计长吏守丞”,如上引《汉书·循吏传》所言,指的就是郡国的上计吏。此诏书便是根据皇帝的诏书,由丞相与御史大夫询问上计的郡国长吏守丞后,复从后者的众“对”中提炼出的办法,上奏皇帝,得到批准,成为诏书,下达各地。它具体而微地呈现了“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的过程。
    另外一条涉及西汉郡国上计,但又常常引起误解的资料是《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条刘昭注补引《汉旧仪》,其文曰:
    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29)长史上计事竟,遣公(30)出(31)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32)一人大音(33)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34)下禁吏无苛暴。丞史(35)归告二千石,顺(36)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37)夺民时。今日(38)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39)过制度以益甚(40),二千石身帅(41)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谨(42)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43)之。诏书无饰厨养(44),至今未变,又更过度(45),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46)寺乡亭漏败,墙垣阤坏不(47)治,无办护者,不胜(48)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49)。”(50)
    这段资料经常被引用,但多遵照《后汉书》与《汉官六种》的标点与断句。依此,“上亲问百姓所疾苦”云云,似乎至少到了西汉末,皇帝已亲自召见上计吏。实则标点与断句均有问题,以致文义不通,亦影响到对参与受计者的认识。有学者曾对此段的断句做过初步订正(51),犹有未尽处。
    问题集中在“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一段,按照通行的断法,“遣公(君侯)出庭”,似乎“公(君侯)”还受到更高级别的人的调遣,无疑会将此人与皇帝联想起来。后面所谓“上亲问”云云,就更令人迷惑。“上”指皇帝,皇帝似乎不仅遣公,还亲自参加了宣敕的仪式。其实这些疑问与误解,均是标点错误所致。正确的标点如下:
    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
    上计结束后的发遣仪式上,出席者仅公一人,并由属下负责保管文书的记室掾或史来读敕。《续汉书·礼仪志中》“飨遣故卫士仪”可与此并观:“百官会,位定,谒者持节引故卫士入自端门。卫司马执幡钲护行。行定,侍御史持节慰劳,以诏恩问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毕,飨。赐作乐,观以角抵。乐阕,罢遣,劝以农桑。”(52)皇帝并不出席发遣计吏的仪式,而是由丞相(大司徒)参加并主持。仪式上宣读的“敕”亦是年年照本宣科的老生常谈(53)。《汉旧仪》此条前有“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若无误,则所言的发遣仪式应当到哀帝时还在行用,皇帝不出席此仪式亦应延续到西汉末年。
    王莽新朝情况不详,不过,东汉建立后,则出现了若干新变化(5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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