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与视角 林纾的《评选船山史论》只涉及《读通鉴论》,共73篇。首施以标题概括船山所论的主旨,次录船山原文,末以“林纾曰”发论;其中卷一凡39篇,评选船山所论周秦至东汉灵帝时史事;卷二共34篇,自东汉献帝至南朝刘宋营阳王时期。嵇文甫的《王船山史论选评》,涉及《读通鉴论》和《宋论》,也是首施标题,次录原文,末予以“评”,下限是南宋宁宗时期。 关于林纾的《评选船山史论》,林若虹教授在《考述》一文中,将之归纳为阐精补义发掘船山之旨、因船山之论而连类及之、借题发挥讥切时事、对于船山之说提出异议等四个方面,侧重于从林纾的评选与船山史论的关系分析。从这一角度,也可以这样看待林纾对船山史论所作的评选:第一,完全同意船山的说法,但主要不是对船山所论的对象进行分析,而是联系船山的人生和学术,揭示其论的自况之意,如《论留侯》、《论杜根》、《论申屠蟠》等,这类情形不多。第二,分析船山的立论依据和理路而表示同意,并进一步补充说明或就清朝史事及时势发表评论和感慨,如卷一《论严延年劾霍光》、《论孔光》、《论驭兵之难》,卷二《论晋诸王之置军》、《论元帝时爵赏之滥》、《论东晋国势》等,林文所述的前三种情形大致可归入此类。第三,有不同意船山所论之处,但多注意其所论的现实针对性,从明朝的政治风气、南明朝的人事纷争、新旧朝交替时的隐微等方面探讨船山如此立论的深意,如卷一《论李斯之用申商》、《论汉高之夺韩信军》、《论李固之议立清河》,卷二《论蜀汉君臣不能培养人才》等。第四,完全不同意船山所论,提出异解,如卷一《论汉之士气》、《论张敞》、《论崔琦之谏梁冀》,卷二《论袁绍曹操优劣》、《论马日磾力不能为温峤》、《论武侯之苦志》等,皆属此类。这种分类,可视为对林文的补充之一。 须得补充说明的另外一点是,此书卷一的前24论,并非按照船山依《资治通鉴》所定的时间顺序评选,其间有无深意,尚待继续探讨;卷二关于晋惠帝时期的两论,即《论东海王越》和《论陆机》也与《读通鉴论》的顺序相反。 进一步的问题便是,应当怎样认识林纾所作评选的内容和主题?从其本身剖析,考察其与《读通鉴论》的“学脉”关系,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不过要将之认识得更为清晰和全面,透过嵇文甫所作的选评反观,则可能会有更为鲜明的轮廓性认识。前一种分析,《历史的记忆与再诠释:林纾的〈评选船山史论〉》一文,已作出了细致的描绘,因此,下文尝试侧重于后一种视角的分析。 首先,关于两者选评对象的差异。 从总的选评数量上看,后者大概是前者的三分之一;从涉及《读通鉴论》的选目来看,后者则仅是前者的七分之二不到(20/73)。按常理来说,关于同一历史时段,前者所评选的篇目很有可能会涵盖后者所选评的大部分。实际情形是否如此呢? 对于船山关于秦汉时期的评论,在下限至东汉灵帝时期的这一时段内,林纾评选了45论,嵇文甫选评了5论,两者所选无一论重合。后者所选为《论秦始皇变封建为郡县》(秦始皇)、《论乡举里选》(汉武帝)、《论限田》(汉哀帝)、《论汉光武安定战后秩序》(东汉光武帝)、《论斛米三十钱》(东汉明帝)。前者所选,秦始皇统治时期有《论李斯之用申商》、《论赵高》;汉武帝统治时有《论张汤之杀伍被》、《论程李》(程不识与李广)、《论治盗》;汉哀帝统治时有《论孔光》;光武帝统治时有《论光武之待窦融》、《论光武之诏任延》、《论伏波》、《论卓茂》、《论彭宠》;明帝统治时有《论班超》。嵇文甫所注重的是船山论封建郡县制度的根本变迁及选举制度的相应变化、土地制度、治国方略、经济政策等方面,其中论汉光武安定战后秩序,并讨论了史学的经世致用品格;林纾关注的则是吏治、君臣伦理、士大夫的修养、某一历史人物的具体评价等等。 对于船山关于三国时期的评论,林纾评选了6论,嵇文甫选评了2论,也是无一重合。后者所选为《论曹魏防治宦官外戚》、《论诸葛亮不出子午谷》。有意味的是,林纾也评选了船山论诸葛亮,即《论武侯之遇》与《论武侯之苦志》。同论一人,嵇文甫关注的是船山论诸葛亮北伐何以出祁山的战略,对船山揭示出诸葛亮以攻为守防备曹魏的战略苦心深表欣赏;林纾关注的则是诸葛亮与刘备、刘禅的君臣关系,对船山责备刘备和刘禅有疑心于诸葛亮的说法予以了反驳和批评。 对于船山关于两晋时期和刘宋朝的评论,林纾评选了22论,嵇文甫选评了3论,其中有1论重合,即船山关于东晋成帝时期的第14论。 船山针对蔡谟驳止庾亮一事,讲了如下一番道理:从内备和外患形势两方面分析,东晋的处境远比南宋要好。但是南宋朝廷上下多以报仇为志,不能容忍秦桧之流;而东晋士人却以苟安的态度阻挠北伐之人。分析其原因,他认为,东晋之人有“为宰相保其勋名,为天子防其篡夺”的考虑,但衡之以民族大义,他们和秦桧当同受谴责[7]卷十三《东晋成帝一四》“蔡谟议驳止庾亮经略中原当受名教之诛”。 林纾在《论东晋国势》中,首先对船山所论表示了高度肯定,认为他“论南宋东晋事势,洞若观火。……论之详尽,语之警快,无可议也”。不过,船山讲蔡谟诸人“侈敌之威,量己之弱”,而谟驳止庾亮经略中原之议,“尤为短生人之气”,是有感于弘光政权的败亡而发,并非合理之论。因为南明和清朝的力量、政治局面相去悬远。接着,林纾从北方少数民族的势力、庾亮的人才资源等方面对比两方的力量,认为蔡谟所论有其合理性。然后,林纾着重从政治情势上分析东晋的颓势,认为其“弊在士族用事,贵门阀而贱豪侠。凡士族中自任以复仇,言固动人,而惜死之心直同妇孺,其人实不足恃”;“晋人方饰衣冠文物,即一二健者如祖逖、陶侃、温峤之伦,间足图功,而肘掣即随其后”;且当时“尊巾扇尘屐之清流为上相,一筹莫展,百凡无备。闻恢恢中原之言则人人攘臂,与叛臣向阙之兵则惴惴危惧,此胡澹庵所谓‘满朝皆巾帼者也’”。因此,林纾的结论是,“即有百庾亮,亦乌能如蔡谟料敌之精?”最后,林纾发出颇动感情的感慨:“嗟夫!嗟夫!吾辈今日一无反类,但有摒除积习,振尚武之精神,力廲新学不忘国仇,用船山之言,祛晋人之懦,此则畏庐老人剖心沥血以告吾心爱之同学者也。”[4]卷二 嵇文甫在《论蔡谟孙绰等阻止北伐》中对此论的选评也持肯定态度,指出船山从东晋世家大族的门阀习气观察,是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不过与林纾有三点不同之处:一是没有具体分析个人,而是从大处着眼。二是肯定船山“能说出‘即令桓温功成而篡,犹贤于戴异类以为中国主’这样大胆的话,也就了不起了”[6]22。指出船山从民族大义的角度认可君主的轮替,在《论刘裕》中,也再次肯定船山的这一见解。这是与林纾相当不同之处。三是未结合现实发表感慨。 面对《读通鉴论》,在秦至刘宋的时段内,林纾评选了73论,嵇文甫选评了10论,两者仅有1论重合且多有歧见,双方关注点的异趣之大,足以见之了。再通观嵇文甫的其他15论,综合比较两者(仅从彼此的有无来看),大致可以得出如下认识:林纾侧重于君臣伦理、气节、具体人物的评价,嵇文甫则侧重于制度变迁、经济制度、治乱兴亡、人物评价的方法论、谋略、民族思想;就主题相近的一些内容来看,前者相对着眼于细节的层面,后者所论更为宏观。 其次,关于二者对船山史论的批评角度。 说是批评角度,实际上也是评论的角度,只是借此以更突出地反映其各自的特征。林纾所评选70余论,有批评之语处多涉50余论,此处不能一一言及,其最主要的方面或可概括为:疏离史实,评价的心态与方法论偏差,见解歧义。这三者多相互联系,而以疏离史实为批评的基础和核心。 见解歧义,如针对船山“盖相可使之御将,而不可使为将;将可与相并衡,而不可与六卿并设。宋之以枢密司兵而听于相,庶几近之矣。以枢密总天下之戎务,而兵有专治;以宰相司枢密之得失,而不委以专征。斟酌以倣三代之遗意,而因时为节宣,斯得之与”[7]卷二《汉文帝四》“文帝罢卫将军军及太尉官合将与相为一”这一见解,林纾认为: 船山谓即相以将,似不可行。余谓:“亦存乎其人而已”。曹操于献帝时,即相以将者也,而汉焰中衰;武侯于后主时,亦即相以将者也,而残汉得保;若王敦、桓温,均未尝为相,但为大将军,而晋柄中落,几危其社稷。鄙意,在置相得人,使相可也,即使将亦无不可。若云“以枢密总天下之戎务”为得“三代之遗意”,试问赵家当时,倾全宋之力不能制一元昊,矧在契丹至于金元之祸,勿论矣。……若夫事必本三代,强今日事势之不使者,牵合而迁就之,适足以生乱,不足效也。[4]卷一《论文帝罢卫军太尉》,p5 这是对将相能否兼任提出不同于船山的看法,并以历史事实作出说明;而对于船山关于宋代枢密使的看法,更是上升到通变因时的高度予以批判。又如,《论汉之士气》针对船山所持“汉元帝诏四科举士……盖孱主佞臣惩萧、周、张、刘之骨鲠,而以柔惰销天下之气节也。自是以后,汉无刚正之士,遂举社稷以奉人”[7]卷四《汉元帝二》“四科销天下之气节”的看法,他认为汉元帝诏“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此元帝之夙心,非有鉴戒矫厉而出之者也。先生谓‘孱主佞臣以柔懦销天下之气节’,是言过矣”[4]卷一。也是属于此类情形。 评价的心态与方法论偏差,这一见解在《论贾谊陆贽苏轼》中有典型的体现。该文的主旨即是“不能不为东坡称枉”,可以从四个层次看其论证:首先,苏轼乃性情中人,乐观豁达,身处贬谪的逆境,不似贾谊之郁郁而死,柳宗元之痛哭。面对“苏武之胡妇,澹庵之黎涡,而船山不斥其用情之谬,而独斥东坡,何也?”其次,苏轼有诗文书画的爱好,贾谊与之无异,且其“慷慨大节,固不后于贾陆二公”,“乃必摧抑骂詈,沦之于后世轻薄名士之列。船山又似过矣”。再次,针对船山认为苏轼流于佛的指责,林纾认为,贾谊、韩愈、柳宗元、朱熹等人都或多或少有迷信、方术、佛法之惑,对苏轼也不应苛责。最后,林纾直接将船山本人与苏轼比较一番,所谓:“船山经学高于东坡,而文章不及东坡远甚。然《遗书》有《龙舟会传奇》一卷,则亦雕虫之一斑。何能轻率以诋东坡?千古文人每好相轻,实则皆客气也”[4]卷一。这是相当严重的指责了。这里的四个层次,皆归结到心态和方法,可谓对船山因偏见而执行论人的双重标准的针针见血之针砭。与此紧密相关的是林纾对知人论世方法的充分运用,它体现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批评船山评论史事和人物违背了这一精神,有臆测和歪曲之处;同时也从明代的历史和船山所处的现实分析其何以如此立论。当然,作者针对不同的问题而有相对的侧重。如在《论臣节》一文中,针对船山对明代受廷杖之人“亏体辱亲”的冷嘲热讽[7]卷二《汉文帝一三》“后世戮辱大臣”,林纾指出: 明代之有廷杖,是愈益君权之尊。太祖、成祖,骄很(狠)凶残,甘人如饴,瓜蔓之抄,靖难之师,正人君子,覆灭几尽。区区廷杖,犹法外之仁耳。船山明之遗老,不敢斥其祖制,故但责邹李之无耻。用意至深,顾已酷矣。须知明之受廷杖者,何止邹元标一人,安得人人悉如高景逸之自尽,不屈于奄手?袁子才与洪稚存论吴中行之狱,亦谓:“中行为他人父母,自损其遗体”,此说即本船山。然当乾隆时,《船山遗书》未出也,子才殆自申己意,以雄辩见长。平心言之,古人本有难处,据局外一偏之见,乘瑕蹈罅,安有完肤?畏庐之喋喋言此,正欲使论古者存一仁恕之心耳。[4]卷一 知人论世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章学诚谓“论古必恕”,而“恕非宽容之谓”,是指“能为古人而设身处地”[8]《文德》。林纾此处所论,可视为对这一原则的极精彩之运用。 疏离史实,即林纾注重从史事来源和准确性上考辨船山之误。上述两种批评,皆有其史实的依据,其他诸如论《汉高之夺韩信军》的“《史记》不言”;《论贾谊陆贽苏轼》中的“《汉书·贾谊传》所载”,“《宋史》俱在”;《论汉之士气》的“元帝之诏在永光元年二月”;《论张敞》的“考王铚《默记》”;《论彭宠》的“吾按《后汉书本传》”;《论刘殷》的“《刘聪载记》乃不多叙刘殷事”;《论慕容恪之爱人》中言“盖本诸《魏缭子兵令下》第二十四章”[4]卷一,卷二等等之类,或指明材料来源,或弄清楚史事发生的确切时间和背景,无不体现着林纾的求实和严谨。从这一角度对船山所论的批评,《论光武之诏任延》是最为典型的体现。船山就任延答复光武帝的“忠臣不和,和臣不忠,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一语发表看法,认为“然则尊卑陵夷,相矫相讦,以兴讼狱而沮成事,抑岂天子之福乎?”[7]卷六《后汉光武帝二七》“忠臣不和非定论”林纾对此颇有意见: 延对以“忠臣不私,私臣不忠”,“私”字正与“忠”反。船山用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遂极论流弊,谓“下吏駤戾必翘上官之过,以为异同”。此驳不和之臣,非驳不私之臣也。……船山舍正史之言不录,而用高峻之《小史》,亦不为无故。当日金堡诸人不惟抗上官,而且抗宰相,小朝棼如乱丝,船山必亲见而亲闻之,谓“不和之臣必非朝廷之福”。故借此而发挥其胸中不平之气,非笃论也。试问“忠臣不私,私臣不忠”二语,有何流弊,乃斥之为“相劝以傲”?然则徇私以媚上官始不傲耶?延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雷同”二字,正指阿私而言。若真和者必不同,合上下语气,洞然易晓。船山必用《小史》以坐言失言之罪,此律亦为失入。[4]卷一 不同史籍所载言语的一字之差,直接影响到对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和对这种评价的再评价。如果说,此处所言还有对船山改用一字之用意的理解,在《春觉斋论文》中则是更为严厉的批评:船山“往往入古人于冤狱……骂人到快意处,倒将正史之文撇去,寻觅笔记中讹谬之言,力入古人之罪。如‘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此言见之本传,见之《通鉴》,无可议也。船山忽用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和字原可为私字之讹笔。忠臣不私,本无可驳。若言忠臣不和,则留下无数罅隙,生人议论矣。诸如此类,一部《读通鉴论》中,奇冤之气触天。”[5]910 其实,这段评价的争论至林纾此处还不会完结,因为,他当年引用的《读通鉴论》所使用的版本中,在“忠臣不和,和臣不忠,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一语下,少了船山的这一说明——考异曰:延传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为长,又与上语相应,今从之。这一补充说明见之于岳麓书社《船山全书》本《读通鉴论》中,编者明确指出“嘉怡钞本无此夹注”[7]239、240。由此来看,林纾对船山的批评也有因所见不全而失察之处。不过,无论如何,他注重史料的准确性,以其为批评和评论的基础,这种自觉的意识是值得学习的。 上述所言见解歧义、评价的心态与方法论偏差、疏离史实,有所不同而又相互联系,可视为林纾评选船山史论的三个批评层次,而以对史实的辨析最为基础和关键,正可归结到作者所谓作文要“见之确”,避免如“隙中观日”的要求。 嵇文甫的《王船山史论选评》对船山史论的选评,当是与林纾所论相当不同的一种类型。从消极的一面来说,他没有(至少没有形诸文字表达)林纾所注重的史实的关照和辨析,不甚注重微观细致的层次。从积极的一面来说,他更注重思想性的分析,对其所选评的船山史论是肯定得多而批评得少,其角度的最大特色是注重阶级的分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时代的学术背景所造就的。 今人在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船山学术研究时,多注意到了关于船山思想的阶级和时代属性的两个基本派别,即市民启蒙说和封建地主说[9]。1962年,嵇文甫发表了《关于王船山的阶级立场问题》和《王船山与李卓吾》两文,分别从正面阐述(船山贱商、非平等自由思想)、船山对李贽的批评着手,申论了船山及其思想的封建地主性质[10]。这一基本看法,也清晰地反映在《王船山史论选评》中,其对船山史论的批评多是从这一立场立论的,具体而言,即是注重分析船山的阶级局限。如: 关于船山论土地制度:在《论限田》中,嵇文甫指出:“船山明确承认私有制,不赞成用国家力量来干涉,比着一班儒生高谈皇古,倒合乎实际,也反映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胜利。至于讲‘窳惰之民’和‘民畏有田’那段话,更显然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说话,分明带有阶级性呵!”[6]10在《论职田》中,也指出船山在论述土地的经营中所贯穿的君子、小人的义利之辨思想还是“儒家向来的传统见解”,“表现出私人地主反对官家地主的阶级立场”[6]34。 关于船山论君民关系:在《论人思为天子》中,嵇文甫指出,船山强调天子的神圣职责,反对那些不像样的君主,很带民主气味,值得加以表扬;但是另一方面,也是警告那些所谓乱人,“天子自有真”,不要妄干天位,“如果就把这和近代民主思想混在一起,恐怕还需斟酌吧。”[6]27在《论君民关系》中,嵇文甫同样既充分肯定船山所论“民主性的精华”,也指出:船山毕竟受历史的和阶级的限制,不能将其和近代的民主思想混同起来;他讲君民关系是从“彝伦”,即从纲常名教出发的,这是儒家向来所讲天定的君民之分;讲君不该暴虐百姓,民也不该犯上作乱,仍是孟子那一套调和阶级矛盾的说法。嵇文甫更特别提醒,要注意船山解释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那段话:“他(船山)认为,只有到君不成其为君,社稷都不成其为社稷的时候,什么君臣名分要讲也无从讲起了,然后才可以说一声‘民为贵’。根据这个道理,像杨行密、张全义这班人,都不必拿通常的君臣名分来加以苛责,而都可以‘许之以为民主’。‘民主’者,‘民之主’也。这班人总还有点像个‘民之主’的样子。注意,‘民主’,‘民之主’。有趣!”[6]49很显然,作者认为船山政治思想的近代性特征相较于其封建性的一面,还是极其有限的。 综观以上所论可知:从评选的内容上讲,虽然二者所论的内容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不过差异则更为明显,尤其是嵇文甫所注重的君民关系、民族思想、对封建专制的批判,在林纾的评选中都是难得一见的。而从评选的方法与角度上讲,林纾注重从史实出发进行知人论世的细致分析,而嵇文甫是通过历史考察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剖析其局限、撷取其精华而获得启发。或许,他们的不同,都可以从时代背景中寻找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