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史”立场 编纂通史,首先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以什么标准“笔削”中国浩如烟海的史料和史实,从而形成系统的历史知识,建构起通史体系。因为,编纂者不可能把全部史实,细大不捐,应有尽有地写进去。张荫麟在《中国史纲》自序中根据重要程度,借助西方史学理论,把“笔削”的标准概括为五个方面:“新异性的标准”(Standard of Novelty)、“实效的标准”(Standard of Practical Effect)、“文化价值的标准”(Standard of Cultural Values)、“训诲功用的标准”(Standard of Didactic Utility)、“现状渊源的标准”(Standard of Genetic Relation with Present Situaions)。他认为,除“训诲功用的标准”外,其他四种皆是以后写通史的人所当自觉、严格地合并采用的。(14)关于“笔削”的标准,钱穆不像张荫麟那般有清晰的说明,但从《国史大纲·引论》等文看,他以“意义”为第一标准。他说:“近代治学,都知注重材料与方法。但做学问,当知先应有一番意义。意义不同,则所采用之材料与其运用材料之方法,亦将随而不同。”(15)具体说,他所注重的是“今日中国之所需”,是史学与中国现实的正面绾合度。换言之,他不是仅以“国史”为客观的研究对象,而是时时不忘中国的主体地位,通史致用,服务于国家需要。他研究的是“国史”,无论立场、方法、精神、主旨,均具有鲜明的中国性格。 钱穆“新史学”的“国史”立场非常分明。1937年2月,他在北平师范大学演讲时明确指出:“余意研究中国史的第一立场,应在中国史的自身内里去找求;不应站在别一个立场,来衡量中国史。”(16)同年5月,他在该校演讲时进一步分析道:“中国人研究中国史,尤其是中国国家教育其国民的‘本国史’科目,其态度和意味,应该与外国人眼光中的中国史,以及外国学校里讲述到的中国史,绝对不同。此所谓不同者,并非抹杀历史事实,或伪造历史事实之谓。而是历史事实上之轻重、先后、大小、缓急之分。尤其是映照在事实上的一点感情之有无或向背之分。现在中国教育界对其本国史,正可谓无情感,甚至可谓抱一种相反的恶感情。其对本国史的态度,不幸而令人疑其像是一个外国人。这正是现在中国人所极端崇拜的所谓‘客观主义’,而并不像是一个中国人在指导其本国青年所应具的本国史知识。”(17)他认为,“国史”不是外国人的中国史,也不同于中国人的外国史。“国史”所研究的国民,乃“我”之先辈,血脉相连。 故此,他反复强调,对待本国史必须持有“温情与敬意”。他说:“所谓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者,至少不会对本国已往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亦至少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而将我们当前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18)1939年,他发表长文《国史漫话》,提出国民对于本国史必具的四条信念,后又将这四条信念作为读《国史大纲》的前提,郑重地置于该书卷首。此种“温情与敬意”的态度,与科学史学异趣,发扬的正是中国古已有之的“民胞物与”的人文传统和主客交融式的研究方法。 上述立场和态度,决定了钱穆“新史学”的任务必然是探讨和揭示本国史的独特价值。1936年11月,他发表《略论治史方法》指出:“中国新史学之成立,端在以中国人的眼光,来发现中国史自身内在之精神。”在《国史大纲·引论》中,他以运动家与音乐家、网球家与足球家的传记作喻,指出因个性、环境与事业之不同,“其取材详略存灭远异矣”。同理,“写国史者,必确切晓了其国家民族文化发展‘个性’之所在,而后能把握其特殊之‘环境’与‘事业’,而写出其特殊之‘精神’与‘面相’。然反言之,亦惟于其特殊之环境与事业中,乃可识其个性之特殊点。如此则循环反复,欲认识一国家、一民族特殊个性之所在,乃并不如认识一网球家或足球家之单纯而简易。要之必于其自身内部求其精神、面相之特殊个性,则一也。”因此,欲求中国之个性、评判中国之历史,就不能以人绳我,以外国为唯一标准强求中国。他认为“革新派”治国史,每每忽略了国家民族间的差异。“凡最近数十年来有志革新之士,莫不讴歌欧、美,力求步驱,其心神之所向往在是,其耳目之所闻睹亦在是。迷于彼而忘其我,拘于貌而忽其情。反观祖国,凡彼之所盛自张扬而夸道者,我乃一无有。于是中国自秦以来二千年,乃若一冬蛰之虫,生气未绝,活动全失。彼方目神炫于网球场中四周之采声,乃不知别有一管弦竞奏、歌声洋溢之境也则宜。故曰:治国史之第一任务,在能于国家民族之内部自身,求得其独特精神之所在。”(19)由此亦可看出,他提出对国史有一番“温情与敬意”,批评“革新派”对历史抱偏激的虚无主义,绝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情感,而是基于其历史理性和独特思考。 钱穆治史志在求其异,寻求“国有与立”的内在根据,这与“科学派”求客观的取向明显不同。自五四后期起,胡适、傅斯年、顾颉刚等“整理国故”运动的中坚人物极力主张中国的“学术”要去应用化、去道德化、去中国化。1928年,胡朴安邀请胡适加入中国学会,遭到胡适严词拒绝,其理由是:“我不能赞成草章的第一条。我不认‘中国学术与民族主义有密切的关系’,若以民族主义或任何主义来研究学术,则必有夸大或忌讳的弊病。我们整理国故,只是研究历史而已,只是为学术而作功夫,所谓‘实事求是’是也,绝无‘发扬民族之精神’的感情作用。”(20)傅斯年在为毛子水《国故和科学的精神》一文所写的识语中,曾明确表示“国故是材料,不是主义”,认为“整理国故”不关国家或民族的事,仅仅是科学上的事。20世纪30年代,他主持史语所和北大历史系,在处理国家与历史的关系上,继续主张采取绝对的客观主义态度。由他执笔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明确表示:“如果我们所研究的材料多半是在中国的,这并不是由于我们专要研究‘国’的东西,乃是因为在中国的材料到我们的手中方便些,因为我们前后对于这些材料已经有了些研究,以后堆积上去研究方便些。”此种治学态度,自有其学术价值和意义,但在国家和民族危如累卵的现实面前,难以胜任时代需要。 正是针对此,钱穆在《国史大纲》引论中对“考订派”之“科学”和“客观”发出了严厉的批评:“至‘考订派’则震于‘科学方法’之美名,往往割裂史实,为局部窄狭之追究。以活的人事,换为死的材料。治史譬如治岩矿,治电力,既无以见前人整段之活动,亦于先民文化精神,漠然无所用其情。彼惟尚实证,夸创获,号客观,既无意于成体之全史,亦不论自己民族国家之文化成绩也。”此派治史“缺乏系统,无意义,乃纯为一种书本文字之学,与当身现实无预。”(2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