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民本思想”是帝制的根本法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一些崇儒者那里,“吃人”的封建礼教不应归罪于儒学,因为它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您如何回应这种观点? 张分田:宣扬“孔子至圣,德盛神化”的儒者绝对不会想到重大弊端恰恰源于孔孟之道。“孔子无过、错在众生”的论证方式传承了两千多年。许多夸大儒学现代价值的人也沿袭这种说辞。他们倡导“回到孔孟去”,论据之一便是:孔孟大儒的“民惟邦本”、“民贵君轻”是讲“民主”、“民权”的,只可惜一部真经遇到了歪嘴和尚,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我认为,这种说法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缺乏历史感和现实感。 《中国社会科学报》:儒家的“民本思想”也在历史上得到了实现吗? 张分田:为了厘清事实,我分析了中国古代的很多典型个案,检索的文献涉及“四书五经”及各种重要经学著作,所有重要思想流派著名代表人物的著作,历代国家文告、帝王著述、朝堂议政、名臣奏议、科举试卷,乃至各种史籍笔乘、宗谱家范、宗教文献、笔记小说、诗词歌赋、通俗劝善书、占卜用书等。我的结论是:儒家“民本思想”始终是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中华帝制的政治原理是以“民本思想”为基础框架而精心构筑的庞大的思想体系。后面我会详细论述,这里我先说明一下,古代的“以民为本”与现代的“以民为本”有本质的差异。 有许多著名学者做出过“君主专制兴,而民本思想衰”的判断。而我的研究却发现,帝制越兴旺,“民惟邦本”理论就越发达;君权越集中,“民贵君轻”观念也就越普及。在帝制时代,儒家“民本思想”在政治精神、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等各个层面都得到了自我实现。 其一,儒学被帝制尊崇达两千余年之久,并作为公认的核心政治价值而支配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在思维方式、理论结构和命题组合上,无论《春秋繁露》、《五经正义》、《四书集注》等名儒之作,还是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帝、清乾隆帝的帝王著述,其“民本思想”均与《孟子》有本质的相似性,大多比《孟子》的表述更清晰,言辞也更激烈。 其二,通晓“民本思想”始终是选拔官僚的主要条件,历代科举考试试题便是明证。自从《孟子》被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后,包括皇帝及皇子在内,读书人必须诵读《孟子》,从政者大多精通“民贵君轻”。明朝进士黄洪宪的《邠人曰》和举人艾南英的《民为贵》是典型例证。这些科举制文均被作为范文收入清乾隆帝指令编纂的《钦定四书文》。因此,朝堂之上、著述之中援引“民贵君轻”及其基本思路的事例越来越常见。在特定情境下,朝臣们甚至会依据“君为轻”而另立皇帝,宋高宗、宋端宗、明代宗都是典型例证。 其三,皇帝们大多赞成“民贵君轻”的基本思路。汉高祖认同“王者以民人为天”,隋炀帝标榜“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唐太宗论证“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元世祖赞赏“民为重,君为轻”,元英宗告诫臣下施政莫忘“民为重,君为轻”,明太祖将“民贵君轻”题写于宫廷建筑,清康熙帝赞扬“社稷为重,君为轻”的说法“实千载忠臣之语”,清乾隆帝吟诵“藐予小子识君轻”和“自昔识君轻”的诗句。还有一批皇帝钦定、亲著或撰写书评的书籍皆有论证“民贵君轻”的文字。清乾隆帝甚至批评孟子归咎于社稷的说法违背孔子的思想,“实有悖于理之处”,称“即有过,亦在君与民而已”。 其四,孔孟“民本思想”堪称帝制的根本法则。帝制的国家宪章、权力结构、治理体系、法律制度、君位继承制度、帝王及储君教育制度、官僚培养及选拔制度、谏议及民意采集制度、礼乐及名号制度、国家祭祀制度、应答天谴民怨的“禹汤罪己”程式、维新变法的“与民更始”程式、禅让大位的“天与人归”程式等,其经典依据都采自“四书五经”,孔孟“民本思想”是各种制度、程式及政策的主要理据。凡是即位诏书、禅让诏书等对王朝合法性及君权合法性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都必然引据“立君为民”、“民贵君轻”。就连征收赋税、建筑宫室、兴兵动武也往往引据“民本思想”。文景之治、光武之治、贞观之治、洪武之治、康乾之治等都是实施“民本思想”的产物。 《中国社会科学报》:孔孟“民本思想”为什么能够得到如此全面的实施? 张分田:根本原因是孔孟学说与君主专制是相互契合、高度匹配的。“民本思想”主要回答“为何立君”、“如何立君”、“何以为君”等问题,侧重从君民关系的角度提出并论证这类问题的答案。设君之道、为君之道是“民本思想”的关注点,界定“民”是为了界定“君”。“民本思想”是关于民的政治思维,而实质是关于君的政治思维。甚至可以说,“民本思想”是帝王观念的组成部分乃至附属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