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在兴建都城时,通过对城市的空间结构以及各功能区的设计规划,作为中央威权实施政令的权力象征与国家意志的体现。其中规整的市坊区位的设置和布局,是城市形态中物质环境的重要部分,在外郭城,经严整规划设定的市区,是与宫殿、官衙、里坊等并列的特定区域。具体到两京,西京长安有东、西市[①]之外,一度以万年所属安善坊、大业坊之半立中市署[②]。又按《唐六典》卷20《太府寺》所言“京置东、西、南三市”[③]。南市“领口马牛驴之肆。然已偏处京城之南,交易者不便,后但出文符于署司而已,货鬻者并移于市。至武太后末年,废为教弩场,其场隶威远军。”[④]还曾经在“华清宫置北市”[⑤]。东都洛阳则有南市、北市、西市[⑥],故唐代有“三市”之说。 来自律令制度关于市的规定以对市场运作的管理为主,所以,对于市的物质形态和内部空间,有些看法包括对坊市制一些基本问题的解释还存有预设结论之嫌。里坊作为与乡村组织乡里相区别的城市居住形态和城市区划中的重要空间组成,在研究中古城市问题中是讨论的重点,学术积累亦相当丰厚。里与坊的异同,从考古学的印证到丰富的墓志材料,问题研究更趋深化[⑦]。而关注城市内部区域划分的研究,大多注重里坊制度中坊内的情况,考古资料支持的也以坊为主,对包括都城与地方不同层级中市的认识与区分尚有模糊,而从市的角度切入的、与坊互为表里的考察研究,对于认识理解唐宋时期坊市制度解体过程或可更加清晰。 一、市里、街市等空间概念 在针对社会历史变迁的研究中,选择以在政治和社会的主导概念中的语义烙印为研究出发点,关注那些蕴含着丰富社会史内容的基本概念在历史时段的语义发展,透过其历史层面的表达与阐释,以重新构建历史的方法给人以启发。由此,对特定社会语境中概念的历史考察显得尤其重要。 唐宋城市的研究中,里坊制到街市的发展被看作是冲破封闭结构的特征性标志。厘清市的概念,辨别在坊曲以外,与里坊制相关联的如街市,市里,市坊等等概念,以其在不同时期的内涵及变化,如初唐相对封闭严整的布局设计中出现的市里,与后期“坊墙拆除”后市里的关联与不同,从概念上加以区分与把握,对其性质的理解有着关键性作用。 关于市的概念,《周礼·地官·司市》 “国君过市,则刑人赦”郑玄注:“市者,人之所交利而行刑之处,君子无故不游观焉。”[⑧]市作为固定的交易场所和行刑之地,在历代的概念是一以贯之的。与市的空间表述相联系的概念较多见的有: 1.市廛(鄽)。按《孟子·公孙丑上》“市廛而不徵”赵岐注:“廛,市宅也”[⑨],为市场上储存货物之屋舍和场地。又《隋书》卷31《地理志下》:“丹阳旧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市廛列肆,埓于二京,人杂五方,故俗颇相类。”[⑩]市廛与列肆同义,指市中店肆,即左思《蜀都赋》所载“市廛所会,万商之渊”之意。 2.阛阓。崔豹《古今注·都邑》中说:“阛者,市之垣也。阓者,市之门也。”唐高祖初年,指陈僧徒“出入闾里,周旋阛阓,驱策田产,聚积货物。耕织为生,估贩成业,事同编户,迹等齐人”[11]的诏书,即以“阛阓”指代市场。又如李峤诗云:“阛阓开三市,旗亭起百寻。渐离初击筑,司马正弹琴。细柳龙鳞映,长槐兔月阴。徒知观卫玉,讵肯挂秦金。”[12]“阛阓”的概念,从市的封闭围墙设施等建筑和形制到市场的代名词,包括史籍中的“列布阛阓”[13]都直指市场设置。制度中对市的规定性体现在:市的设置范围及约束;固定的开闭时间;市的经营管理。 3.市里(坊) 撇开狭义的字表意即“市区之内”以外,唐代文献的“市里”空间范畴和内涵与“坊市”属同一概念,包括市场与坊里。《隋书》卷80记载,刘昶之子居士“聚徒任侠,不遵法度”,“长安市里无贵贱,见之者皆辟易,至于公卿妃主,莫敢与校者”[14]。《旧唐书》卷51《后妃传》记载中宗景龙四年(710)正月望夜,“帝与后微行市里,以观烧灯。又放宫女数千,夜游纵观,因与外人阴通,逃逸不还”[15]。《唐六典》卷7《工部》东都洛阳注云:“贞观六年(632)改为洛阳宫。十二年,车驾始幸洛阳。明庆二年(657),复置为东都。龙朔中,诏司农少卿田仁汪随事修葺,后又命司农少卿韦机更加营造。光宅中,遂改为神都,渐加营构,宫室、百司,市里、郛郭,于是备矣。”[16]《法苑珠林》卷74引《冥报记》:“长安市里风俗,每至岁元日以后,递作饮食相邀,号为传坐。”[17]等等。 因为坊与里的概念在地理空间和居住区的表述上是可以互换的,所以,一般的市坊与市里在广义上也是相同的。但是,狭义的市坊则专门指市,如《新唐书》卷46《百官志》“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18]。在不同时段因为功能性的改变,市、坊之间转换现象多见,以坊辟为市者称为市坊。同样,一些坊名中也留下了昔日曾经置市的信息。如《吴郡志》卷6“西市坊”[19],《景定建康志》卷16《坊里》“东市坊在鱼市东”、“西市坊在鱼市西”,反映的是坊与市的关系与相对位置,依稀留有市的点滴记录。随着坊市的发展,严格的坊市制度渐渐瓦解,坊市的界限逐渐消失。 4.街市 出现在唐代史籍中的“街市”并渐趋普遍始自开元天宝以后,实与坊市的地域概念一样,两者可以互换。《旧唐书》卷37《五行志》,天宝十三载(754),因连月降雨,“九月,遣闭坊市北门,盖井,禁妇人入街市……上元二年(761),京师自七月霖雨,八月尽方止。京城宫寺庐舍多坏,街市沟渠中漉得小鱼……(元和九年,814)其年六月,京师大雨,街市水深三尺,坏庐舍二千家……”[20]与“坊市居人” [21] 相同的“街市居人”[22]一词,出现在德宗时期的记载中。又《旧唐书》卷17《文宗纪下》记载大和九年(835)甘露之变时,“仪仗使田全操巡边回,驰马入金光门,街市讹言相惊,纵横散走。赖金吾大将军陈君赏以其徒立望仙门下,至晚方定。”[23]因为坊是被街包围起来并以街来划分开的,故以“街”来定义“坊”。当市场更多溢出市区且从市区中延伸至街巷中的时候,街所承载的商业功能日渐增多,街市的概念遂即更多了市场的内涵,成为商贾辐辏、店肆集中的市区。如《东京梦华录》卷2《酒楼》:“九桥门街市酒店,彩楼相对,绣斾相招,掩翳天日。政和后来,景灵宫东墙下长庆楼尤盛。”[24]同书卷10《十二月》:“十二月,街市尽卖撒佛花,韭黄、生菜、兰芽、勃荷、胡桃、泽州饧。初八日,街巷中有僧尼三五人作队念佛”。[25]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8绍兴五年(1135)四月显谟阁待制、知湖州李光反映,“近来两浙米价倒长,街市每斗已七百文。民情皇皇,委是无处籴买”[26]。街市与市场概念趋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