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讲方法论的问题。 我的讲演的标题是做学问与做人,副题是人生观与方法论。人生观是任何人都有的。但做学问是很少数人,要讲做学问的方法,似乎与大多数人无关,甚至就是在座的许多人毕业以后,也不一定都要做学问,很可能是从事其他种种职业。 如此说来,讲方法论就没有普遍意义了。其实不是这样。我觉得,做学问的方法和做各种事业的方法,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二十多年前,我在香港和一位比我年长十几岁的老朋友聚会,他原是香港中文大学的高级讲师。香港的学校原来都是按英国的制度,每个学校的教授岗位是固定的。老教授不死,不论你有多高的水平,你也当不上教授。这位老朋友叫许冠三。他有一本大陆学者都知道的著作,叫《新史学九十年》。如今他已过世了。我们1983年相识,1991年我到香港开会,他请我吃饭,那时他早已退休,说他在搞一些小生意,大概是炒股票,挣了点钱。他说,做学问与做生意有相通之处,能把学问做好,也能把生意做好,因为基本道理是一样的。他说,如果不是做生意赚了点钱,我也不可能请你到这样的餐馆来吃饭。 他说做学问与做生意的基本道理是一样的。我自己没有这种体验,但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宋代大思想家朱熹有一个著名的命题,叫做“理一分殊”。意思是说,天下万事,基本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在各个具体事物上,表现出不一样的形式,不一样的状态。但那个最基本的道理,只有你钻研到极点,才能把握到。《文心雕龙》上说,要“勾深取极”,《文史通义》则说“触类旁通”,你只有“勾深取极”了,才能“触类旁通”。“触类旁通”,就是证明“理一分殊”是可以成立的。 所以,我今天讲方法论,不仅适用于做学问,也适用于做其他事业。但因为我自己是做学问的。所以讲到实际事例时,多半说的是学问上的事。我这个人,只会读书,写书,写文章,别的事都不会做。我虽然领导着两个学会的工作,但我实在一点办事能力都没有。办事全靠年轻朋友,我的一些学生。前人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是指我这种人。 (责任编辑:admin) |